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六线小城的流行色(2 / 2)

重来1976 北冥虾米 3789 字 2024-01-12

有穿皮鞋的,有穿旅游鞋的,还有穿布鞋的。

反正满大街都是这种铅灰色的人。

就他妈像一群耗子精。

最要命的是这些时髦的人看白客却比白客看他们更加的鄙夷不屑。

仿佛白客是从其它年代穿越过来的。

白客对这个年代,这个六线小城人们的审美真是磕磕够够。

如果他有奇异博士那两下,就直接搓一个时空门,把他们扔到未来去。

眼下,天气还热着呢,小城又开始流行搓羊绒毛线了。

而且人们手里的毛线的颜色几乎一毛一样。

都是那种接近于金黄的卡其色。

或者应该叫香槟金、玫瑰金什么的吧。

反正仿佛一夜之间,大家的审美都趋同了。

都觉得这种颜色的羊绒毛线最漂亮。

搓好了毛线,再用毛线打毛衣、打毛裤、打手套。

蒋艺的手很巧,白客已经领教过了。

别的不说,就说那个鞋垫儿吧。

这么多年了,白客还是头一次穿上不会跑出来的鞋垫儿。

不过,白客还是头一次看到蒋艺搓毛线,也不知她打毛衣什么水平。

上车的时候随手比划几下,问了问她。

蒋艺却有些害羞地比划“以前只打过毛背心儿,还没打过毛衣。”

白客比划着“我找高手给你弄几个样子过来。”

蒋艺使劲点头。

隔了一天,正好风琴和霍大嫂回家了。

白客就连忙向霍大嫂要了几个毛衣的样子。

霍大嫂手很巧,不仅会织毛衣,还会画样子。

很多款式都是他自己设计出来的。

第二天上班时白客把样子带给蒋艺。

蒋艺看了惊喜不已。

比划着问白客“你喜欢哪个”

白客心说关我毛事,这种屎黄色的玩意什么款式都不会好看。

但还是礼貌地指了两种。

蒋艺欣喜地离开了。

没一会儿又拿着尺子回来了。

在白客后背、肩膀、胳膊上比划着。

白客开始还有些懵逼。

但突然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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