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卓越的天才,最强的剑斗士!(1 / 2)

“居鲁士”

“那是什么人,好高的人气啊,连胜440场的剑斗士嘛,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观众席上,青雉斜躺在了座椅上面,脚边,是他买的大包小包的零食。

此时的青雉看到周围人群汹涌的模样,也是好奇的坐直了身子,目光投向了擂台中央。而缘一这一会儿正吃着买来的五星状特色水果,同样也是兴致勃勃的看向了擂台中央。

居鲁士。

这个人物,纵使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缘一依旧还有印象。

这家伙在15岁的时候为了给死去的好朋友报仇,成为了一个杀人犯。甚至在被抓捕的时候,还用钝器袭击了力库王,成功砸中了力库王的脑袋,在他即将被卫兵们开枪杀死的时候。

力库王突然阻止了手下。

也许是因为居鲁士那重情重义的品性,也许是可惜居鲁士那卓越的战斗天赋,总之,力库王放过了居鲁士。

只不过,居鲁士杀人犯的身份,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改变,而且无论是杀人还是袭击力库王,都是重罪,足以判处死刑。

力库王随后将居鲁士带到了德雷斯罗萨的竞技场,许诺他只要能够胜利100场,就给居鲁士自由。

天赋卓越的居鲁士在竞技场之中开始将他的天赋兑现出来,无穷的战斗让他变得越来越强。不到半年的时间,他就完成了100胜。

完成了力库王许下的诺言之后,居鲁士却没有走出竞技场。因为杀人犯这个身份实在是受人厌恶,纵使他赢下了100场战斗,居鲁士也没能够改变他杀人犯的身份。

融入不了社会的居鲁士依旧是留在了竞技场之中,用战斗麻痹自己。

直到如今,居鲁士已经赢下了440场战斗,无论是实力,还是人气,都是竞技场之中最顶尖的存在。

少许,居鲁士和他的对手“狂暴海熊”走到了擂台中央。

狂暴海熊是一个身高达到了5米的巨汉,膀大腰圆,穿着披甲,头盔罩住了他的脸,只有眼睛的位置裸露在了外面。一手抓着满是尖刺的圆盾,一手抓着一柄和他人一样高的长斧,看起来相当有压迫感。

如今的居鲁士却还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不过这个少年却是身材高大,目测身高有两米多米,身材匀称,但是身体上面的肌肉却是异常发达,完全可以称得上是雄壮。

和他一比,青雉这个身高和对方差不多的家伙完全就是“细狗”。

并且和对手那全副武装的样子不同,居鲁士身上只是穿着一身残破的布衣,倒是下身穿着裙甲,手中拿着一柄双刃大剑,在阳光的照射下,寒光四溢,是一柄不错的武器。

但是和他的对手一比,居鲁士身上的装备实在是太过于简陋了。要不是他手里还有剑,出去要饭刚刚好

卖相实在是太差了。

“嚯那个就是居鲁士嘛,好魁梧,身上的甲胄看起来也很厉害的样子,怪不得能够赢这么多场呢。”

青雉看着擂台中的两人,把“狂暴海熊”认成了居鲁士,说道,眼中居然有淡淡的羡慕。顿了顿,青雉突然又感叹道“要是我们海军都能够配这种全甲,一定会很酷吧。”

缘一斜着眼看向了青雉一阵无语,只能是附和道“那一定是泰裤辣”

青雉听出了缘一话中的阴阳怪气,张了张嘴刚刚准备说什么就听到缘一继续道“库赞,那个拿斧子的不是居鲁士,那个拿双刃剑的才是。”

“我能够感觉到,那是个很强的家伙”

缘一微微眯起眼睛,看着擂台中央的居鲁士。

在缘一的通透世界当中,他能够清晰的看到居鲁士身上散发出来的“气”,不是霸气,而是“气”。

居鲁士呼吸间,气息悠长,身体的肌肉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最主要的是,在缘一的眼中,居鲁士的心脏充满了活力。

这种活力,足以和鬼灭世界当中的上弦的鬼相媲美。

人类的心脏活力,可以媲美鬼缘一敢说,把居鲁士放在鬼灭世界当中,能够稳稳拿下他的只有一个人还有一只鬼。

那个人就是缘一他自己,而那个鬼,就是死在他刀下的鬼王无惨。

“拿双刃剑的”

青雉闻言也是神色微怔,有些意外。不过他倒没有怀疑缘一的判断,青雉知道,缘一的感知并不只有单纯的见闻色霸气,他这个朋友似乎掌握了一种另类的感知能力,能够看出对手的强弱。

在缘一和青雉两人说话的这一会儿功夫,主持人已经巴拉巴拉说了很多东西了,主要是介绍擂台中的两个剑斗士,同时也是为了拖延时间。

之前说了,竞技场,是德雷斯罗萨最大的销金库,来这里的观众,是可以花钱下注的,买自己中意的剑斗士胜利。

拖延的这些时间,主要就是为了给人下注的时间。

“呐,库赞,你还有钱吗”

“去买这个居鲁士赢,赢的钱,就当是我提前还你了。”

缘一突然朝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