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李寻欢的家世注定了他见多识广, 尤其当了探花郎做了几年官, 男人和男人那档事儿, 周围不少同事为他第一手资料。偶尔有推脱不掉的应酬,李寻欢不得不跟着上司同事去南风馆喝酒,毕竟朝廷命令禁止官员女票女支,嫖男人不在此范畴。
向来洁身自好的青葱少年郎李寻欢可不就被迫大开眼界, 看到不少辣眼睛的画面么。
更过分的是, 这些“附庸风雅”赶潮流的同事上司想拉他下海。
直男李寻欢宁死不屈,不愿同流合污
落在旁人眼中, 他的这番做派是看不起他们, 遂越发遭受排挤。
这也是李寻欢为什么不喜混官场的原因之一。
李寻欢不爱那口儿,但是不妨碍他对此了解。
所以
他这是被人占了便宜
可是他年纪也不小了,长得也不是多么俊美不凡, 对方就算喜欢男人, 也该挑一挑, 捡着年轻貌美的少年才是,啃他这把老骨头也不怕牙齿磕坏了。
只恨他重伤在床,所中之毒让他全身麻痹, 生不出半点反抗力气,只能吐血地任人宰割。
一时间李寻欢脑补了很多。
无怪乎他想得太多, 实在是两人姿势暧昧, 特别容易引人遐想,搁谁看见有人将脑袋埋进肚月齐以下的地方,都会展开色香味俱全的想象力。
见黑血恢复成正常的红色, 龙啸云吐掉口中的血水,赶紧从青年身上爬起来。
天生正义大侠写照的脸绷得紧紧的,无所保留的挥洒着严肃正经与浩气凛然来证明自己是的清白,为此擦嘴时故意遗漏嘴角一丝黑色血迹。
果不其然,李寻欢心生惭愧,为自我思想龌龊阴暗深刻反思。
他心中哀叹一声,男人是他的救命恩人,坑头埋丹田不过替他疗伤罢了,自己竟然把恩人打成了无耻下流的小人,罪过罪过。
自我反省两圈,李寻欢展颜一笑。
青年笑容中饱含着深深的歉意与感激,落在苍白无血色的脸上格外的羸弱。
羸弱一词用在李寻欢身上并不恰当,但是自龙啸云和林诗音成婚之后,经过漫长的十年,李寻欢从塞外回来,原本健康的体魄被糟蹋的不成样,不吹风都能咳上半天。
龙啸云绝大多数时间用在权利与地位的维持上,少部分时间用在算计李寻欢,观察情敌是必修课,李寻欢咳嗽的症状加苍白的脸色无疑给人一种病歪歪之感,落在龙啸云眼中病弱的真特么让他高兴。
为了维持表面功夫,他少不得虚情假意关怀对方的身体,私下里没少抱怨李寻欢难搞。
若是李寻欢和羸弱的身体那样不堪一击,他就不用那么头疼。
龙啸云早已习惯病歪歪的李寻欢,李寻欢自己却不习惯,尤其与人这般亲密,并且这般亲密的接触还要继续。
清凉的药敷在肚皮上,李寻欢耳根发热,眼神发直,不停懊悔自己清醒的太早。
此时对朝廷灰心丧气的探花郎刚刚卸任不久,尚是意气风发,风流潇洒,远远没修炼到中年后面对再大的风雨始终淡定自若的定力,一遇到这样的窘境,除了尬笑与默默道歉,不知还能做什么。
不,他还能感谢。
“是兄台救了我”
明显是啊。
龙啸云“嗯”了声,直勾勾盯着药膏,仿佛它有着什么惊人的魅力。
李寻欢道“多谢兄台出手相救。”
龙啸云道“不必客气。”
他板着脸看了青年一眼,做人何必没话找话说,不苦恼吗
这么想着,龙啸云嘴唇微动,道“你腿上还有伤。”
这是正事,他不想干却非干不可的事。
集中力量感受到腿上受伤部位的李寻欢“”
哪壶不开提哪壶。
李寻欢笑容微微僵硬,道“麻烦兄台了。”
龙啸云点头,二话不说分开青年修长笔直的大长腿。
李寻欢“”
龙啸云“”
两个笔直的汉子对视一眼,尴尬的由里到外。
李寻欢莫名羞耻。
龙啸云强忍着尴尬,解释道“伤口在大腿内侧。”
李寻欢机械地点着脑袋,表示理解,却俊脸生霞,恨不得双腿化身鱼尾永不分离。
伤哪儿不好,伤大腿,还是最娇嫩的地方。
片刻,被温热的气息吹拂而过,伤口微痒,李寻欢略觉不适,也臊得厉害。好在他心志坚定,即便脑子乱成一团麻线,面上依旧淡定如常,只不过稍红的耳根出卖了他。
李寻欢出生富贵,多少有点贵公子病,不喜陌生人碰触。
不过,男人的所作所为除了让他窘迫尴尬外,倒也不生厌。
为何如此
大概是男人的举动是在救他,且对方长着一张正气凛然的脸,沉稳严肃的气质让他想到了自小对他疼爱有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