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洪涛想得一样,自己利用重生的优势,准确把握了时代的脉搏,迈出了抢先的第一步。但是这时的人里也不都是循规蹈矩的,既然有人看到了做买卖可以赚钱,而且现在国家还允许甚至鼓励个体经营,愿意也往前迈一步或者迈半步试试水的人也不是没有。
那些家里日子尚且过得去的家庭恐怕没这个勇气和需求,但是穷则思变,一些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人已经开始行动了,尤其是那些返城的知青们,他们除了死之外,几乎所有的苦都吃过了,也就没什么可怕的了,既然国家允许,那还等什么呢
从81年春天开始,北京的街头就如雨后春笋一样悄悄冒出了很多私人小店铺,有饭馆、有理发、有裁缝、有电器修理、有杂货等等,反正只要允许个体经营的项目几乎都会有人去试试。光是北新桥这条街上,就有好几家,最大的是一家饭馆,专门经营羊杂汤、爆肚和炒肝,店主是个回民,店铺开在方家胡同口上,就在发廊的斜对面不远,站在门口都能互相看到对方。
这对洪涛来说是个好事,他并不怕店铺多,越多越好,只有这样市场才能火起来,自然门面房的房租也就涨上去了。虽然这一条街的两边都是门面房,但是真正能用来做买卖的并不太多,这主要还是由于房屋管理的政策问题。这时候的房子除了单位和少数私房之外,一般都是由房管所来管理,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居住。
但是你去工商局申请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会让你出具一个经营场所的证明,也就是说人家需要知道你要把店铺开在哪儿。这时候问题就来了,房管所的房子原则上是不能用来作为经营使用的,因为它是居住用房,想改变这种性质,也不是说不能,但是太难了,没有区局一级房管部门领导的同意,基本是没有希望的。
就算同意了,你也得交一笔可观的费用,用来变更房屋的使用性质,这笔钱的数目会根据你与领导的亲疏程度成反比,反正作为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很难一次性交上这么一大笔钱。
想做买卖但是没房子太好了
洪涛等的就是这个时候,这个缺德玩意打算把自己盖好的这个小二楼转手高价出租出去,这样就算啥买卖都不干,就可以天天在家数钱了。
不过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从原则上讲,这个房子并不是洪涛的,也不是大姨夫的,而是属于街道办事处的。虽然合同里并没有注明不许转租,但是在这个年代,谁敢和办事处叫板合同的问题呢所以还不能是简单的转租,必须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来美化一下转租的行为、转移一下大家的视线。
这个借口洪涛早就想好了,在当初决定要租下这块地盖楼的时候他就琢磨出来了,那就是出租摊位。不过对外不能这么讲,对外要说成是为了解决待业青年的就业问题,为他们一个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等不靠的机会
“好啊老金你这个觉悟是一天一天的往上涨啊这是吃水不忘打井人这是一人致富带动全街道啊这个不用再请示区里了,我拍板了,就这么干说实话啊,为了那些知青的工作问题,我这一年多来都快把腿给跑断了,你说那些年轻人啊,临时工不愿意干、工作次了还不愿意干、离家太远还不成,可是天天在家里你就好好待着吧,他们还不没事儿就三一群俩一伙的四处去招事儿,现在有了你的这个主意,至少能安排下十几个人吧,我这个身上的负担就算是小多了,这不是十几个人啊,这就是一群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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