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的主妇(21)修(1 / 2)

岑书白开始挖第二个坑。

上一本书,岑书白写了“重生”。这一次,她打算写上辈子经久不衰的穿越。

十六岁的明茹云,是花国最为平常不过的高中生。这一天,明茹云如往常那样推开大门出去上学时,却发现门外不是自己熟悉的街景,而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大森林。

明茹云吓坏了,连忙跑回家里。

再一次打开门时,明茹云发现门外那片大森林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自己熟悉的街景。

白姐这次打算写穿越吗

不过好像和我之前看的不太一样。

“嗯,这次打算写穿越。”岑书白伸了个懒腰,“之前我写过穿越,这次想写一点不太一样的。”

第二天,明茹云如常打开家门,发现门外是昨天看到的那片森林。

这一次,明茹云有经验了,她退回门里。

再打开门时,门外依旧是熟悉的街景。

十六岁的女孩,正是好奇心旺盛的时候。明茹云晚上吃饭时,没忍住把这消息透露给家人听。

明茹云哥哥明飞舟听了,笑得喝的汤都喷在明茹云碗里,“你是不是睡傻了”

明茹云气得追着哥哥打,自然而然把那扇门的诡异给抛在脑后。

第二是周六,明飞舟约了朋友去打篮球,一大早便出门了。

只是当明飞舟推开门时,发现门外,是一片树荫浓密的森林。

大纲写到这,岑书白就接到沈慕之的电话。因为岑书白正忙着把大致情节写出来,所以就外放了。

“福宝,我今天做了糖醋排骨,你想吃吗。”

“再给我十分钟,我把这大纲写完再过去。”

“那你早点过来。”沈慕之声音有些低落,“你这几天都在码字,都没怎么陪我。”

听沈慕之这么说,岑书白心里也愧疚了。他们虽然在一起了,但因为她最近忙,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也没有比之前多。

而沈慕之也没埋怨,反而在她忙得顾不上吃饭时,还做好饭菜送过来。

因为这点,自觉理亏的岑书白声音软和了许多,“乖,我明天就有空了,到时一定好好陪你。”

“你如果说话不算话,以后就不让你摸大白。”

“你确定不让我摸的是大白”岑书白语气带上了浓浓的调侃,“而不是人”

对面的沈慕之避而不答,只是控诉道“福宝,你又欺负我。”

“没有的事。”自己没做过的事,岑书白一定不承认,“我哪里欺负你了。”

“你一直都欺负我。”沈慕之委屈道“你就是仗着我喜欢你,才可劲欺负我。”

说到这里,岑书白哪里不明白沈慕之嘴里的欺负是什么呢。

担心沈慕之会说出他记忆中的“欺负”案例,岑书白提醒他,“慕之,我这边有朋友。”

沈慕之虽然天然黑,但对男女之间的事却很注意分寸。平时岑书白在外头亲他,他会羞得耳根红得能滴血。

听到岑书白这么说,沈慕之轻轻“哼”了声,说了句“那你快点过来”,就挂断电话了。

因为岑书白接电话时直播间没有关闭,所以里头的观众们都听到了她和沈慕之的对话。

岑书白和沈慕之感情飞快进展那几天,她正好没有开直播间,所以这一通电话,彻底让直播间沸腾了。

等等白姐和沈慕之在一起了

卧槽我没来那几天发生了什么

楼上的,我天天守着,也没发现他俩在一起了啊。

比起这个,我更好奇的是沈慕之居然会喜欢人类我以为他会抱着大白过一辈子。

看着直播间不断飙升的弹幕,岑书白被逗笑了,“我刚开始也以为他不喜欢人类。后来才发现他不是不喜欢人类,而是没碰到喜欢的人。”

“和他谈恋爱开心吗当然是开心的,虽然他表达爱意方式很笨拙,但你能明显感受到他有多喜欢你。”

“问我喜不喜欢他我当然喜欢他啦。慕之他的外表和性格,都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怎么会不喜欢他。”

和观众们说了一会,岑书白把大纲粗略写完,就去沈慕之家了。

沈慕之只要不忙着画画,就是一个三餐规律的人,所以岑书白去到他家,天色才完全暗下来。

虽然岑书白说过让沈慕之不用每次都在楼下等她,沈慕之答应得好好的,但每次岑书白下楼,总能看见沈慕之的身影,“我想多和你说说话。”

沈慕之最吸引岑书白的,就是他这份完全没有掩饰的赤子之心。

岑书白也最吃沈慕之这一套,听他这么一说,岑书白便忍不住勾着他脖子,和他交换了一个缠绵的吻。

“今天我又有口福了。”岑书白亲了亲沈慕之有些湿润的眼角。

沈慕之低低“嗯”了声,“只要你愿意,以后天天都能有这个口福。”

岑书白知道沈慕之在暗示什么,但她不确定自己适不适合婚姻,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