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三十四章(1 / 3)

唐隐一点都不想要呆在克尔的那个巢穴, 虽然他对一比一复刻荼安宫殿的设计很心动,如果只是参观他完全乐意,但要是长期呆在那里限制出行, 唐隐分分钟炸裂。

漫长的封印经历让他厌恶呆在一个地方。

而且他怎么能确定克尔说的去巢穴就是避开厄难, 不是瓮中捉鳖

他和克尔没什么交情,克尔凭什么会为他花这么多的时间精力准备巢穴, 如果是想把他关起来做藏品, 那倒是能解释得通了。

唐隐对甩开克尔毫无压力, 先不说克尔在开头错失良机让他甩开了一大段距离, 就光说对精灵之森的了解,唐隐曾经有一段时间经常和精灵王在这里看星星看月亮,种种小花铲铲土什么的。

唐隐藏到一个树洞里,暂时躲开了巨龙的追踪。

他现在开始有空继续观察陆爵的状态,血契的联系让他感受到陆爵的生命之源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变强, 连带着唐隐的实力都跟着水涨船高。

已经掌握五种异能实力就已经如此恐怖了吗

唐隐想起自己无聊时看过的一些古董文学作品, 里面的命运之子就如陆爵这样恐怖如斯,而像他这种一开始欺辱主角,把主角当成奴仆的反派最后下场都会很惨。

陆爵闭眼倒在树洞里,英俊的侧脸被唐隐拍得有些红肿,唐隐毫无愧疚之心, 反而想咬一口陆爵,尝尝看现在陆爵的血是什么味道。

不过现在克尔在追他, 如果因为陆爵的血泄露了位置, 有些划不来。

唐隐像拍小猫小狗一样拍打了几下陆爵的俊脸, 思考陆爵究竟什么时候能醒来。

人类守护神陆爵和时空与永恒巨龙克莱克尔斯帝打了惊天动地的一架后, 陆爵消失得无影无踪, 接替他上任的人类守护神展现出了非同寻常的实力, 据说也和陆爵一样是多系异能者。

人类在宇宙众多种族中是平庸的存在,但自从出了陆爵这个变数后,这个种族展现了惊人的能力,传闻陆爵的血是神之血,喝下陆爵的血有几率触发多种异能。

人族在短时间内出现了多位多系异能者,许多人都渴望得到陆爵的血,可陆爵神出鬼没,有人说在龙岛出现过陆爵的踪迹、陆爵形销骨立、嘴唇发青,有人说陆爵被贪婪的人族扒着吸血,没有多少可用的鲜血,还有一种说法则是,陆爵每天都在用能造神的血去浇灌玫瑰。

对于外界这些传闻,新任的人类守护神啼笑皆非,他每次向陆爵求血都要不了多少鲜血,普通人连承受陆爵一滴被稀释过的血都有可能爆体而亡,一小筒鲜血就够一整支部队使用了,怎么可能因为求血的事情拖垮陆爵的身体人族比任何一个种族都希望陆爵长命百岁,身体健康。

而且随着研究院对陆爵鲜血的研发进度增进,到时候只需要几滴陆爵的血为原料,就能制作出成千上万的药剂。

今天是他向陆爵采集鲜血的日子,他来到了陆爵如今鲜为人知的居所,一幢外表看上去很寻常的房子。

采取的血需要保持活性,最好是两天之内的新鲜血液,陆爵通常现抽一管鲜血交给他,不过今天的取血过程却有了一些变化,陆爵说他将血放在了这幢房子的地下室,由他去取就好。

他来到这幢房子的门口,用钥匙打开房门,看见门口摆放着两双大小不一的拖鞋。

每次来到这幢外表寻常、内部布置温馨漂亮的房屋,他都会由衷为陆爵感到高兴。

很多人都猜测他巴不得陆爵离开,其实并非如此,陆爵对他有知遇之恩,这位人类守护神在他心中接近于恩师的存在,当对方说要退隐时,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请求陆爵继续留下。

但陆爵却对他说,他亏欠了一个人很多年,现在终于功成身退,他要和那个人共度余生。

是的,陆爵有一位神秘的爱人。

他虽然从未见过恩师爱人的身影,却能在这所房子的点点滴滴中看出恩师的退休生活很幸福。

这幢房子的地面上铺满了厚重柔软的毯子,有一次他问陆爵为什么房间到处都是毯子,外界眼中那冷酷无情的强者露出有些无奈的笑,轻声道“因为他总是忘记穿鞋”。

“不穿鞋,脚总是冰凉。”

“每次看到我都要用手帮他捂热。”

难以想象这样一位强者会如此娇纵宠溺自己的爱人,爱到甚至有些低微,翻云覆雨的手怎么会放弃滔天权势,甘之如饴为伴侣温热双脚

他很好奇陆爵的爱人,但每次他过来的时机都不对,总是会撞到陆爵爱人的休息时间。

每当这个时候,陆爵就会竖起手指,对他做出噤声的动作。

他也会很识趣地蹑手蹑脚在屋子里活动,哪怕知道这幢房子很大,仅在客厅活动根本不会惊动恩师沉睡的爱人。

有时候他看陆爵的脸色太差,就建议先暂停对研究院的供血,陆爵摇了摇,表示这点血对他的身体造成不了多少亏损。

他就搬出了恩师的爱人,说虽然不知道陆爵这段时间在忙什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