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允许钓鱼,先下手为强(2 / 3)

比如你史宇之送钱送物给郑天昌。

郑天昌不管当官如何,只要不犯重罪大罪,接下来三年必然还会升迁一次。

允许钓鱼,先下手为强。这九个字不但最狠,也肯定最有用。

这史宇之是有点身家的,当年史弥远家产虽然被抄,但在济州十几年赵与芮也没亏待他,后来他卖掉济州的产业到大宋来,有了好多积蓄,加上他史家还有人当官,史弥远以前的亲信郑清之,余天赐也都是大宋现在的高层,史宇之比一般人都有钱。

这家伙先在天津府里选了两块地,然后就开始自己雇人造酒楼,旅馆,因为他来的早,郑天昌也可以根据政策优先让他选,位置都是靠近大沽港口码头附近,将来肯定是生意最好做的地方之一。

接下来史宇之就等于也住在天津府附近,到处寻找商机的同时,等待机会。

一转眼进入十二月。

十二月时,朝廷正式在天津临时府衙进行招标会,招标内容有十几个重大型工程。

此时天津府城的城墙都没做好,但现场已经陆续云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五六十家富商大户,甚至还有官员家属。

按赵与芮的大宋律法,官员亲戚,可以跨省经商。

比如伱家中有官员在江南省,那你可以到浙江经商,河北的可以到福建经商。

只要跨省就行。

至于有人会说,那我张三的亲属到李四省去经商,李四亲属到张三省去经商,相互帮忙不就行了你可以这么干,只要不怕谁先下手为强就行。

由于此时天津府划归朝廷的河北省,所以除了河北本地的官员,其他地方也有官员派人来找商机做生意。

史宇之还等到了陕西制置副使史嵩之的家仆史天保。

史天保是代表史嵩之来的,并且和史宇之约好,两人在此相见。

史嵩之在赵与芮宝庆年初做到襄阳通判,后来在太学生闹事中果断站在赵与芮这边,事后没有受到追究。

但后面几年升迁也比较慢,几年升知府,又数年才升陕西制置副使。

这人能力有点,但不算出众,关键是史弥远的侄子,所以赵与芮能用到现在,也算不错。

史天保看到史宇之后也上前拜见,也说自己是奉家主之命,来和史宇之合作,看看有什么生意可做,一切听凭史宇之的。

史宇之之前去见过史嵩之,两人商定了合作事宜,史嵩之专心当官,史宇之在外面赚钱。

史宇之没什么本钱,史嵩之也是看在当年史弥远照顾他的面子上,故意照顾史宇之,毕竟当年史弥远非常照顾史嵩之,把史嵩之也当儿子一样。

今天现场来了五六十个富人地主,主要还是集中在河南,山东,江南等省,更远的省来的比较少,毕竟这是朝廷的一个新试点,有些人知道消息时,这边招标可能已经结束了。

史嵩之因为是官员,所以知道消息比较早,才能派人从陕西过来。

招标现场比较简陋,实在是当地衙门都没建好。

知府郑天昌亲自上阵,先简单说了几句开场白,大意是朝廷为了省事,决定让大伙一起发财,把一些重要工程给百姓承包,但质量一定要保证。

具体的要求规定,又指定了一名天津工曹来细说。

郑天昌说完后,一个六品官员站出来,拿着一张大大的字报开始读了起来,读完后还会张贴在现场。

众人俱凝神细听。

史宇之发现这官员面前的桌子上放了好多大字报,后来才知道,一张代表一个工程。

第一张读的就是大沽口码头工程。

朝廷已经兴建了大沽口基础工程,大概在明年二月完工。

后面由民间接着承办,要求港口扩宽到多少丈宽,近岸多少深,可以停多少船,同时有多少船可以卸货。

港口码头别建两排,约百幢各种房屋商铺,大概位置和地图都有,这些房屋八成归属天津府衙,两成归承包的建筑商建筑商将来卖也行,租也行。

另有配套三条马路,包括马路标准和长度,地图。

总工程量按朝廷工部估算,若有五千民夫加上上百工匠们,每天干十小时左右,大概要干四百天。

朝廷开价四十万贯,工期要求五百天内,各商人只能出价一次,价低者得。

说完之后,官员把那大字报贴了起来,大伙一涌而上,史宇之对这个工程没兴趣,但也凑上去看了看。

大字报下面还有现场图,包括港口要做多大,房屋商铺布置,有几层的商铺,马路多长和方向,全部都有规划。

现场很多商人都立刻议论纷纷。

史宇之自己也在心中盘算着。

按他在天津府这几天的观察,正经青壮的劳力一天二十文还包吃,接近三十文,一个月就算一贯,五千劳力就算五千贯,工期算一年半,工钱接近十万贯。

工匠每人每年算五十贯,一百个算六千,当然,朝廷说要一百个,你不一定要用一百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