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一本都没读过。
没有文学素养不影响生活,不影响赚钱,但影响气质。
至少霍修珣这么认为。
觉得文学可以赋予人一种殊的沉静气质,那种气质甚至视觉上带着香气的。始终记得,高中有好几次看到裴临靠在学校的樟树下,修长的手指捧着一本书。阳光透过绿色的叶子落在的脸,在远处,都会无法压抑升一种冲动
将捞过来,埋头闻一闻的话,会不会满满书卷页的沉香
不知道,一直别想知道。
那种求而不得的焦躁,逐渐酝酿变成了不爽,变成了又恨又酸“装逼被雷劈”的嘀咕。
小弟们一开始还愣乎乎地应和“霍哥,不顺眼,咱们弄”
“弄什么弄”
被凶了几次,小弟们明白了,霍哥虽不爽姓裴的那个优等生装逼犯,但谁让裴临小校花的哥哥,被老师护着,加上又背靠赵星路那帮人。
就算彪悍如霍哥也惹不,唉,只能期待雷劈。
再来,很多年。
裴临始终没能接回家的那只小金毛,被霍修珣派人抢先一步宠物商店带走。
裴临房子里的衣服、书籍,也被一并抢走,犯罪分子下手飞快又不讲道理,把一处的人气得要死。
霍修珣在英国有一处房产。
裴临开始装修自己的小寓,霍修珣也开始慢慢打造那间房子。裴临的好几面墙都书架,把整个房子弄得仿佛一个大大的书房,霍修珣就也照样全弄。
如今,新房填进去裴授的东西、裴授的狗、裴授的书,几乎就一比一复制的裴授的家。
最霍修珣把自己也关了进去。
任凭手下哭抢地,只像个疯子一样拼命去读那些裴授喜欢的文学作品,一本连着一本。
那么的了解裴授,所以也一定会喜欢裴授喜欢的故事,一见钟情或相见恨晚那样地疯狂迷恋。
坚信不疑。
可错了。
局人,极其沉闷且无聊的故事。
霍修珣读完一遍,根本不明白故事到底想表达什么,又读了一遍还不明白,只知道男主最死了。
老人与海,同样沉闷且无聊的,男主最也死了。
面纱没有前面两个那么沉闷无聊,结果男主还死了。
半死不活在书房待了那么多,想要通过去触碰一丝丝那个人的最的余温,就得到了这么个破结果,差点没把书架全砸了。
不愧裴授在活着的候让人难以触碰,就连死了也只留下一堵冰冷的死胡同。
残忍又无情,一个只喜欢看“主角努力挣扎最死了”的丧气文学的男人,怪不得自己也死得那么丧气。
霍修珣谢谢裴临。
重头来过,拿给的文学名着倒每一本都不错的结局,基督山伯爵傲慢与偏见,让人看完心情舒畅,没拿最喜欢的那堆丧气文学来气。
不过那年冬的第二场雪,裴临带来的书还暗戳戳地夹带了私货。
菲茨杰拉德的夜色温柔。裴授博客上提过,的最爱。
一本当年差点骗了霍修珣上当的书。
书的前半部分讲了一个看似温馨的故事。年轻有为、洒脱典雅的美国精医生去替一个可怜的精病富家女孩治疗,在这个过程中爱上了她,不顾众人劝阻,娶了她。终于,女孩在精心照料下,慢慢变得健康来。
很甜的故事,原来裴授满书架的冰冷寂寞里,也藏着一点点人类温情。
而霍修珣真了。
富家女孩恢复正常以,也恢复了曾经奢侈而挥霍的生活。而她与医生间本就存在的阶级鸿沟、贫富矛盾,也越发暴露明显。
最终她不再依赖,转而爱上了能够给她奢靡物质生活的男人。医生则为一厢情愿善良真的救赎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爱情和事业双幻灭。
夜色温柔,温柔的书名。
一场华丽的梦中醒来,在夜色温柔中不见一丝光明。
霍修珣其完全能理解裴临为什么喜欢这书。
一个看来温和而完美,骨子里冷静理
智、什么都不会真的去相信的人,当会喜欢这种揭露、嘲讽感十足、具有强逻辑性又本质残酷至极的文学,这在太正常了。
书的男女主,一开始就根本不一路人。
上流社会的富家千金,只有疯着,她才会爱一个穷小子。一旦男主成功“拯救”了她让她恢复了理智,她也同自而地恢复了“上等人”的精明和算计,精致与奢靡,高傲和虚荣。
真又残忍的故事里,人不会因为一的感激或感动,就改变自己多年以来的本性。
于男主付出一切最终得到的只有幻灭。
精妙绝伦,逻辑严丝合缝,一开始就这种必的结果,嘲讽程度拉满。裴授当看得开心。
霍修珣接受不了。
甚至某种义上,就被夜色温柔这最一根稻草压倒,才会跑去看了一大堆网络文学无数开端和夜色温柔相似的故事,一方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