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前来进行易换的人,中土三族偶尔也会过来易换一些必需品,此时店里一共有九桌客人,其中就有一桌牛族勇士,一共三个人,两男一女,都是年轻人,两个男的比他大不了几岁,也就二十五六,一个留着小胡子,一个白白净净没胡子,那女的年纪较小,当有十六七,由于背对他坐着,看不到正脸儿。
三族勇士外出公干穿的都是便服,但想要确定他们的身份也并不困难,一来口音在那儿,二来他们的兵器都随身带着,三族勇士所用的兵器虽然大同,却有小异,稍加留心就能看出来。
并不是所有吃饭的人都会高谈阔论,事实恰恰相反,出门在外的人在人多的地方很少会高声喧哗,吴中元倒是有心听其他食客说话,奈何他们说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西面还有两条街没去,最西面的那条街是客栈,狼人不可能去那儿,因为它穷困潦倒,没钱住店,但第四条街是花柳巷,狼人可能会去那儿,尽管可能性也不大,但比住店的可能性大。
就在他喝完酒,端起饭碗准备吃饭的时候,那个年轻的女勇士回头看了他一眼。
与对方视线进行了短暂的接触之后,吴中元发现这个女勇士有些眼熟,不过他可以肯定之前没见过此人,难道是跟他认识的某个人相像。
想到此处,便想做进一步的观察和比较,但那女勇士已经把头转了回去。
哪怕她转过头,吴中元仍然可以进行比较,灵气修为的提升可以全方位的提升人体机能,也包括记忆,他可以通过回忆进行比较。
最先进行比较的是姜南,得出的结果是不像。然后又比较了此前见过的几个牛族女勇士,好像也不像。
比较过后,没有发现这个年轻的女勇士跟谁相像,但先前那个女勇士回头看他的时候,他的确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吃过饭,吴中元端茶漱口准备走,就在这时门口走进来一个人,与人一同进来的还有浓烈的异味儿,就像狗淋了雨之后的腥臊气味。
待得看清来人样貌,吴中元大喜过望,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进来的竟然是狼人高展。
两年不见,高展穿的还是那身儿破褂子,只是更破了,两年之中它的修为也不见如何增长,虽能幻化人形尾巴却不曾隐去,仍然耷拉在屁股后面,手里抓的还是那把长刀,可能一直没卖出去就留作自用了,刀刃上有好几处崩口。
由于狼人身上的气味很难闻,进门之后屋里的食客大多皱起了眉头,那桌牛族勇士也不例外。
狼人貌似知道众人嫌弃它,表情有些不自在,硬着头皮走到柜台前,将手里的那把刀往柜上一放,“换坛酒。”
这时候金属是很值钱的,但酒水也很值钱,掌柜的嫌那把刀残破,便与之讨价还价,不过最终还是给了它一坛酒。
狼人也不多说,抱了酒坛转身就走。
牛族勇士的那张桌子位于柜台和大门之间,狼人自女勇士身后走过的时候,女勇士突然尖叫一声站了起来。
这声尖叫很是突然,所有人都被她吓了一跳,也包括抱着酒坛的狼人。
“涵妹,怎么了”小胡子急切问道。
“雨涵妹妹,出了什么事”小白脸也问。
那年轻的女勇士伸手指着狼人,一脸的委屈和愤怒,“浩然哥,子轩哥,它摸我。”
此言一出,一干食客无不心中暗喜,幸灾乐祸,这种事情免不得动手,有戏看了。
与众人的幸灾乐祸不同,吴中元此时满心疑惑,因为此前他一直在盯着狼人,狼人用左手抱着酒坛子,右手托着坛子底儿,根本就没摸她。
事发突然,狼人也是一头雾水,但它是个倔脾气,高声骂道,“哪里来的小騒蹄子,血口喷人,哪个摸你了”
小胡子和小白脸本就气怒非常,听它还敢骂人,瞬时怒发冲冠,双双抽出随身佩剑,拉开架势就要动手。
就在这时,那女勇士以眼角余光偷瞄了吴中元一眼,而吴中元敏锐的捕捉到了她的这个眼神,又生出似曾相识之感,闪念之后骤然想起自哪里见过相似的眼神,猛然起身,沉声喝止,“住手”
小胡子和小白脸正准备动手,听吴中元发声,小胡子气怒转头,“你是何人”
吴中元没有接话,抓起放在桌上的长剑缓步向他们走了过去。
见吴中元貌似偏向自己,狼人便试图请他作证,“小兄弟,你看到了不曾,我何时摸过她”
“我看的很清楚,你没摸过她。”吴中元正色说道。
见吴中元真的给自己作证,狼人如释重负,不曾干过坏事,底气便足,高声谩骂,只说女勇士诬陷栽赃。
绕过两张桌子,吴中元到得四人面前,直盯着那年轻女勇士的眼睛。
见吴中元目中无人,小胡子越发气恼,“拿剑背弓就当自己是练武之人了,你可知道我们是谁”
“我是吴中元,你是谁呀”吴中元歪头瞅他,这三人的名字在现代都烂大街了,他都懒得记。
小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