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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曦[快穿] 柳亦瑜 2733 字 9个月前

已经是花甲之年的唐老先生, 双鬓都已经染成了银色,长时间的开庭, 使得他脸上有不容掩饰的倦色, 眼睛却亮得出奇, “因为立法程序,立法成员, 司法制度, 技术,以及人员素质,执法程序, 执法人员等等问题, 法律从来都不是人们所以为的那么公正无私, 毫无过错。”

“方才辩方律师屡次提到之前的几起死刑冤案, 都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比如著名的呼格吉勒图冤杀案。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报案人是呼格吉勒图, 公安机关认定呼格吉勒图是凶手。呼格吉勒图在警察办案过程中,不仅遭到警方的诱骗, 不让他睡觉, 上厕所等等,还欺骗他说, 受害人并没有死, 认罪就可以回家。接着, 呼格吉勒图受到了刑讯。刑讯结束后,警方就强迫呼格吉勒图认罪,案情就此定性。如果仅仅是警方如此草菅人命,贪功冒进,刑讯被告,呼格吉勒图还不至于被判处死刑。可怕的是,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一再拒绝呼格吉勒图父母调查清楚的请求,先决性认定了被告有罪。在庭审中,一位辩护律师当庭承认被告有罪,只是一再强调被告年纪小,初犯,少数民族等等因素,要求从轻发落。而另外一位辩护律师,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呼格吉勒图在庭审中,一再提及自己被刑讯,就被检察官直接以“你胡说”等混淆是非的话,否定了呼格吉勒图的证词,法庭也没有采纳呼格吉勒图的这一说法。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在呼格吉勒图被处死刑后的近十年后,犯罪嫌疑人赵志红承认,他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但是经过呼格吉勒图的家人,好几位记者以及诸多人士的奔走,直至十年后的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案改判无罪。”

“一起公检法共同参与,合力制造的冤案,在将近二十年后,死者才沉冤得雪。如果没有死者家人的不懈坚持,如果没有记者在社会舆情高涨时的推波助澜,如果没有司法改革的时机,可能冤死者,将永远蒙受不白之冤。呼格吉勒图有什么错吗冤死的聂树斌有错吗广东省那些被警察擅自击毙的四名村民有错吗错的是那些尸餐素位,玩忽职守,草菅人命的执法者,错的是那些为虎作伥,滥用职权的司法者,错的是代表着法律和正义的审判者”

“但是死刑本身,并没有错。”

“死刑作为一项刑罚,拥有最高的震慑力。死刑,并不是为某个人或者某群人设置的。死刑作为法律的一部分,其具有的设立初衷,和其社会本位价值,要求其对所有的公民,一视同仁。并不因为复仇者杀了凶手,就因此放过复仇者。也不因为某个有钱有势的人杀了人,就可以逃避刑罚。现在在绝大多数国家,法律的程序和执行存在大量问题,刑罚的严重性范围太窄,从自由刑到死刑,跨度不够大。很多情况下,很多犯罪分子所犯的罪,即便是死刑,也不能让其受到威慑,形成了最多不压身的情况。何况,如果废除了死刑,北欧,欧洲的那些豪华监狱,有着宽敞的房间,赶紧整齐的家具,有空调,有冰箱等一系列现代化设施,仍然是很多底层人民一生都难以企及的生活水平。”

齐老道“废除死刑的确是世界范围内的趋势,但是具体实施,则要根据每个国家现今的社会状况,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有计划地开展。死刑,跟文明现今与否,没有必然的关系。很多人说,刑法不是一部惩罚犯罪者的法律,而是一部保护犯罪者的法律。因为罪犯的人权,被放到了受害人的权利之前,法律优先保护的是犯罪者的权利。但比较而言,社会对于受害者做的太少,以至于很多时候,犯罪者相对于受害者,竟然更受到社会的同情和保护。法律的惩罚,震慑,教育等等作用,都没有体现出来。如同在非洲,欧洲等地废除死刑后的种种弊端一样,如果不能惩处那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如果不能震慑那些前仆后继的后来者,如果不能对受害者善加安抚与救济,那么,废除死刑就是一场荒唐至极的谎言,对公理正义的挞伐,本末倒置的伪善。”

这场影响力遍及全球的公开审判,在全球各大主流媒体直播的庭审上,陆璧晨最后站起,将手中的材料呈上审判席,“审判长,法官,诸位,检方现在呈上的证据,来自于被告陈傅良亲笔抒写,寄给同学的信件。检方在征求收件人的同意之后,取得了这些信件。信上,被告阐述了本案的动机,意图,当时发生的惨状,包括两位被害人的反应等等。”

陈傅良在听见自己的信被作为证据,脸色竟然没有丝毫变化,仍然是毫无表情地站在那里,仿佛此事跟他没有什么关系。

单薄的少年抿着唇,白皙的脸颊小而尖,五官秀美,可以天然地激起旁人的怜爱。白色的灯光下,不高的少年显得更加瘦弱。

他站在那里,神情坦然地好像就在平时上课一般,而不是可以决定他生死的审判。

“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见一只小小的,可爱的公狗,公狗自然而然就骑上去了,这样也犯法吗,这样也有罪吗”

“那个小崽子听见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