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就迷上了那二爷的玩意店,而且对养鸟也来了兴趣,一直吵吵着要上北京这边来养老。万老板也没辙,趁着前些天给洪涛送货的机会,又带着他老爹来了,想麻烦那二爷给他老爹租个地方住。
这次算他问对了人了,那二爷手里的院子都快成灾了,当下就把交道口那边的一个小院租给了万老板,那个院子也是洪涛买下来的,房子还算整齐,就是面积不太大,好在之前一直都住着人,都不用翻修,稍微收拾收拾,弄上个土暖气,再把厕所和上下水什么的安一安就齐了。
洪涛也对这件事没什么意见,而且这是好事儿,万老板他老爹都忽悠来了,那以后万老板那边的事情就更好办了,比如说这个游戏机,至于房钱什么的,洪涛和万老板都没拿这个东西当回事,现在的房子没那么金贵。
自从那次训练赛之后,学校里的两只篮球队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虽然训练时间都一样,但是互相并不理睬,甚至还多了一些敌意。洪涛对这种微妙的气氛并不担心,原本他也没打算去讨好这些高中生,不理睬就不理睬呗。
不过通过这次比赛,洪涛又找到了一个好玩的东西,那就是比赛本身和它衍伸出来的趣味。和小学相比,洪涛刚开始觉得初中里除了能没事去逗逗高中女生之外,好像也没啥可玩的,而且还不如小学自由了,还得写作业,还不能随便旷课。唯一的乐趣就是打架,可是这玩意对于洪涛来说有点危险,他也没那个激情了,要是让一边看热闹还凑合,自己动手就算了。
于是他在上了初中之后就一直在寻找一个可以让自己忙起来的事情,刚开始他打算找几个初中女生腻咕腻咕,可是和苑沅她们接触之后,他又觉得这个想法有点太缺德了,这些小女孩无论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还没成熟呢,缺乏理智的思维,不适合陪自己玩这个游戏。
后来他又琢磨上高中女生了,她们差不多都熟了,就算没熟自己也可以帮着她们催熟一下。面对这些十六七岁以上的女孩子,洪涛一点罪恶感都没有,她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基本都形成了,该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人了,没有特别重大的刺激,基本不会改。
洪涛也不会给她们什么特别大的刺激,想给也没这个能力,他只是想找个人、或者几个人,能高高兴兴的陪自己四处去玩玩,带着一个或几个美女去逛街,总比带着几个秃小子要有意思的多吧,相应的,他也会一些经济上的便利,这就算是合作了吧。
至于这些高中女孩会不会对自己起什么心思,洪涛一点都不担心,起也好,不起也好,最终的决定权在自己,而不在她们那里。只要自己不丧失理智,她们就算天天在自己跟前跳果体舞也没用,而且洪涛觉得自己这颗几十岁的大脑,应该还能抵御住那个小脑袋的命令,况且那个小脑袋现在根本就发不出命令。
但是总不能天天和几个女孩子泡在一起吧,什么东西玩多了就该腻味了,可是他一直没找到其它可玩的东西,那个篮球队只不过是他一时兴起的产物,根本也没有什么计划。不过这时他突然发现,这个玩意也挺好玩啊,不管是自己当队员还是当领队,都能从队员的身上体验到一种快乐。
当这次并不完美的训练赛结束之后,洪涛发现这个快乐更加强烈了,而这种快乐并不是从比赛的输赢上获得的,它的来源和以前一样,都是从别人身上传导过来的,准确的说,就是被别人的快乐所感染了,被那些参加比赛的队员们、那些没参加比赛的同学们、甚至是高中球队里的某些人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