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阳光炙热,可是李清珮却有种脚底发凉的寒意,一封家书,让她陷入了曾经的过往。
李清珮的母亲郭氏是个刚强而内敛的女子,自从丈夫病逝之后,拒绝了娘家让她改嫁的主意,生下了遗腹子李念,之后努力供养两个孩子,虽然家境贫寒,却依然坚持送李清珮去书院读书。
李清珮还记得母亲无数次夜里哄她入睡,道,“你爹爹说你天生卓尔不凡,总有一日会金榜题名,为我们李家光宗耀祖。”
古人寒窗苦读十年,并非虚言,且六年一次女科举,却只有三百名的进士,比起那前世的高考还要艰难,李清珮诸多心虚,她的聪慧,她的早熟,不过就是仗着有一颗多活一世的灵魂,她也经常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能负担起这样的期盼
只是她却不敢迟疑,母亲厚重的母爱,虽时有没办法喘息的感觉,但是却依然是她甜蜜的负担。
直到她十五岁那一年,她第一次试水就得中禀生,喜得的不能自己,连夜从书院回到家中想要告知母亲,看到的却是病重的母亲。
那时候母亲和弟弟住在邻居家的牛棚里,因着父亲之前的病,祖宅早就卖掉了,还欠下许多外债。
弟弟李念瘦的骨瘦如柴,却还要帮着村人放牛,一天得半个窝头吃,母亲则整日在外劳作,今日帮着这家浆洗衣裳,明日到那家除草耕地,晚上又借着月光做针线活儿,常年劳作加上 食不饱腹,积劳成病,一发不可收拾。
母亲郭氏一直都瞒着她,又因她吃住都在书院,甚至连月夕节都不让她回来,她一直被蒙在鼓里。
李清珮不清楚当时是个什么滋味,那几天晚上她几乎难以入眠,哭的不能自己,最后别无他法,就委身给秦王当了妾。
她还记得当初带着二百两的聘礼,其实跟卖身银没什么区别,回到家中,左邻右舍早就得了小消息来恭喜,每个人都带着喜悦的神色,唯独母亲目光颓然,就好像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目标。
后来在御医的医治下,母亲很快就治愈了,那之后母亲就带着弟弟远赴苏州投奔舅舅家去了,那个舅舅是,原本让她母亲改嫁,而母亲说就是饿死也不会依靠的舅家。
母亲的意思就是,去求这个她曾经恨过的舅舅也不愿意留在京城看她委身给人做妾
“夫人,您怎么了”
李清珮扶着一旁的彩蝶坐在了一旁的太师椅上,道,“没事。”
“老夫人信上可是有什么”要是换做别人只当没有看见,不过彩蝶到底是留了几分真性情,即使知道这些事儿自己不该问,因为担心李清珮,还是忍不住发问道。
李清珮摇头,道,“没事,我娘要带着弟弟回来了。”
李清珮入王府五年,母亲郭氏就没给她写过一封信,说过一句话,她还以为郭氏会一直生气,不肯理她,没有想到,她出府不过半个月就接到了要回来的信,那显然在她决定出府,告知母亲的时候,她就准备要回了。
李清珮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当时家里有债,她都可以想办法赚了慢慢还掉,可是母亲的病却耽误不得,唯一的办法就是委身给秦王这样的人,得到最快的最好的医治,冲着这一点,不管秦王如何看轻她,她都一直恪守本分。
彩蝶跟了李清珮三年,从来没听李清珮说起过娘家人,只知道父亲早逝,母亲和弟弟在苏州读书,每一年她都会替李清珮寄银钱过去。
按道理,家人团聚应该是喜事才对,但是瞧着李清珮的样子,却是有什么内情的样子。
“你把东边的那个如意居整理出来给老夫人住。”李清珮的犹豫不过是暂时的,很快就回复了精神头,不管如何能见到久违的母亲和弟弟,都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这边把事情都安排妥当了,李清珮就给隔壁的赵老爷递了拜帖,王管事却回了信儿说道,赵老爷有事外出不便见客。
李清珮心里颇有些失落,但还是让人把医书送了过去。
之后,李清珮都在家里养胃,不敢大吃大喝,很是循规蹈矩,加上又要布置母亲和弟弟住的地方,很是忙碌了一番,过了六月,一转眼就到了七月低,天气终于凉爽了一些,清风里已经有了秋日的寒意。
从苏州水路过来,起码要一个半月的时间,李清珮算了算,也就在这几天了,结果比起母亲隔壁邻居先有了动静。
王管事上门送了两条鱼给李清珮,道,“我们老爷出了远门去垂钓,回来的时候带来的,是金鲵鱼。”
金鲵鱼其实就是娃娃鱼,在现代虽说是保护动物,但是第二代人工养殖的娃娃鱼却是可以贩卖食用的,而在这个时代因为没有人工养殖,野生的很是稀罕,尤其受女子喜欢,据说可以养容美颜,叫女子趋之如骛。
只是因为长在山间,很少被抓到,价格也极为昂贵。
“老爷说很是喜欢夫人送的医书,这鱼虽不值几个钱,却是老爷亲手垂钓上来的,还请夫人笑纳。”王管事道。
李清珮前世的时候只在鱼市里见过金鲵,颇有些稀奇,叫彩蝶打开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