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3 / 3)

提议简直提到了沈晴霄心坎上。

在现实世界,他最后悔的,就是只顾着赚钱,直到最后车祸死亡,都没过上几天快活潇洒的日子。现在都穿进书里了,他再不享受人生就是傻子好不好

反正也没两天就要离婚了,老公也早有新欢。找个小帅哥喝杯酒风流一下,应该也不算不守夫道吧

但沈晴霄顺着王吉的手指,看向一楼迎宾处,却立马皱起眉头。

不是,那些弟弟也太嫩了。

虽然他现在这具身体才二十三岁,可是穿书来之前,他都已经快三十了,要那群弟弟陪他取乐,简直有犯罪的感觉。

沈晴霄叹了口气,刚准备收回目光,忽然却被中心舞台的演出吸引了。

深蓝色三角形舞台的角落,坐着一位身穿棕色皮衣鼓手,脸上戴着黑色口罩,遮去了大半张脸,独留着一双深邃的眼睛。

双手穿着黑色露指皮手套,犹如狼人遮掩住锋利的爪子。宽大有力的手掌只露出最上面一截修长玉指,骨节分明。

沈晴霄看见鼓手紧实的手臂漫不经心挥起鼓锤,重重敲打银色架子鼓鼓面,心尖跟着颤了下

他回过头“王老板,我想要那个鼓手。”

王吉眼里露出为难“沈总好眼光但那鼓手不是我的人,是歌手带的”

沈晴霄挑了挑眉。

王吉立即起身“只要沈总想要王某一定办到”

沈晴霄笑眯眯望着王吉下楼,又看向鼓手。

灯光从鼓手皮衣胸前的金属拉链上一闪而过,他口干舌燥地抿了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