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1 / 3)

卫珩是一个非常自傲, 甚至自傲的有些傲慢的人。

这与他前世的经历有些关系。

自小被捧着长大的孩子, 自然就有些以自我为中心。

再加上天赋又高于旁人,做什么都比旁人容易三分,免不得就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吊炸天的龙傲天, 再没人能与他相比。

从小到大, 在卫珩身上,极少极少有半途而废的行为发生。

做一件事情, 倘若第一次失败了,他一定会去试第二次,第三次,第无数次。

促使他坚持下去的,并非所谓的什么毅力和钻研精神, 而是他就固执地认为, 他那么厉害那么叼, 怎么可能会有别人完成过自己却做不到的事儿

不可能的。

所以他上辈子学的明明不是物理,没有搞过农业, 极其讨厌写作文。

但穿越之后, 他依然在科举上出了头,空闲时间自己架铁锅做实验, 折腾出许多杂七杂八的东西, 还攒下几百亩田地, 里头种的都是大宣未曾普及的耐操粮食和珍稀药材。

还不怕死地养了许多马匹和死卫。

他如果从现在开始折腾,认真地折腾,那不颠覆整个大宣, 最起码也能把江南一带搅得天翻地覆。

可卫珩并不认为他的这些成就是因为他的努力得来的。

明明在这其中,他花费了不少心血,付出了许多汗水,才十五六的年纪,身上就已经伤痕无数,每天只睡两三个时辰。

同龄人都还在老老实实地进学,唯独他一心多用,殚精竭虑。

但卫珩坚持认为,他不努力,就算他努力,他的成果也和他的努力没什么太大关系,纯粹只是因为他很叼。

天生基因就决定的那种他很叼。

因为他这么叼,所以他的眼光也是最好的。

许多年前,祝宜臻还极小极小的时候,卫珩就一眼挑中了她。

他觉得这只小崽子一看就乖巧又机灵,比其他崽子看上去都顺眼。

倘若一定要有那么个婚约,倘若一定要找个姑娘相敬如宾,倘若一定要繁衍子嗣,传宗接代。

那么比起日后要成婚之时,再去临时找一个安分守己,不惹事不越界的妻子,又或者被硬塞一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卫珩宁愿多花些心力,自己抚养一个合眼缘的未婚妻。

他不需要去找穿越的同道之人。

他可以自己培养一个。

这么些年,祝宜臻小崽子在那样乌七八糟的成长环境里,依然能长得如此健康茁壮,卫珩觉得自己有很大的功劳。

虽然,这只小崽子也并不完全是按照他想好的方向长的,叛逆期一阵又一阵,其实不太听话。

但卫珩坚信自己眼光肯定极好。

既然当初能一眼瞧中祝宜臻小崽子,那么不管她怎样歪,也一定是世上最讨人喜欢的姑娘。

哪怕随着年岁渐长,有许多人都推心置腹地与他说过,这些年来,祝家越发势弱,祝二老爷掺进朱鞍那浑水里,早晚纸包不住火,难逃一死,祝家那个郡主,与皇室走的那般近,却偏偏看不清形势,日后也必定会有大劫。

这样的亲家,并不适合他。

祝五姑娘出身这样的府邸,家世不显,麻烦事儿又多,着实配不上他。

等等等等。

卫珩一句都没听见耳朵里。

反正他挑出来的崽子,一定是最好的崽子。

就像如今,他做的哪吒,也一定是最好的哪吒。

在那些子俗气的生辰礼里脱颖而出,独占鳌头。

这只漂亮的哪吒一送出去,祝五姑娘一定会感动的涕泗横流,写几页信纸来向他倾诉自己内心的感激涕零和心悦诚服。

卫珩打心眼儿里这样觉着。

卫游双在知道自己兄长雕那藕节是为了要送给京城的祝姐姐做生辰礼时,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鼓起勇气去问了。

她问兄长,未来嫂嫂会不会喜爱这样的生辰礼。

卫珩说会。

一边往哪吒的脖子上套乾坤圈。

卫游双听了后,暗自想了想,十分高兴地点头说好。

然后跑回院子里,拿了自己种的几只芋艿过来,让兄长一起帮她带了去给未来嫂嫂。

“这是我自己亲手种的,我极喜欢,还没舍得吃,兄长你替我送去京城给祝姐姐,让她好做糖芋苗吃。”

卫珩真的替她送了。

其实生辰礼送到京城时,宜臻的生辰已经过去了。

但这也是以自我为中心的,龙傲天卫小爷的一个傲慢习惯。

他送生辰礼抑或是别的什么礼,并不在意对方什么时候能收到礼物,反而更在意自己送出去时是个什么日子。

只要他的心意到就好,对方能不能感受到这份心意。

无所谓。

把生辰礼快马加鞭送往京城的第二日,卫珩终于腾出空来对付抢走南瓜马车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