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民妇与官(1 / 2)

昭周 漫客1 3143 字 10个月前

案子的故事还是比较老套的。

女子夫家姓李,本家姓严,两个人有三个孩子,本来家里有十来亩地,不用给人做佃户,日子也算过得去。

前几个月丈夫生病,家里又没有太多积蓄,因此准备变卖其中一两亩地,给丈夫治病。

但是卖地的消息刚刚传出去,夫家那边的大房便找了过来,以禁止他们一家变卖祖产为由,强行把他们家的田地占了。

后来丈夫实在病重,李严氏没有办法,便去县衙状告大房,没想到县衙非但不管,反而与大房那边沆瀣一气,县衙的衙差甚至登门警告,让他们一家人不要再闹事。

李严氏的丈夫实在气不过,与上门的衙差起了一些冲突,双方推搡之下,她的丈夫被推倒在地上,再加上本来就生了病,没过多久便撒手人寰了。

丈夫死了,便更没有了依靠,李严氏草草掩埋了丈夫,家中已经再没有任何积蓄,田产房屋都被大房那边统统占了。

实在没有了活路,李严氏便只能带着三个孩子在青州城里流落街头,直到昨天,才有一个好心人带母子四人去吃了顿饱饭,给了他们一个住处,并且指点他们来刺史府告官。

这是一个比较经典的田产纠纷案。

因为粮食是这个时代最宝贵的东西,田产自然也就成了最宝贵的东西,田产的硬通性,在某些意义上还要超过铜钱与金银。

而向李严氏这种案子,每年都会有不少。

李严氏的丈夫,应该是某个家族里的庶生子,老一辈走了之后,兄弟分家,大房那边拿去了绝大多数的产业与社会资源,而作为庶子的小夫妻俩,分到了其中一小部分田产。

也就是那十来亩地。

一个庶生子,能够分到十几亩地,这就说明他们的主家已经是青州本地一个不大不小的地主。

至于益都县衙的审案结果,在地方上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县衙的县令,大多与地方乡绅地主交好,只要向县衙使点钱,这种“刁妇”上告自己长兄的事情,自然可以轻轻松松的压下去。

听完了李严氏的话之后,林刺史对着她点了点头,缓缓说道“这件事本官知道了,本官这就派人去详查此事,如果查实此事,本官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

李严氏泪流不止。

“我夫君,便是被益都县衙的官差殴死的,请使君老爷,严惩益都县令马平远”

听到这句话,林昭微微眯了眯眼睛,开口道“放心,事情属实,本官一定饶不了他。”

说罢,林昭让人在刺史府里,给李严氏安排了一个住处,又让人把她的三个孩子都接了过来,暂且安置在刺史府里。

在此之后,他并没有派人出去详查此事,而是在自己的书房里静静的等着。

到了傍晚的时候,林昭书房门口传来了他身边下人的声音。

“使君,益都县尉齐偃求见。”

林昭面无表情,开口道“让他进来罢。”

这个下人立刻点头,然后扭头到了刺史府的前院,把等候了一会儿的齐偃,引进了林昭书房门口。

这位已经年近四十的益都县尉,小心翼翼的推开了林昭书房的房门,来到了林昭面前之后,才毕恭毕敬的拱手开口“益都县令齐偃,见过使君。”

林昭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看着他。

齐偃在怀里摸索了片刻,然后毕恭毕敬的双手捧着一份文书,放在了林昭的桌子上。

“使君,这是李严氏一案的详细经过以及证据,下官已经查实了。”

中下州的县尉,是从九品上的官职,一共有两个,分掌六曹,而齐偃这个县尉则是管司兵司士司法三曹,也就是说,整个益都的司法,是归他管的。

他想要查这件事情,自然轻松无比。

林昭没有去看自己桌子上的证据,而是看了齐偃一眼,开口问道“你掌管益都司法,这李严氏的夫君,是你派人所伤”

这个已经年近四十的县尉先是愣了愣,然后连连摇头,苦笑道“使君误会了,这件事与下官没有半点干系,这个李严氏所在的李家大房,不仅与马县令关系好,也与另外一位孙县尉交好,当天也是孙县尉从县衙里派了人,说是去吓唬吓唬他们家,结果便伤了那李二”

说到这里,齐偃深呼吸了一口气,开口道“不瞒使君,这件事就是下官也看不过眼,奈何下官一个县尉,实在是做不了什么事情。”

“前些日子家长让我回家,询问县衙里有什么案子,下官立刻想起了此事,之所以呈报给使君,也是想让使君替这孤儿寡母做主”

林昭认真看了看齐偃几眼,见他的表情不似作伪,便深呼吸了一口气,微微点头道“如此,本官明白了。”

“你回去告诉齐家主,就说按着咱们说好的来。”

齐偃连忙点头,恭敬弯身。

“下官遵命。”

说罢,他毕恭毕敬的离开了林昭的书房。

等齐偃走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