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老达达尼昂的三件礼物(1 / 2)

名著之旅 凉凉的西瓜 2354 字 10个月前

在这无比尴尬的阴云中,有一个十分无辜的人,正备受煎熬。 那就是来给陆诗倦传话的侍应生。他躬着身,垂着头,大气也不敢喘一个。他大概怎么也想不通吧,自己刚刚说的话到底怎么得罪这位首相面前的红人了,为啥空气就突然这么安静了 “没事了,你走吧。”陆诗倦好不容易才终于开口,尽量做出一副温和的语气,才让侍应生松了一口气,赶紧小碎步倒退离开,那动作仿佛在完美地诠释一个成语敬而远之。 陆诗倦不由叹了口气,举杯灌了一大口柠檬红茶,暗自痛骂 “就知道点娘沒安好心,罗什福尔,这是原作最大反派红衣主教首相黎塞留的亲信手下啊,话说手下也能算命运的奴隶吗这张卡到底应该怎么解读才对看来失忆前的我留下的这张卡也没我原来想的那么简单啊。 “诶,居然被分在反派阵营了,真让人脑阔疼不,其实和主角是敌对关系也不算太糟糕,真正让人头疼的是,原作的续集中,罗什福尔最后是死在达达尼昂手上的啊” 柠檬红茶淡淡的甜味混着清新的酸楚,暂时冲走了他的焦虑,陆诗倦开始认真思考对策。不管正派还是反派,要做的事情其实都没有变,那就是不断在轮回世界中完成主线任务活下去。 之前对于任务的推演也不至于就全部作废了,剧情还是那些个剧情,只需要把自身立场反一反就行了。 “这样说来,主线任务极有可能是那件事” 陆诗倦思忖的同时,仿佛为了印证他的思路,这一次名著世界的主线任务也适时跳了出来  前往巴黎的国道上,达达尼昂骑着他丑萌丑萌的黄色矮种马,风尘仆仆地奔赴巴黎。 他的脚尖几乎能拖到地上。 达达尼昂身上带着父亲的信物,准备去投奔父亲年轻时的故交,国王麾下火枪队的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开启自己新的前程。 两旁驶过的轿车中,总有人对着他的坐骑指指点点,时不时投来嘲笑的眼光,肆无忌惮地用优越感刺痛达达尼昂的自尊心,令本就心情沉痛的他越发烦躁起来。 如果可以,他也想坐轿车或者火车去巴黎啊但是他父亲离开之后,这匹小马算是他最后家人了,总不能把它丢在空无一人的陋居里自生自灭吧 被退婚的当天又痛失父亲,这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的双重打击令他整个人都险些崩溃。 他甚至没有听清父亲死前的一大段遗言,只记住了最后一句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说完这句话,老达达尼昂便撒手人寰,只留下他一个人捏紧了父亲刚刚交给他的那枚造型古怪的戒指,忍着泪为老人阖上双眼。 痛定思痛的他留下一句“莫欺少年穷”,便头也不回地离开老家,带着老达达尼昂留给他的三件礼物一枚戒指,一匹矮种马,以及一句激励人心的话语踏上了前往王国首都的旅途。 当然了,他也没有忘记钱包和手机。 “前面有家挺豪华的宾馆,先进去休息一晚,等明天再整理打扮一番去觐见德特雷维尔先生。用现在这幅邋遢样子可不成,那就太失礼数了。至于剩下的钱不多了这个问题,等在火枪队谋到职位自然能解决,今天就把钱用掉好了。 “毕竟我作为古老贵族世家的末裔,是不可能到了巴黎去住廉价的汽车旅馆的,我达达尼昂绝不能再被人看不起”  五星级宾馆的大厅里,按照原作剧情走向,故事刚开场就要一个劲看不起达达尼昂、羞辱达达尼昂的“罗什福尔”先生正在一边喝着茶,一边打量保安带回来的那名消瘦的青年和他身旁的混血少女。 青年捧着台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笔记本电脑,仿佛把“我是宅男”这四个字写在了脸上。 少女手捧相机,东张西望,似乎随时准备好想搞个什么大新闻出来。 见几人都盯着自己看,少女才开口辩解道 “我没有迷路,我就是发现那几个男人鬼鬼祟祟地钻进了一个房间,似乎要进行什么肮脏的y交易,我的记者之魂在呼唤我去揭开真相哦对了,我叫林茵,如你们所见,是一名记者” 看着少女满脸认真的样子,陆诗倦打消了问她“你和香港记者谁跑得比较快”的想法,又把视线投向那名青年。 青年把电脑对着众人放在茶几上,只见他在ord上已经敲好了要说的话 “我乃鬼才信是也,你们可以叫我阿信。我没有迷路,我只是迷失了人生正确的道路。” 呵,鬼才信你好吧,你这就叫迷路陆诗倦嘴角一撇,内心腹诽不已。 萌新小队的五个人,怼姐看上去是领头的,似乎有些经验,但也不会很资深,而另外四只明显都是纯纯的萌新。 倒是新出现的这两人,虽然有点特立独行,但反过来也能看出,他们已经是足以独当一面的轮回者了。陆诗倦没什么具体的理由,就是直觉,可能是靠失忆前积攒在潜意识里的印象判断出来的吧。 “这样我们就凑到八个人了,还剩两人是什么样的”陆诗倦向萌新小队问道。 “还有一个小萝莉,和一个戴渔夫帽的大叔。”小缘回答道。 渔夫帽 陆诗倦瞳孔微缩,来不及继续提出疑问,就听到门厅那里爆发出了欢快的笑声。 “天呐,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丑的马” “长得倒是人模人样的,就是坐骑太挫了。” “哈哈哈,这马尾巴都快没毛了” “哦,小哥哥,你长得真俊,跟我走吧,我给你一匹更好的马骑,咯咯咯” 陆诗倦等人看了过去,只见一名身材匀称、面容英挺的年轻男子憋红了脸穿过人群,一边催促着侍应生快把他的矮种马带下去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