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殿中央架起两张桌案, 李瑞恩和裴明榛分别在前站好。
一白衣一青衫, 俱是年轻公子,丰神俊朗。
白衣类君子, 很容易衬得人出挑,洁净白色配上微笑随和,立刻就有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气质李瑞恩很知道怎么打扮自己。
可阮苓苓看到过别人穿白衫的样子。
世人一提到君子二字,立刻会想起谦逊,温润,优雅, 风骨,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好像形象符合了, 你就是个君子, 实则不然。所有形容词中, 最后一个风骨才是关键, 没有风骨, 你再怎么谦逊温润优雅都没有用,有了风骨, 哪怕你布衣草鞋,不谦逊不优雅都没关系, 李瑞恩只做到了形, 他大概非常需要别人的肯定。
反观裴明榛,拓拓青衫,如苍柏翠, 似绿竹直,挺拔昂藏,眉眼里自有天地,那是一种不需要别人肯定的气势。我自卓绝,看到我肯定我效仿我是你应该,看不懂,是你眼瞎。
大佬还是一如既往,王霸之气滔滔
阮苓苓捂住嘴,担心自己笑出声,这局必须稳了啊
李瑞恩动了。
他左手牵起右手袖角,目光突然锐利,神色一改之前温润,动作大开大合,手里毛笔随之舞动,十分帅气
一看这熟练姿势,就知他必定练了很久,男人动作力与美的结合,也的确足够吸睛。
丹璇公主立刻自信回来,唇角扬的大大,目光滑过裴明榛后,立刻投向阮苓苓,各种挑衅得意,就好像在说看着吧,你必输无疑你表哥还不知道写什么呢
阮苓苓嗤之以鼻。
天真的小炮灰啊,你怕是还不知道谁是本文的天命之子。
大佬光环也是你同是炮灰的未婚夫能压得住的想的美
裴明榛并没有让人们等很久,短暂思考后,也开始落笔。他的动作不像李瑞恩那么大开大合,没明显的起范动作,只是悬腕提笔,蘸饱了墨,目光专注的开始。也没有李瑞恩那种发狠,想要想要吃了谁似的劲头,就像平常写字一样,神态相当平和。随着他的动作,青色衣袖微摆,慢慢的,形成一种特殊韵律,让人很舒服的韵律。
正好外面一阵风起,屋角挂的铜铃清脆有声,风随门窗进殿卸了劲,到了裴明榛旁边已经非常舒缓,轻轻拂起他的衣袂发梢,温柔又安静
再加上那张脸的杀伤力,翰林老学士们说的不错,看他写字,的确是一种享受
阮苓苓是个手残,对鉴赏字画各种境界没研究,以她浅薄的看法,写字认真用力是没错,但到了一定境界,就该站得更高,看得更远,随性而发,意境千里,不然为什么都说写字是静心的习惯因为写到最后,必然是静么。这些个杀气浓厚的,一看就修炼不到位。
不是她无脑舔大佬,任谁来都应该这么分析么,就看这对比,大佬也是十足十的碾压
二人很快收了笔。
裴明榛并未关注李瑞恩写了什么,李瑞恩眼角瞥到裴明榛的字,瞳孔就是一缩。
殿上众位官员已经上前,包括大景和喻国使团。
李瑞恩写的是颜体,裴明榛写的是柳体。书法上有个说法叫颜筋柳骨,这两种字体备受人们推崇,也很难练出味道。颜体讲究方正方正,横轻竖重,写出来感觉应该穷雄强圆厚,气势庄严,李瑞恩的字写得是不错的,腕力用的好,效果很是悦目耐看
不跟裴明榛比的话。
裴明榛的字完全诠释了柳体精髓,落笔爽利干脆,笔锋挺秀敛锋,骨力遒劲,结构匀衡瘦硬。比之李瑞恩,仿佛他才是用力写字的那个。
李瑞恩的颜体单看很好,和裴明榛的一比,问题就明显了,圆厚有余,庄严不足。大概他本人太追求君子之风,太想写的好看,就有些漂了,颜体的筋,还差了点火候。裴明榛就写的相当完美了,紧凑的字体结构,扑面而来斩钉截铁的气势,仿佛击不垮,拆不倒,就是一副副铮铮铁骨
门外汉看两个人的字,只觉得都很好看,但凡练过,有点眼力的,立刻能分出高下,任何试图解释辩白都苍白无力。
李瑞恩脸色铁青,这怎么可能裴明榛这个年纪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的字
裴明榛淡淡看了他一眼“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贵使,你着急了。”
失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是一件很难承认的事,李瑞恩牙齿咬得咯咯响,一点都不想认输。
他伸手指着自己的字,目光逼视裴明榛“鼎之大小轻重,在德不在鼎。我喻国从不固步自封,常学习对周边各国长处,在下不才,看过你们这里的很多书,桀有昏德,鼎迁于商,商纣暴虐,鼎迁于周,你们的史书,你们的先人,都在教你们美好的德行才是治国之首,这没错吧”
裴明榛知道这话里有话,后面必有坑,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贵使有何赐教”
李瑞恩“求贤若渴,爱民如子,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爱惜羽毛不生事,对他人礼让德备,这是你大景认可的国泰民安之兆,也是我们的王一直在学的。有道是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