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属于自己的稳定安身之所,确实算是便宜。
这个宅子不大,并也就三间正房,一个厨房,一个带井的院子。
小城人少地大,这种小宅子本身就卖不上什么价,胜在地理位置优越,不远处就是官府,而且邻居们离的不算太近,属于闹中取静的好地段。
牙行的众人听得真是咋舌,真是好气派的买客,两百两银子,竟然还说不算是贵重的东西,他们做中人的,一般情况下,一年也就攒个十几两银子。
不过看江云霄通身的气派,还有这张过分出众的脸,确实也不像是穷人家能够养出来的存在。
江云霄道“咱们两个都是过命的交情了,你要是还瞧得起我,就把这宅子收下来吧。”
第一次是圣母娘娘的地宫,第二次是杨家村,他从来都没有装穷过,秦槐要是真的动了什么歪心思,这么长的时间也能看出来。
两百两银子,对江云霄来说,不是特别大的一笔钱。
他都这么说了,秦槐没有再推拒。说是穷书生,但是已经死了的人对人类的金钱其实没有特别清晰的概念。
他只有一个问题“那你和我一起住吗”
江云霄想都没想“那当然,我掏钱买的宅子当然要住”
秦槐问题不大,在契约上签了名,江云霄看了一眼,穷书生写的一手好字,难怪当初有信心上京赶考。
中人见江云霄大方,秦槐看着也像是个有文化的读书人,待他们两个人就更客气,很快就帮忙把新的房契拿到手。
那薄薄的一纸房契交到秦槐手里的时候,他突然感觉身体里有什么意念通达。
成家立业,没有属于自己的屋子,如何能算是成家。
秦槐生前死后,还从未收到过这样大方的礼物,穷书生的某个执念得以圆满,他的大脑也仿佛被雷劈中一般。
随着实力的逐渐增强,加上执念的消退,秦槐终于恢复了记忆,他并不是什么贫穷书生,而是死了几千年的厉鬼,也是如今的鬼界之主,号令万鬼的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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