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乡巴佬(1 / 2)

重生70年代小村嫂 离钥 2776 字 11个月前

乡巴佬

赵小兰吃了一惊,她知道叶国豪是不会骗自己的,但是竟然敢在军区的幼儿园讲这些她还真是大胆。

“在我看来,没有几个不是乡巴佬吧。”

“倒真有一个不是。”

“谁啊。”

“郑英。”

“那怎么不将她介绍给郑英呢”

“那小子比我还鬼道,别人以前也提过,可是他马上给吓跑的挺远。”

叶国豪说完还哧笑了一声,看来当时郑英跑像不是太好。

“你们这里是不是只有陶云一个女的啊”赵小兰挺奇怪的,怎么挨个介绍啊。

“谁知道。”反正他现在有媳妇了,别人的事情他可管不了那么多。而且小媳妇只用了一天就将自己唯一的一件桃色绯闻给扒出来了,他觉得以后这种事还是能躲就躲着点的好。

赵小兰审完了叶国豪就放心了,能讲出那种话的女人她是一点也没放在心上。叶国豪这个人别看着他平时脸黑

其实是一个三观极为正派的人,让一个正派的人去喜欢上一个嫌弃他出身的人,那能擦出火花就有鬼了。

而叶国豪老实交代完发现自己想用来乱来的时间也过了,不得不叹了口气走了。赵小兰则坐在家里开始写了,自己换地址的事情也要通知一个编辑部,否则以后还要二哥帮着来回的邮来邮去。

这个月的稿子她还没有写多少,x侦探这本书可以说从上一世就开始构思了,所以写起来也非常的快。赵小兰写着写着想到了读者来信,想着自己不能总是埋头写啊,读者的意见还是要听的。于是她就将编辑发来的信件给拿了出来,里面果然有一封读者来信。

赵小兰还没有打开呢就听外面有人叫嫂子,她将信放在柜子里面出来见原来是郑英,他还真给送来了一套挺好的书桌。

赵小兰还真缺一个书桌,于是就道“真是谢谢你了郑大哥。”一个叫大哥一个叫嫂子的还挺乱套,不过只能先这么混乱的叫着吧。

郑英让人将书桌搬进来,并问道“嫂子你看摆哪儿合适”

“摆书房里面吧。”正好用来写,比现在自己按着的那个小桌子好太多了。

郑英和另外一个小同志就自动的搬她搬进来,放下之后摆好,接着又搬来一张看起来挺不错的实木椅子。

不过郑英趁着这个机会看了一下赵小兰所谓的书房,他本以为是叫着玩儿的,因为一般家属的两室这个小书房都被设计成了客房。

他们家也不利外,以前的大铁床搬到了这个屋里,上面只是随意铺了层被子与被单。然后另一边是大铁皮柜,接着就是个书架子上面摆了很多书。说起来他还没有在哪个人家里见到这么多的书,而且什么类型都有,甚至还有外国名著。

“听国豪说嫂子很喜欢看书,没想到千里迢迢的还背过来了。”

“是啊,这些都是我没看完的,有些挺有收藏价值就带来了。”

赵小兰见郑英对书很有兴趣,想着他一定是个很爱学习的人吧,和叶国豪正相反。

“正巧,我那边也私藏了几本,有时间交换看看。”郑英说完也没留下喝水就和小同志走了。

而赵小兰也没觉得这话有什么,毕竟这个时候书难得,所以一般能交换看看书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有了大书桌赵小兰美坏了,恨不能在大书桌上面打两

个滚儿。虽说这书桌不是新的,但是真心不错,而且美观大方。她将自己的东西都搬过来放在书桌上,然后将读者来信给拿出来。

拆了信发现这个读者还是个很有口味与文化程度的读者,他先是说明自己十分喜欢这本,已经追了三期。接着就提出了一些观点和建议,更加说了一些在法医学上的事情。赵小兰发现,他点出的地方是觉得现在的法医学还没有这么发达,根本不可能做到她讲的那几点。赵小兰觉得他说的也对,打算在未来的中不写得那么神奇,现在的人只怕不一定能接受得了。然后这个读者请求回信,并希望能了解下创造初衷。

这个时代的人都比较保守,但是能写这封印可见对方已经是十分喜欢自己的了。赵小兰很开心,毕竟第一次收到读者来信,而且对方还那么积极的盼望以下的故事甚至还提了意见,这让她更加想将故事写好写长了。

可是等看到最下面的时候才发现署名竟然是郑英,那手签字真的非常漂亮,她怔了一下觉得可能是同名同姓。

但是,可但是,当她想回信看信封地址的时候,才发现尼玛,这回信地址竟然是自己住的安全队。

所以,这个安全队有几个叫郑英的

突然间有了个读者,但对方是自己老公的好友怎么破

赵小兰反正是不知道怎么反应了,她考虑了很久决定写封回信,毕竟是自己的读者,再说也不一定就是这个郑英呢

可回信地址她决定让编辑替自己保密,再说报纸方面也并不会将她的私人地址传出去,读者来信始终都要送到报社的。

赵小兰将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