苏格兰场的办公室内,亚瑟靠在座椅上,两手捻着一根暗棕色的长发,一寸寸的将它拉伸,展示在了太阳光底下。
虽然这根头发看起来平平无奇,但是对于苏格兰场来说,这却代表了一项关键性证据。
在亚瑟的办公桌面上,摆着一份他命令大伦敦警察厅刑事犯罪侦查部案情分析科负责人查尔斯菲尔德警长起草的学术论文。
这篇洋洋洒洒的长文列入了各种各样的论证实例,但总结起来无非只是为了说明一个结论人类的头发每月会生长大约一厘米,所以可以根据截取头发的不同部分,对受害者的身体状况进行化学分析,找出他们到底是在哪个时间段摄入了大量毒素。
在这里,一个最恰当的验证实验就是把这篇论文的结论与伍尔维奇兵工厂化学工程师詹姆斯马什先生刚刚发现的马什试砷法相结合。
刑事犯罪侦查部昨天的验证实验显示,虽然这根头发上每一个部位都存在砷元素,但是令人惊讶的是,在靠近发根的位置,实验产生的砷镜现象是最为显着的。
而在发现这个异常后,亚瑟还专门提请苏格兰场聘请了一位圣玛丽医院的医生协助参与了第二次专业验尸工作。
不过这个看似合理的要求,却差点惹来了法官们的雷霆怒火。
如果放在几百年后,法官们的怒火肯定是没有任何依据和理由的,验尸就应该交给专业医生来,这看起来天经地义。但是,在法官们看来,这无异于在向整个不列颠司法界挑衅,因为不列颠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各地法庭专门委任的验尸官几乎全是律师。
从几个世纪前开始,验尸就一直是律师的活儿,在法官看来查验尸体是一项法律问题,而不是一项医学问题。让医生来干这事,纯属是越俎代庖了。
如果不是一个正宗的不列颠人,或者不是在基督教社会生活过一段时间,肯定会搞不清楚法官们这到底是什么思维逻辑。
但是如果从不列颠法庭设立之初说起,那就很容易理解了。在不列颠这座小岛上,居民通常是以教区为单位划分的,因此,自然而然的,这里最早的法庭便是各种宗教法庭。
所谓宗教法庭,其涵盖的权责并不局限于它的字面意思,烧异教徒只是它的职责之一,而且这个职责通常并不经常履行,因为异教徒也不是那么好找的,毕竟那东西又不是大棚里长出来的,一到季节就能丰收。
在大部分时间里,宗教法庭和中国古代的衙门差不多,教区居民一碰到问题就会来到宗教法庭打官司,像是什么兄弟分家、合同纠纷、偷鸡摸狗、邻里打架都会上这儿来,让教士请出上帝给评评理。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从前不列颠乃至于全欧洲基督教国家的大法官几乎无一例外都必须由神职人员担任。
而在早期的时候,生产力较为落后,各地教区里除了教士就是农民、铁匠、木匠什么的,像是专业医生这种职业那放在十里八乡都未必能找出来一个,成天学习各种神学知识与自然科学知识的教士自然就成了当地的最高知识分子。
而根据基督教传统,教士们通常又都会学习点治病的手艺,教区居民平时生病多半也是来找教士们帮忙看看的。所以身为宗教法庭法官的教士,自然而然的又兼任了验尸官的职责。
事情直到这里,逻辑还是通顺的。
但是坏就坏在后面,亨利八世时期,这位国王因为生不出孩子一连离了几次婚,最后罗马教皇由于看他离婚离得太过分,便坚决不再批准他的离婚申请了。
于是,亨利八世一怒之下便自立山头,命令英国教会与罗马教廷直接分离,搞了个圣公会自己当话事人,还开始下死手打击国内的天主教势力,拆分重组各种法庭。
法官不再是教士们的专属职位,随着时间的流逝,由专业律师出任法官开始变成了社会的共识。
但是问题在于,律师不仅夺了教士们的法官职位,连带着把验尸官之类从前属于教士们的职责也给一起拿了过去。
这就出现了各地法庭验尸官多半是律师出身的奇景。
而毫不意外的,这次哈里森议员案子里,那位受威斯敏斯特治安法庭委任的验尸官同样是个律师。
虽然亚瑟提出由医生验尸这个建议合情合理,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不是法庭委任的验尸官提交的验尸报告,是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
而更操蛋的是,威斯敏斯特治安法庭的法官还是乔治诺顿,要想让他在这地方松口,基本是不可能的。
亚瑟合理猜测,伯尼哈里森之所以那么有恃无恐,估计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所以,如果哈里森就是不撤诉,那么苏格兰场想从证据链上彻底锤死伯尼哈里森,基本只有一条路可走。
如果皮尔爵士和各位托利党员没谈妥,并且伯尼哈里森还坚决不愿辞去议员席位的话,那苏格兰场就只能把案件提交上议院受理了。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上议院作为不列颠最高上诉法院,是唯一有权力审判议员的地方。亚瑟只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