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 26 章(5 / 7)

的方向,下意识捕捉外头的动静。

她还没从洗手间出来,是在洗漱准备睡了

唐远征想了想,轻轻走去书房,拉开灯准备加一小时班。

桌子上还放着那两朵花里胡哨的头花,他随手弹一下那只假蜜蜂,静静看了两秒花枝乱颤的小玩意儿,收回视线掏出钢笔写报告。

这些小饰品的技术含量更低,纯手缝制就可以。

当然,买上几架缝纫机的话,效率肯定更高,不过后头还得人工收尾,上胶定型粘珠子啥的。

真打算大规模组织生产的话,出个厂房就差不多了;原料跟销路的问题,让各部门经理拿着部队介绍信去跑就行。

唐远征笔尖一顿,又想起简青桐来。

她既然喜欢做这些小玩意儿,也给她买回台缝纫机放家里吧。

那辆旧自行车是朱武留下的,她骑着估计吃力。

她个头那么低,才到他肩头,腿肯定不够长;还那么瘦,要不是扎俩小辫,都认不出是个姑娘家。

也不知道果果怎么那么喜欢往她怀里钻,明明平坦得一马平川,和他也差不多,咳。

唐远征打住又要跑偏的思路,在记事本上添上一笔,买自行车二六x1,缝纫机x1,衣裳

他瞟了眼旁边的头花,又把衣裳俩字划掉。

她喜欢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他买来的未必合她心意,不如叫她自己买,还能当场试穿看看。

可他又想了想,还是把衣裳的条目给添上去了,不过没在后头加数目。

镇上供销社墙上挂着的衣裳他有点印象,全是红红绿绿黑黑的碎花,看起来有点土气,跟她喜欢的这些粉紫蓝白的雅致颜色不搭噶,她未必看得上眼。

还是等他抽空去市里百货大楼给她买吧,最好这两天就去。

马上要摆酒请客了,她那么爱美,头上纱布不摘都不想见外人,要是没有合心意的漂亮衣裳,该不高兴了。

还得看看她穿多大号的鞋,皮的布的都备上;凉鞋倒是不急,等天热起来,带她去逛一趟百货大楼自己挑去。

头花就不用买了,外头卖的未必有她做得精致好看。

就连平时最爱赶时髦的艾晴柔,戴的头花也没这个好。

还有火车上遇见的那个女编辑,头发还烫成大波浪,也算是舍得花钱打扮自己的,可扎头发的也只是一条简单的真丝手帕而已,不上讲究。

他媳妇做的这个头花,都够格给部长夫人戴去接见外宾了。

唐远征背着人颇为自得地看看两朵头花,拿笔拨了下蜜蜂,欣赏地看着它忽闪忽闪的乱扑腾,越看越觉得有意思。

他媳妇这手艺了不得,心灵手巧说的就是她。

欣赏了一气,唐远征扭头继续写报告。

写完报告还有总结,白天会议上提出的几个问题很值得反复思考。有些问题他持有保留意见,其实就是不太满意,还得再想更优的解决方案才行。

一忙起来,时间过得飞快。

等他斟酌再三,确认暂时无法再进行有效修改,收起文件盖上笔帽一看表,已经快夜里十二点了。

他把桌子整理好关灯出来,往西屋看一眼,门已经关上了。

唐远征站了站,放轻脚步出去洗漱。

这下不用想了,继续打他的地铺吧。

刷牙的时候,唐远征突然有些发愁,媳妇不会以后都不叫他回屋睡吧

简青桐早上被嘹亮的起床号叫醒,迷迷瞪瞪猛地坐起来,好一会儿才从收卷铃响卷子没做完的噩梦中清醒过来。

实在太可怕了。

都怪唐远征,大晚上非要抓着她学习;

她要是那块学习的材料,早去读名校搞科研报效国家了好吗,哪还会沉溺在网文的海洋里虐来虐去写生写死

她没有贬低网文写手的意思,这毕竟是养活她的职业,她很尊重并感激的。

这大概就像是“自家孩子自己骂可以,别人稍微给点脸色就不行”同样的道理吧。

但假如有条件的话,她会选择去搞科研。毕竟科学真理有规律可循,而读者老爷们的口味实在太不可捉摸了,一言不合就刷负差评,留都留不住。

唉,想靠网文混口饭吃真的太不容易了。

但谁叫她喜欢呢,嘿嘿。

简青桐伸个懒腰,撩起乱蓬蓬的头发顺到脑后,捡起枕巾上掉落的三根长头发,陷入新一波的心痛。

她肯定梦里写不完卷子急得揪头发了

穿书了最悲惨的是啥不是贫穷不是文盲,而是死缠烂打追着不放的脱发危机

就算她融了灵泉水改善过体质发质,但禁不住她薅啊。

不能怪她手欠,就怪唐远征,他才是噩梦的源头

快让他出任务去吧,让她独美可以吗

简青桐长吁短叹起床,来到院子里发现天公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