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吴笛本人的字当然是十分出色的,她在写文的同时,基本上就相当于在练字了,而她现在,也早就习惯了“吴笛”这两个字,而非“吴迪”。
想到吴迪,她不由蹙了蹙眉,因为她这时才发觉,原来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和他联系了这不由让她感到有些不适应,因为她似乎已经习惯了有个对她百依百顺的人。
就在吴笛给她的书迷们认真签名时,有一辆满载着玫瑰花的敞篷跑车来到了吴笛签名售书的现场。
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从跑车上走了下来,穿着笔挺华丽的衣衫,从车上捧下一大堆的玫瑰,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知是他如何从众多的书迷中杀出一条血路的,他来到吴笛的面前,就大声表白道“吴笛,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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