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诗是好诗(1 / 3)

大魔王又出手了 念笯娇 6448 字 12个月前

上一章被屏蔽了,第一次修改申请解禁后没通过,还得等四十八小时才能再次申请。想跟审核的大佬说一下,那是经过严格审核,可以出版实体书的诗歌,鉴赏内容也是出自实体书,我还刻意去掉自认为会过线的东西在网文怎么就不能通过审核哎。

余秀华和一些男性诗人最大的区别在于,她写诗,并不是为制造混乱而作。

那些男性诗人毕竟是男性,他们用邪恶的人性写的诗歌,字里行间无不流露着男性的粗暴,有的甚至一副男人就该如此的狂野模样。

余秀华作为一个女性,一个脑瘫的农村妇女,单从这点看,她创作出这样的诗歌,勇气可嘉,境界显然比那些所谓的粗狂流派的男性诗人高多了。

从内容上看,她的诗少了几分粗俗感,多了几分艺术性。

当然,这并不代表她不狂野。

正如诗中描述的,那啥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儿,凭什么只能男人主动,女人就一定要是被动的

所以,余秀华嘶吼着,老娘穿越大半个中国去找你,去和你那个啥,并不纯粹地只是去被你那啥,去取悦你。

老娘是为了为了被你取悦而去的。

于是,这首诗的题目,她干脆就叫这个名字。

这正是她狂野的地方。

老娘“穿过枪林弹雨”,奔跑过无数黑夜,历尽千辛万苦,穿越“火山在喷、河流在枯”的大半个中国,目的只有一个。

这期间经历的所有艰难险阻,都不会让我退缩,只会让我更加坚定决心。

这首诗,几乎所有艺术性的描写都是在刻画为了的目的,过程中我见到的一切、我经历的一切。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诗名这个简单粗暴的主题。

诗的题目看起来很不健康,实际上,诗歌里面丝毫未提“我”如何如何,只是对1和0的区别作描述的时候,提到点不雅的描述。

从这点讲,这首诗并不算什么不健康的诗,不算什么邪恶的诗作。

它只是沉重生活下,一个普通妇女的几句呐喊而已。

不然,它为什么能火,能出版,能被主流群体接受

真有问题,就不会堂而皇之流传,早就被封禁,封杀。

就像余秀华的另一首诗我养的小狗,名叫小巫那样,它只是朴实、平淡、无华、接地气。

它说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小巫跟着

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

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

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比我好看。

没有活路的时候,他和她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声音好听。

不像我一声不吭,还总是蒙着脸

我一声不吭地吃饭

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

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只不怕疼的狗,他无能为力

我和小巫走到了外婆家后

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但,很多人跟李艺红一样,一看到这首诗的诗名,和开头都有那两个字,就极度反感。

低俗,猥琐,恶心,狂妄

各种贬义词充斥着他们的脑海,越有文化,能找出来的贬义词就越多,就越气愤。

网上炸了。

在他们看来,这首诗就是表达一种强烈的反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包裹着诗人和爱人,并不是很复杂。

整首诗重点不在过程,所有的表现都是修饰主题那两个字。

它美化了邪恶的人性。

他们觉得,这是王子安在表达现实生活中的现代人的主要关系。

即使一个痴情的人,穿越大半个大宇,也只能找到这样一种关系。

这个世界,没有爱与被爱,没有互相理解,没有彼此尊重,只有王子安说的那种关系

这怎么得了

“我和女友是异地恋,我在西南的某省设计院,她在华南某设计院。前段时间,女友去东北的某小城出长差,我想去东北找她。看到了一个学术会议论文征文通知,看到会议地点在东北某省会,于是果断熬夜两周,写了一篇质量上乘的论文,并成功获得参会的邀请。我也制造了出差去东北的机会,虽然是坐火车去的,三千多公里,辗转三十多个小时到达。在会上获得优秀论文,过后我又坐大巴三百多公里,去了女友出差所在的小城,终于找到她。只待了一晚,第二天原路原样返回。尼玛,刚回来就看到这首诗歌,这是对我和女友的侮辱”

“诗中表达的意思很简单,今晚我什么都不关心,只关心睡觉,主动被动无所谓。大半个大宇,发生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