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1 / 4)

上一年, 在卫珩悄无声息地翻进院子里,又神情寡淡地与她道了别后, 宜臻就想过无数次,若是再见到卫珩时,自己会是个什么反应。

今日她总算是知晓了。

宜臻呆若木鸡。

宜臻惊慌失措。

宜臻落荒而逃。

离开之前, 小姑娘还极镇定地应答了掌柜娘子自己要多少芸豆糕,仔细算好了府里要分的量, 条理清晰, 分匣明白, 一斤一两也没少。

而后提着油纸包, 抱着小木匣, 对少年微微颔首, 十分礼貌地道了一声谢。

少年说不用。

说完后, 抱臂扬了扬眉,似乎是在等她后头的话。

卫小爷本就生的好。

年岁越大了, 反而越招人眼起来。

热气腾腾豆腐糕点坊旁,一只杏花越过墙瓦, 于春风的交缠与吹拂中,在少年肩头落下点点绯色花瓣。

美如冠玉,色寡愈艳。

至今宜臻也未想明白, 卫珩为何能把那双狐狸眼挑的清冷又勾人。

她没想出来。

所以她从容不迫地落荒而逃了。

直至马蹄踩踏青石砖的哒哒声响起, 车轮滚过碎石子,在视线里渐渐行远,卫珩才面无表情地收回了目光。

他其实有些不太愉悦。

因为他觉得这只崽子有些忘恩负义。

这两三月, 为了她的事儿,卫小爷不知跑死了几只骏马,飞累了几只猎鹰。

他在东昌府,一面应付着仿佛得了失心疯的太子,一面还要远程监控着,费尽心思安排人替她解决那位名叫蒲辰的憨皮。

他还送了她一只养的最好的矛隼。

还特地提早了几日进京,打算探望一下这只被生活毒打了的崽子。

还分了她好几斤的芸豆糕。

这世上,再没有比他更善心的笔友与未婚夫了。

在卫小爷的设想里,祝崽子见到他的第一刻,应是热泪盈眶,捂住嘴掩住激动的哽咽声。

而后扑上来好罢,这年代毕竟不同于后世而后抹抹泪,欲言又止,眼里仿佛有万般情绪,不舍又依恋地瞧着他。

就像紫薇见到了还未战死沙场的尔康。

但是没有。

这小崽子什么反应都没有。

仿佛紫薇已经改嫁他人,还有了五六七八个娃,尔康在她眼里,早已成为了一个早逝的前夫。

很冷漠。

身后有人忽然忆起什么,忍不住一拍掌,讶异道“祝五姑娘,祝五姑娘可是祝老尚书的那个祝若是祝老尚书的孙女儿,那不正是卫兄你的未婚妻么”

卫兄面无波澜地颔了首。

立马就有旁的人爽朗大笑“这不正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居然正正巧就在街上迎头遇上了,不愧是卫兄啊”

“是啊,祝五姑娘瞧上去花容月貌,蕙质兰心的,卫兄真是好福气。”

“可不是好福气嘛,有祝府这么一个亲家,还考什么春闱呢,卫兄你在娘胎里便已经一步登天了。”

一群人交口称赞,面带笑意,似乎都打心底里地为卫珩欣喜。

只是话有长有短,有好有坏,有些人嗓音里的酸涩和嫉妒,几乎都不用认真去辨别就能听出来。

一步登天的卫尔康连个笑也吝啬回,揉了揉眉心,语气困倦“我接着便要去书斋,先就此暂别了,日后寻得时间,一定与诸位好好吃几壶酒。”

这帮人,其实卫珩与他们并不太熟。

只不过都是一同上京赶考的同乡,而昨日在京郊道上时,其中一人与卫珩遇上了,便极热切地邀他来一块儿赴同乡宴。

这些同乡与上回的霁县同乡不一样,霁县毕竟是小地方。

而这些士子,个个都是出身于江南越州的,有学识过人的清贫读书人,也有出身大家的豪门子弟,乱世里机遇是最说不准的事情,未来极有可能便出将入相。

卫珩只思索了片刻,便答应了。

他也没料到,竟会如此巧,青天白日的,在街面上就碰到了自己的未婚妻。

也幸而大宣的男女之防不如从前严重,不然若是旁人听见一群男子这么热闹地讨论着一个年轻姑娘,心底里都是要有想法的。

但即便是如此,卫珩也不愿再与他们聊下去了。

卫珩这个人,有个极其让人想不通的本领,便是无论他在哪儿,与什么人一块儿,说了什么样的话,都能成为众星捧月的焦点。

这种本领,祝亭霜也有。

也不知是气场还是相貌所故,总之就是让人不自主地便想往他身旁靠。

早在卫珩七八岁时,他身边的小厮平誉就仔细琢磨过这个问题了。

到了如今,他也没琢磨明白。

所以不得已,只能归结于是天赋异禀。

因为天赋异禀,所以明明他家世不是最出众,口舌不是最伶俐,行事不是最高调,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