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掣而来,到了军营时,时间正好在四更时分。这个时候是人最易犯困的时候,只要不是闪电雷鸣,一般动静根本惊醒不了人。
即将开拔的大军已经规整完毕,齐刷刷的列队排在广场处。他们身上穿着明晃晃的铠甲,手中的枪头锋锐犀利,好似随时可以洞穿敌人的脖颈。
宁熹光看得心头激动不已,一股豪情壮志陡然从胸怀中升腾而起。
傅斯言走到最上首的看台处。
他已经换了一身银色铠甲在身上,一只手上托着那只被鲜血染得微微发红的头盔。
他英俊的面容上冷冽肃杀,在熠熠火光的照耀下,更显冷厉锋利。
他开口讲了几句誓师祝词,也简单至极,用“保家护国,开疆拓土,封妻荫子,加官进爵”十六个字足以形容。可就是这简简单单的十六个字,就将士兵心中全部的战意都激发了出来。
他们人人精神陡然,壮志熊熊,恨不能现在就上战场,为大新朝抛头颅洒热血,好争一个千古流芳的美名,亦或是封妻荫子,求一个庇佑子孙的富贵。
大军开拔,分成五路,按照预定的计划,直接朝距离大新朝最近的一个鞑靼部落袭击而去。
鞑靼与大新朝是邻国,大新朝的边境有白云城,鞑靼的边境有一个函达部落。
这个部落的族长是鞑靼的一位亲王,乃是当今鞑靼王同父异母的兄弟,成年后被分封出来。
原本这里非常荒僻,且土地沙化严重,根本不适宜人类居住,而居住在这里的人,也都穷困非常。
可现如今,这些人在那位亲王的领导下,却变得非常非常富有。
而他们积累财富的手段,也非常简单粗暴,大多是劫掠沿途客商所得的不义之财。
另外,他们还会在固定时间偷袭白云城百姓,以至于积累了非常大量的财富。财富一多,这个部落就渐渐壮大起来,到现在为止,这个部落兵强马壮,足有五十余万人,这在整个鞑靼,都是数一数二的部落。
而大新朝要拿下鞑靼,函达部落是第一场,也是一道关卡,只要打下这个部落,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有很困难的战役。
将近五更半时间,外边天色还是黑蒙蒙的,宁熹光看着帐篷里挂着的舆图,默默的计算时间
那些士兵都非常擅长而行军,若是按照他们的速度,大概此刻就到函达部落了,战争也应该打起来了。
宁熹光这不是第一次经历战争,可因为是第一次距离战场如此近的缘故,她竟有些激动,还有些忐忑不安。
她不由得握住傅斯言的手,偷偷和元帅大人咬耳朵,“计划应该很顺利吧”
“嗯。”傅斯言一边应着她,一边百无聊赖的翻着从京城送来的折子。因为连日赶路,京城的折子送来也不能及时处理。好在一些重要事情,都由元帅大人指定监国的几位大人处理,其余一些他们拿不定主意的事儿,或是太过重大的事情,才会将折子转过来。所以,总的来说,元帅大人的任务其实并不太重。
然到底是积压了许多天的折子,数量还是有些多的,也怪不得元帅大人现在这么忙碌。
宁熹光也随手拿起一本折子翻看,倒是巧了,这折子恰好还宫里的折子,是太后让人发来的。
宁熹光认出这上边的字迹是魏嬷嬷的手笔,而再看里边的内容,则应该是太后口述的。
太后娘娘简单说了宫里的二、三事,包括将年愈二十五的宫女放出宫只有婚配,包括有以前在闺中的两个老太太,托到他这里,想把孙子塞到军队里历练历练。
说历练是好听话,谁不知道这是镀金来了。
陛下亲征,是不可能失败的,哪个世家贵胄不是拼命的把儿孙塞进来挣军功顺便在陛下面前混个脸熟,以祈之后得了陛下的青眼,好官路通达。
可惜,那也得那些人有点真材实料才行。
若是一些纨绔子弟,整天就会走猫斗狗,上青楼此花酒,让他们进军队即便是家里再怎么权贵,陛下也是懒得给那份颜面的,毕竟元帅大人是如此一个英明果断,铁血无情的帝王。
而太后娘娘的意思,大概就是那两位老太太的孙子,没大毛病,可能也没什么大能耐,多是被家里惯得很了,没啥大出息。
宁熹光忍不住就说出了口,“依照太后娘娘的意思,大概是想让你给这两家几分颜面,把他们家小辈召两个进军营来的,你觉得怎么样”
“可。”
宁熹光也预料到了如此结果。
陛下哪怕再不想给那两家勋贵的面子,难道还能不给太后面子
她就把奏折推过去,“那你批吧。”
傅斯言随手将他的私印丢过来,“这些小事儿,你处理就是。”
宁熹光:
于是,之后就宁熹光就多了一份儿工作,就是当起了隆元帝的秘书。
她先将那堆成山的奏折,按照轻重缓急,分了几个档次。有重要、加急一类,重要、不急一类,不重要、急一类,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