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刀见血,头颅高飞。
枪,是夺人性命的枪。
剑,是取敌首的剑
而持着枪剑的人,却仅仅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
这一幕,深深地震撼着老杰克的心。
老杰克如同锦鲤似的张开嘴巴,甚至能够吞咽下一整颗咸鸭蛋
老杰克虽然给杨明制定了严格的锻炼计划,他虽然试想过杨明已经很强,但他从来没有想过,杨明居然会这么强
一步杀十人,千里不留行
杨明所过之处,竟是无一合之将,一剑,一枪,便是一人陨命,粘稠的鲜血已经将他一身干净的白衣染成了血色,根本分不清楚这到底是不是原来的颜色。
在杨明连续杀死十五名山贼后,其他山贼终于意识到,这个原本在他们眼中可有可无的小屁孩,已经足以决定他们的命运。
其他山贼纷纷醒悟过来,有人翻身上马,决心以骑冲之势碾压杨明,也有人掏出弓弩,从远处瞄准杨明。
形势并不乐观
面对此中种种,杨明非但没有一丝怯色,反倒回到马车,从车厢里掏出老杰克酿的一罐米酒,揭开罐盖,仰头牛饮起来。
冷冰冰的米酒灌入喉咙,随后一股火辣滋味上头,杨明忽然心中豪气大生
“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刀、剑用语不要太纠结,因为某些场景下的成语、用词下,需要用到而已,太过苛刻,反而不美。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