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觉得瘦肉偏硬,难以嚼烂,有的人觉得肥肉腻,难以下咽。
唯独这道红烧肉,肉是五花三层,肥而不腻,堪称经典名菜。
叶蓁早就想试试做这一道菜了。
先把肉切成麻将大小的方块,再放到锅里煮五分钟后取出放入冷水中待用。
分明是肉,但在叶蓁纤细白皙的手指间,却半分不觉得油腻,随着她熟练的刀工,一块块五花肉被整齐地码好,如艺术品一般。
把锅置在小火上,锅里放少许底油。
随后在油里加入几勺白砂糖,并快速搅拌均匀。
待糖划开后开始变红,冒泡,再放水,搅匀后把汤汁盛到碗里待用。
锅里放油,待油烧至八成热,倒入早就码好的五花肉。
同时放入大葱,生姜片,与肉块搅拌均匀翻炒。
这时,就可以把盛到碗里的汤汁倒进锅中染色,当肉块变成金黄,再加入水。
之后再加入适量的精盐和红糖,红糖不宜过多,有些甜味即可。
最后放入几粒八角,一段桂皮,用小火慢炖。
直到肉质酥烂,叶蓁才起锅收汁。
将一块块暗红色的红烧肉呈塔状放入盘中,层层叠叠,香味幽幽,有一股焦糖的香味和浓郁的肉香,以及作料汤汁的清香。
红烧肉有皮有肉有肥有瘦,看着就叫人食指大动
一道鱼香茄子和一道红烧肉,都是重口味十足的菜色。
叶蓁作为厨神,懂得营养均衡,再搭上一道拍黄瓜,完美了。
菜色虽然不多,但分量很足。
“好香,叶蓁,即便不吃,就这个味道,你的手艺也当得起价值千金了”
安凛循着香味来到餐桌前。
他沉醉般嗅了嗅味道,毫不虚伪地赞叹。
想他作为安氏财团总裁,游历过世界各国,品尝过的上等菜肴何止千万
可此刻,餐桌上摆着的三道家常菜,却勾引了他所有的味蕾。
听到他的话,叶蓁挑眉,没有说话。
盛了一碗灵米递给安凛,示意他可以吃了。
“你这儿好东西可真不是,这米粒粒饱满,光泽透亮,不是凡米吧”
盯着碗里的米饭,安凛意味深长道。
他在文家长大,对于修者的东西也算了解颇深,灵米这东西产量极低,即便在富可敌国的文庄拍卖行,都很少可以吃到。
叶蓁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
安凛自讨没趣,只能自顾自地吃起来。
鱼香茄子,香味浓郁,茄肉鲜嫩,汤汁入口甘醇美味。
一口茄子一口米饭,这滋味简直难以形容。
安凛紧接着夹起一块红烧肉,挑眉看了叶蓁一眼,塞进嘴里。
一股肉香瞬间弥漫在口腔里,并没有以往吃过的红烧肉那般油腻,肉质细嫩嚼劲十足,轻轻一吸,就化在嘴里,带着微甜的口感。
红烧肉吞入腹中,带着淡淡的暖意和回味无穷的香气。
“好吃”
安凛紧接着又吃了几块,塔状的红烧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
一顿饭,短短二十分钟,被吃的一干二净。
叶蓁做的饭,从来没有残羹冷炙,有的只是抚着肚皮哀嚎吃多的人。
就如现在的安凛。
一向邪气潇洒的安凛安总裁,此刻正无力地靠在椅背上,一副吃多的样子。
“一顿饭,一个人情”
叶蓁将餐盘餐桌收拾干净,讲着银货两讫的口吻。
“值了一个人情换你一顿饭,真值了你还欠我两个人情,两顿饭”
刚刚吃过一顿,安凛已经开始寻思下一顿饭了。
“再说,没事的话你可以走了”
已经快傍晚了,叶蓁准备去和风戊晔交代一些事情。
不过她这幅驱赶人的模样让安凛有些无语。
他们好歹也算是朋友吧赶起人来真是半点不好意思都没有。
“酒瓶我已经安排人去送了,想必在你回到桥沅村的时候就到了,别忘了给我送几瓶红酒回来,若是口感不错,我给你推销出去”
别墅门口,安凛拍着胸脯认真道。
他这话可不是说假的,安氏财团虽然只是仰光市的集团,但他安凛的朋友可遍布了许多圈子,再说,不是还有他兄长安青云吗
只要东西好,销路就不是问题。
“可以”
她送酒,他推销,这可不算是一个人情。
把安凛送走,叶蓁才打电话给风戊晔。
雏莘集团总部和叶蓁所住的别墅并不远,这也是风戊晔的考量。
几分钟后,一辆低调的车子停在了别墅门口。
“叶总,怎么了”
坐在沙发上,气喘吁吁的风戊晔才得空喝上一口茶。
对于自己顶头上司的命令他可看的很重,这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