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归吐槽,如今已经箭在弦上,准备工作都做到这一步了,顾骜也只能当是“头脑风暴”,锻炼一下自己的智力博弈了。
人生重要的不是知识存量,而是学习和思维能力。研究一次,不管结论有没有用,至少也是脑力的淬炼。
“这种把修改伪装成解释的行径,最大的风险就是一旦短时间内被反方戳穿你蒙混过关的企图,那么负责质询解释的当事人,会有极大的风险。以至于他们不太敢经常睁着眼睛说瞎话,怕将来夜路走多了撞到鬼。
在美国,伪证罪和其他类似的试图妨害司法立法公证的罪名,都是很重的。而且目前这些罪名大有被过度滥用的趋势。这也是布热津斯基时代不敢跟基辛格时代那么嚣张的一个侧面原因”
顾骜如是往下推理,想到这一步时,已经是后半夜了,中间其实还走了不少不可行的弯路,便不多赘述了。
想到这一点后,他知道,自己今天的一切研究成果,估计都不会上学术期刊了。
因为真要是有什么干货,基辛格肯定不让刊的,而是偷偷秘密印发,只给本档派的总统、国务卿、核心档鞭等几个人看。
因为,这方面的技能,从来都是控辩双方水涨船高的。布热津斯基时期,之所以畏首畏尾,就是因为此前基辛格时代那点谎言技巧,渐渐被议员们回过味儿来了。
不好骗了呀。
“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干对了,后来86年的时候,李根是怎么掩盖伊朗门秘密交易的恶劣影响的记不太清了,不过好像很失败啊。
克琳顿任期内,是怎么掩饰拉链门莱温斯基案的伪证罪指控的诶,这个好像有点印象,前世看哪个涩情报告解读过来着”
对付“伪证罪”和对付“虚假质询意见罪”的法理学原理,应该是一样的吧
前者在美国的法律体系里,归纳为“妨害司法公正”,而后者是归纳为“妨害立法独立”。
从法益级别来说,这里面可以类比一下。
“要赶紧找出近年来联邦最高fa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全部关于伪证罪非罪案例的判词和解读”
在茫茫题海中寻找药房的顾骜,终于抓住了一丝努力的药引子方向。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