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2 / 3)

荆无命蹲身、弯腰,在尸体胸口上摸了摸,掏出一个用锦缎包裹着的扁长盒子,踹入怀中。

众人“”

所有人表情一言难尽。

荆无命注意到众人的表情,不屑解释,转身就走,但是顾及到金钱帮的名声,脚步一顿,终是多费口舌了句,“这是金钱帮的东西。”

只不过被偷走了。

这帮杂碎武功不高,顺手牵羊的本领倒是不凡。

趁他与人交手之际,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顺走了东西。

众人“哦。”

也不知信了没有。

荆无命张了张嘴,方才辩白一句已经够不容易的,再多的不是他的风格。

路上的这点小插曲,并不影响出门游玩的一家四口,不,是兄弟师徒主仆五人的好心情,他们继续坐着马车向目的地出发。

李园。

林诗音左手托着香腮,眼睫轻垂,似在假寐。

十几年来,她岁岁月月等多情剑客之无情剑的更新,操心着表哥的终身大事,为表哥一波三折的爱情时而叹息连连默默垂泪,时而痛哭流涕痛心不已。

如今没了龙啸云对她一见钟情,表哥和龙啸云感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再也没有人能够拦着他们相亲相爱。

她不用再那份闲心,所以她可以放眼看世界。

老是看表哥的故事不大好,总归要换个口味。

比如沈浪、王怜花前辈们的传奇故事。

林诗音找到了属于沈浪他们那个时代的预言书,指尖轻轻点开按钮,心中燃起了期待。

那是一个少年,眉如墨画,面若桃花,一身绯衣,外面披着件白狐披风,衬得他越发肤白胜雪,形容昳丽。

但见少年唇角微微翘起,似笑非笑,眼神清澈灵动又颇为捉摸不透。

少年风流肆意,不羁如风,如似火的骄阳,灼烧着人眼。

这个鲜衣怒马,朱唇玉面的少年正是王怜花。他慵懒地抬眸,一双勾人的桃花眼直直盯着迎面走来的瘦削男人,眼底闪过一抹狡黠与算计的光芒。

林诗音微微吃惊,以她十多年的书虫经验,第一主角合该是沈浪才对,怎么变成了王怜花

沈浪的名气比王怜花大多了,尤其是他和朱七七人仰马翻鸡飞狗跳的爱情故事。当然,八字形容是她的总结。沈浪和朱七七的爱情在说书人口中是朱百万的千金大小姐千里追夫,历经种种磨难,有情人终成眷属。

王怜花就是助攻,最爱惹是生非,胡作非为,可惜遇到克星沈浪,搅得江湖血雨腥风的大魔头这条路生生夭折。

最终为沈浪的人格魅力折服,跟随沈浪夫妇出海寻仙。

难道情报有误

不管有没有错误,林诗音被风华绝代的美少年吸粉了。

这样的美少年也不知最后便宜了谁。

可恨自己晚出生二十年,不能一睹王公子的仙姿玉容只能隔着时光看插图。

当然,林诗音没看太久,她是个名门闺秀,盯着一个外男的画像看太久不大好,就是相亲的对象都不敢这样明目张胆地看。

马车哒哒疾驰。

精美豪华马车中,绯衣男子神色慵懒地卧躺在舒适的软塌上,纤长的手抵住额头,天鹅颈般优雅的脖子微微扬起,修剪整齐圆润的指甲轻轻敲击在一卷锦帛上。

“你决定了”

说话的黑衣男人倚在车厢角落,面上罩着半截诡异的银色面具,泛着冰冷的光芒,强烈的存在感不容人忽视。

“不然我何必千里迢迢找他。”绯衣男子漫不经心道。

黑衣男人道“收徒这种事情,你也好意思托付给旁人。”

良心不会痛吗

绯衣男子眼眸一眯,笑容肆意飞扬,煞是迷人,若有女人在此,必定被迷得面红心跳。然而,黑衣人熟视无睹,辜负了这番美景。

“我这还不是为了你,担心你吃味。”他斜睨黑衣男人一眼,道“你也不想让一个小鬼介入我们,不是吗”

男人丰神俊朗,貌比潘安,爱慕他的男男女女前仆后继,挡都挡不住,即便戴上面具,效果也微乎其微。万一他们前脚收养徒弟,后脚徒弟爱上“师爹”,他这个师父岂不气得吐血生亡。

再者,男人不解风情就够他头疼了,电灯泡有多远走多远。

黑衣男人“”

分明是你自己不想,关他何事休想甩锅。

吃味

总是吃味的那个人是谁,你心里没点数

似乎猜出他心中所想,绯衣男子啧了声,道“本公子又不是沈浪那个老妈子,非得手把手带小鬼,将他培育成才。”

倏地,想到沈浪家的小鬼,轻哼一笑,道“就是手把手教,教出来的也未必是自己期待的。我就等着看沈浪的笑话。”

公子羽那个小滑头可不老实,比起小时候的他有过之而无不及,沈浪和朱七七这对夫妻,还有熊猫儿带着滤镜自然看不到这些。就是看到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