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满清祖地(1 / 2)

东北出马仙 墨白秋 2859 字 10个月前

金雄的眼睛里有些黯然,像是悲伤,又不像,很是复杂,像久经风霜的老人,我这个年龄,根本就无法理解。

不过,被他这情绪感染,我心里竟然没来由的感觉到了些许的悲伤,我并没有伸出手,去接那把金刀,而是苦笑道“算了,你还是自己去找别人吧,也许,我也活不到见到元宝的那天了。”

金雄并没有吃惊,似乎知道了我要进元宝山,道“你不用太过担心,我也会进去,而且看在元宝的面子上,会尽力护你周全。”

我怔了怔,惊道“你也要进元宝山”

“呵呵”金雄见我问,冷哼了两声,脸上倒是平静,淡淡道“没错,顺便解决下陈年旧账。”

若是我没听过三婶儿将那些陈年往事,或许还不明白金雄这是什么意思,可是,如今我却是明白了,这金雄是准备去报仇啊。

“村长,你可要小心啊,人家佟柏光的手里有枪,还有那么多的保镖,你去报仇,这不是送死吗”我急忙说道,现在看来,金雄似乎也不再那么可恶。

金雄微微的有些诧异,我一愣,露馅了,一下子就把三婶儿卖了。

“她都和你说了”金雄并没说有什么情绪变化,微微的诧异之后,表情

又恢复了自然,只是淡淡的问道。

我尴尬的点了点头,“其实,也没说什么”

“放心,这些都是陈年旧事了,我去元宝山,不单单是为了报仇,而是,为了家族使命,了结宿命”金雄目光深邃的可怕。

“家族使命什么意思”我不解。

“没错,就是家族使命,这是我金家的宿命,而在很久以前,我们金家并不姓金。”金雄的脸色露出了骄傲的表情,似乎恢复了平常的样子。

“那姓什么”我张口就问了出来。

“爱新觉罗。”金雄这四个字差点没让我把刚喝下去的酒吐出来。

爱新觉罗,开玩笑,这四个字可能很多人都熟悉不过了,那可是满清皇族,统治了华夏整整几百年的皇室。

“村,村长,这才喝了两口酒,您怎么就醉了呢。”我相当的无语,这都什么根什么啊,连爱新觉罗都弄出来了。

“你知道这里在以前是什么地方吗”金雄见我不信,也没生气,问道。

我摇了摇头,还真的不知道这村子的历史。

金雄笑了笑,道“这里就是满清的起源地,也是爱新觉罗这个姓氏的开始,而我们金家一脉,就是当年放弃皇权,回来守护祖地的一只分支,以金刀为姓,从此隐姓埋名,发下血誓,甘心情愿栖居在这小小的地方。”

我干咽了口吐沫,觉得金雄似乎不是在说谎,将这个消息慢慢的消化掉。

在我看来,金雄没必要说谎,毕竟,连王家这等传承久远的家族都传了下来,那么金家是皇族也没什么危言耸听的。

其实,在现在来说,什么族能怎么样,56个民族是一家,我是想得明白,就是他们这些人太过守旧了,还想不开这个理儿。

“那你打算要怎么做,与这里共存亡吗”我看着骄傲的金雄问道。

金雄在次拿起酒,干了一杯,颇有些豪气冲天的感觉,道“金家人从回到这里就发过誓,势与祖地共存亡,这没有什么好处,只是信仰,我们族人的信仰,在过去,族人都以为,只要祖地存在,家族便永远不会消失。”

我默默无语,看着金雄,忽然觉得这个骄傲的家伙有些让人钦佩。

他让金元宝离开,估计就是早就不相信什么守护祖地,守护誓言,而自己却留在这里,成为最后为祖地奉献的最后一人,彻底斩断和什么狗屁皇族的联系,一切看着无趣,却全都是为了金元宝的以后。

他不想以后自己的子孙在困守在这没有希望的小村子里。

我伸出手,接过了那把金刀,坚定的点了点头,道“如果我能活着从元宝山出来,一定会会把这把金刀交给元宝”

金雄满意的点了点头,却还盯着金刀,似乎有些不舍。

这把刀最少跟了他几十年了,估计真的有了感情了,不过,如今为了割断

这一切的联系,他选择了放弃。

“我们明早就会出发,再见了村长,希望我们都能活着出来”我看着金雄,拿着金刀,准备离开了。

金雄凄惨的笑了笑,不再看我,也不再看那把金刀,挥了挥手,有些落寞的说道“去吧,去吧,记住你的约定,不然,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我点了点头,可是,走了几步却又停了下来,问道“那天晚上,你为什想杀我”

“因为我恨你爹,所以,我要报复他。”

我怔了怔,没有在说什么,因为,我知道,即便我问了,他也不会再说了。

时间过得很快,这一晚,我不知道是怎么过的,虽然村子里水傀横行,可有胡夭夭在我身边保护我,我根本就不怕。

第二天天一亮,我就早早的起了床,也没带什么,只将金雄的金刀插在了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