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就是大肆采购大象集团的高丽参并且提高违约金的金额
也就是说,宋志超让这几家食材公司打量采购大象集团的高丽参,不过在签订合约的时候注明违约金的比例如果大象集团不能在合同限定的时间内一定数量的高丽参,大象必须要赔付三倍的违约金
在计划执行之后
对此,戚万达有些异议,他认为那大象集团既然能做这么大,做这么成功,断不会冒然接受这样的建议,毕竟提高三倍的赔偿金,风险实在太大,至少稍微有些风险管控意识的人,就都会认识到这里面可能有“蹊跷”。
但在宋志超看来,大象集团必定会接受这个建议。
戚万达问“为什么”
宋志超说“因为大象集团做的不是人参生意,而是把人参当成了股票,做的是投机生意一个做投机生意做习惯的人,很难改掉贪婪的本性”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