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 金镯子的主人(1 / 2)

将门凤华 饭团桃子控 2877 字 9个月前

一直上了马车,闵惟秀还忍不住在吸鼻子。

姜砚之递给她一条帕子,又手忙脚乱的给她倒了一盏茶,安喜不在,人生真的是太艰难了。

“绝对不是我在哭,一定是福星在哭。我闵惟秀可是天塌下来了,眼睛都不带眨的人。怎么会哭呢”

姜砚之无奈的眨了眨眼睛,“没错,不是你在哭,我家福星是个好哭鬼”

闵惟秀喝了热茶,好受了几分,“简宁若是没有遇到杜晖,如今肯定还是唱着小曲儿,一直都不去考进士的少年郎。”

姜砚之点了点头。

手指头在马车窗边轻轻的击打着,“惟秀啊,你真是料事如神啊,你怎么知道,简枢密使也喜欢唱小曲儿的啊”

闵惟秀无语了,马屁精

见闵惟秀的心情好了一些,姜砚之笑道,“你不是想吃樊楼的烧鹅么咱们这就过去吃。明日我便要去大理寺看卷宗了,咱们走了这么久,怕是卷宗都要堆积如山了。”

闵惟秀想了想樊楼的烧鹅,顿时觉得嘴馋了起来,她觉得自己个一口能够吃下一只去。

樊楼还是老样子,姜砚之同闵惟秀一下马车,那小厮来宝便迎了上来,眼睛放光的说道,“三大王,我们东家可想死您了您可算是回来了。”

姜砚之小心的扶住了闵惟秀,“李明白人呢净会说空嘴皮子话,小爷我可是九死一生才回来,他这个当兄弟的,影子都没有见着。”

来宝点头哈腰的笑了笑,“哪里哪里,我们东家一大早就吩咐了,早就给您备了好酒好肉,那老参汤从昨儿夜里便开始熬了,当真是老底子都掀出来了。您惯用的屋子,还给您留着呢。”

“东家听说寿王妃有孕,把那桌垫儿又重新换了一拨儿,绵软着呢都请家中大夫瞧过了,绝对没有问题。”

姜砚之哼了一声,“算他识相。”

闵惟秀同姜砚之上了西楼,那间屋子的门用大铁锁锁着,显然是只留给姜砚之的,一进屋子,里头一点儿香气都没有,熏香炉子都撤走了。桌子角儿,椅子边儿,都细细的用布给包好了。

屋子里烧得暖烘烘的,中间的小炉里煨着香喷喷的汤。

闵惟秀算是明白,李明白为何要叫明白这个名字了,因为他这个人,活得真的很明白。

闵惟秀拒绝了姜砚之塞过来的软垫,笑道,“我之前可是跳崖打架什么都干过了,总不至于一会儿就变成瓷瓶人儿了,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姜砚之想想也是,给闵惟秀装了一碗汤。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了。

说话间,一声尖叫响起,“杀人了杀人了”

闵惟秀站起身来,朝着窗外看去,只见一个妇人手中拿着一把长刀,满身是血的跑了出来。

她光着脚丫子,披头散发的,显得十分的狼狈。

一边跑一一边摆着手,她的身后,一大群人追了过来,嚷嚷道,“别让杀人凶手跑掉啦快把她抓起来”

那妇人一惊,正好摔倒在了樊楼门口。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虽然只见过她一次,但是闵惟秀却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在她添妆的时候,见过这位夫人。

当时她走路姿势极其怪异,手腕上戴着两个宛若大金饼子的镯子。

后来这对镯子,跟着闵惟秀去大辽,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初高银芳送给她的小册子上,还写着,这位夫人的郎君,在外头养了一个外室,生的儿子,都已经老大了。

她当时还在想,待回了京城,一定要好好的感谢这位夫人一番。

没有想到,今日在这里遇见了。

“是王夫人,她的夫君曾经高中过状元。我的那对金镯子,便是她送的。看样子,她像是杀了人”

姜砚之将掀开的汤锅盖子又放了回去,牵起了闵惟秀的手,同她一道儿下了楼。

“怎么回事开封府姜砚之在此,谁杀了人你们可都亲眼瞧见了”

院子中已经站满了人,一听到姜砚之的名字,大家伙儿都兴奋的说起话来。

“就是这个女人,我瞧见她从兰香的屋子里跑出来,手上还拿着刀,满身都是血。我进去一瞧,兰香都已经死了,不是她杀的,那是谁杀的”

另外一个人也忙说道,“可不是,兰香家就在那条巷子里。这个女人最近天天来叫骂,说兰香抢了她家夫君,是狐狸精,还说要弄死兰香。”

“不过兰香的确是个狐狸精啊,做人外室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再不好也不能杀人吧”

周围的人,开始争论不休起来。

趴在地上,被人死死按住了的王夫人,一定到姜砚之的名字,缓缓的抬起头来,“三大王,三大王,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啊我没有杀人,我真的没有杀人我没有杀死那个贱人我一去,她就已经死了,人不是我杀的”

“怎么不是你杀的,你看你手里还拿着刀呢”

王夫人惊慌失措的把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