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就是人类,就算不死了,也是人类。就算我们在找死,也不能限制我们作为人类而活着去吃喝拉撒。让我不吃肉,简直比死还不如。”达力克继续愤慨的表达意见。
今天的调查日,似乎事情变得有些多,夏洛特时隔三百年再次听到世界之声,克拉德要加入骨头社,达力克的食谱丢失,只有雕塑菲德罗没有问题。这才走到第四家,麻烦事情就接踵而来。
难不成已经安静了几百年的世界,又有什么乱子要出了么
克拉德随时有可能被骨头社的成员接走,沈航必须加快速度完成调查进度,不过以他现在的速度来看,没有一个月是拜访不完这群居民。
当然,沈航也可以一家都不用去,在笔记本上记录上没有任何进展就可以。
所以,他不急。
但要阻止克拉德加入骨头社,他还需要走另外几
个朋友。
“达力克,你先在峡谷内安静下来。我去找庞塞、拉文和伊利耶,我希望你们能帮我一起阻止克拉德。”沈航说道。
“阻止克拉德克拉德从坟墓里爬出来了吗他要干嘛”达力克问。
“他要加入骨头社。”沈航回答。
“真是疯了。”达力克震惊道。声音太大,震的沈航耳膜疼。
“所以我要阻止他。达力克我先走了。你放我下去吧”沈航已经难以继续和他呆在一起,
“恩只要你通知我,我一定到。我不会让那群骨头再把我们的老友给骗走。”
看他这样激动,沈航心里有些愧疚。因为达力克不知道,麦迪丽、博柏利、萨克等人,早已经被带走了。
达力克将沈航重新放回地面,有了沈航答应帮忙寻找食谱他也变得安顺下来。
坐在山谷内,随手拿起地面的黑暗食物开始吃起
来。
或许,有一天达力克会把整个地球给吃光。
沈航这样想着,骑上了电瓶车,开始寻找庞塞。
077号居民庞塞。
一个喜欢跑步,并选择了永不停息的奔跑,直到死亡为止的方式,一直以安落小镇为中心,绕着小镇无限循环的奔跑。想要找到他,沈航还得靠一些运气。
电瓶车环着小镇外的道路行驶,庞塞奔跑的速度非常快,环镇一百三十五里的路程只需要一个小时。这几乎与沈航座驾全力奔跑一个小时所能达到的最远距离一样。当然,他并没有用自己最快速度来奔跑,如果达力克能将地球吃干净,那么庞塞或许也有可能跑出光速来。
每个人选择的死亡方法,在数百年的坚持下,或许已经正在慢慢的进化。
沈航想起了夏洛特提起的成神论,刚获不死的人类,的确没有任何可以称为神的能力,但如今呢
巨大的肉山达力克和速度越来越快超过了汽车甚
至火车等科技工具速度的庞塞,还有很多身体变化巨大的人,他们如果真的无限活下去,或许真的会达到过往神话中那般强大吧
那我呢
想起其他人的变化,沈航开始注意起自己。
上百年不曾睡觉的自己,会有什么变化呢
他仔细想了想,他除了视力越来越差,所见之物越来越模糊外,似乎没什么好处。
“我到底是想死呢还是想活呢”电瓶车行驶着,风掠过耳,急促的呼呼而走。
开始了一些无为,而且得不到答案的思考。
如果人类的身体在超越过往,但脑袋绝对在退步。
沈航想起了去年离开安落,参加骨头社的科学家西西里离开时激昂与愤怒的话语再次响起在脑中。
西西里,曾经的02号居民。他的邻居。
他没有选择死亡,而是一直在坚持做自己的科学研究。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绝望的跑到沈航面前,痛苦
自己在变蠢,记忆在衰退,他告诉沈航,他的研究,已经三百年没有任何进步。最终,他放弃了自己的研究,选择了加入骨头社。
他是安落第一个参加骨头社的人。
那个时候,沈航没有阻止他。
因为,西西里的绝望,令他整整三天都难以入睡,也就是从那次起,他放弃了之前已经忘记的不死方向,而是选择了现在的不眠死。
“我为什么不停在原地等待庞塞呢”这个时候,沈航猛的醒悟,谁知道庞塞今天到底跑多快,这样追逐,或许永远也追不上。
“果真,我们在变蠢。”沈航叹息了一声,认同了西西里的观点。
将车停在原地,他左右望了望,镇外的山陵草地几乎都是差不多的模子,因为是人类所建设的新世界,就像房子一样,很少有特立独行造型格外不一样的。
沈航将车停在旁边,一屁股坐在草丛上。
屁股下面发出不少抗议声,不过都被他给无视了
。
灰沉的天只能看到一轮模糊的太阳,遮阳帽戴的太过闷脑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