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飞仙簪(四)(1 / 2)

将门凤华 饭团桃子控 3099 字 6个月前

闵惟秀见那倾城不见了踪影,自顾自的往那贵妃榻上一趟,看了安喜一眼,“这倾城长得好是好,就是不会伺候人,半点不如安喜你。你看我来了这么久,也不见他给我上点果子点心的。”

安喜一愣,小娘就是被鬼迷了心窍,都记得她呢,顿时高兴起来。

“可不是,小娘饿了吧,安喜都给你备着呢”说完她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盘点心来,搁在了闵惟秀身边。

一旁的姜砚之看得醋海生波,他怎么觉得,最大的劲敌不是那六个男鬼,而是安喜呢

说话间,那小倌倾城已经换了一身绿色的衣袍,又走了进来,因为刚刚沐浴,他清新得像是一棵摇曳的海草。

头发湿漉漉的,微微有些卷翘,衣襟半敞着,一走动就能够隐隐约约的看到他胸前未干的水珠。

“卿卿,你在这里等我我好开心”,他说着,凑了过来,拿起一旁的点心,喂到了闵惟秀嘴中。

闵惟秀哼了一声,“怎地这么慢,你说我该怎么罚你。”

倾城笑得越发荡漾,“卿卿说怎么罚就怎么罚。”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那你给我捏捏腿吧我二哥说,来逛花楼,都是喝着小酒,唱着小曲儿,捏捏小腿的。你一不给我备酒,二不给我唱曲。唉,也不知道我当初怎么就一眼瞧中了你。”

闵惟秀说着,看了看倾城的手,八成是因为他的手长得好看。

倾城愣了愣,随即笑道“卿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卿卿,不如我们上榻吧”

闵惟秀眯着的眼皮子一翻,“我不是已经在榻上了么你很会捏腿啊,接着捏,别停。你不知道,自打我养了你,我阿娘天天让我回家蹲马步,我这腿脚都不是自己的了。”

半个时辰之后,倾城觉得自己的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他咬了咬牙,问道,“卿卿,可以了么”

闵惟秀摇了摇头,“再捏一会。做人要持之以恒,我蹲马步,一蹲就是好几个时辰。有一次啊,我阿娘罚我蹲马步,结果自己个跟我阿爹去逛夜市了完全忘记在墙角蹲着的我了。”

屋子里的人,都忍不住看向了临安长公主。

闵惟秀虽然被迷惑了,但是说的话可都是真话啊

临安长公主讪讪的笑了笑,这个记仇的玩意儿,看她醒过来了,不让她蹲一天的马步,竟然败坏为娘的名声

一个时辰之后,屋子里能够瞧见的人,都同情起那倾城起来,那一双白玉般的手,此刻已经肿成了胡萝卜

而闵惟秀则是四仰八叉的躺在贵妃榻上,呼呼的睡着了。

那倾城实在是忍受不了,站起身来,跺了跺脚,恨不得嘤嘤嘤的哭了起来,“不解风情,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哼”

待他说完,整个身影彻底消失了。

闵惟秀一下子就醒了过来,舒坦的抖了抖脚,嘀咕道,“难怪我二哥喜欢去花楼,这钱花得值当”

闵惟思简直没有眼看,五妹啊,你到底对花楼产生了什么误解

不等闵惟秀多想,又有一个人站了出来。

“卿卿,卿卿,你不是想要钓鱼么我已经为你买下这一整个鱼塘了。”

闵惟秀揉了揉眼睛,只见眼前站着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男子,灯光的照耀之下,长袍上的金线熠熠生辉,整个人站在那里,就是一个大写的有钱。

江南豪商江之焕,这江之焕仗着有钱,经常欺负人,有一次闵惟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将他打了一顿。

这江之焕便死皮赖脸的缠了上来,“女人,你引起我的兴趣了”

闵惟秀一开始不乐意,但是烈女怕郎缠,两人相处久了,倒也惺惺相惜起来。

“钓鱼”闵惟秀有些吃惊的指着自己的鼻子,“买什么鱼塘啊,我家院子里不就有一个”

江之焕笑了笑,“之焕觉得,天下的好东西,都应该是卿卿的。”

闵惟秀高兴了,“这么说,你要把全天下的鱼塘都买给我”

江之焕脸一黑,你咋这么实诚,都是说说而已

虽然他不是买不起,但是买这么多鱼塘做什么他姓江,但是不想买下一条江啊

“买买买,只要惟秀想要的,都买惟秀,你看看,这对玉镯怎么样过几日我便要登门求亲了,想给你家中人都准备些见面礼。你觉得这对玉镯,你阿娘可喜欢。”

闵惟秀看了一眼,摇了摇头,“这玉太薄,又含有驳杂之色,我阿娘戴不惯的。她可是公主,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过这个不行”

江之焕咬了咬牙,又掏出一对镯子来,这一对就好多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这个勉强入得眼。”

江之焕笑了笑,“那家中其他人该备什么礼”

闵惟秀推了江之焕一把,“你何必这么客气,不用准备的。我的那些姐夫登门,也就是准备了些金银玉器古董什么的,都是家传下来的,拿来也不心疼。你家中虽然富裕,但是底蕴尚浅,不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