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众人欢呼,随即跟着高唱起来。
“好诗”
有人举起酒坛子仰头狂饮。
“谁是贾参军”
一个大汉拎着酒坛子来了。
卧槽
贾平安想躲。
可高侃却指着他说道“贾参军在此。”
贾平安苦笑,却知道高侃一片好心。
要想让军中认可你,厮杀征战的本事是其一,你还得展露自己的气质。
而豪爽就是军中将士们最喜欢的气质。
一碗、两碗
“贾参军好酒量”
贾平安一直面带微笑,甚至是进了帐篷时也是如此,然后倒下。
第二天早上,他头痛欲裂的醒来,听着外面马蹄声远去。
高侃走了。
留下的突厥部族成为了贾平安等人的难题。
吃了早饭,众人议事。
“朝中是想在此设立都护府,但周围三万部族,如何收拢人心”
张琪愁眉苦脸的道“某来此两个月了,整日到处跑,去安抚那些突厥人,曾经六次被伏击,差点就死在了这里。”
情况看来很严峻。
“分头行事吧。”
薛仁贵皱眉,“先安抚看看,再厉害的难道不怕咱们的横刀”
先礼后兵,这话一点都没错。
“最大的部族某去。”薛仁贵当仁不让。
“北边这个部族,就五千余人,小贾你去。”
贾平安点头。
张琪看着他,认真的道“此处的人不同于大唐人,他们的眼中只认好处和刀枪。”
“某知晓。”
贾平安带着两百骑出发了。
薛仁贵晚一些,他需要统筹一番。
第二天早上,当他刚聚集了麾下时,一骑疾驰而来。
薛仁贵眯眼,“某觉得不对。”
“薛郎将,比势噜不在部族。他的部族中少了千余人,都是精锐。”
“贱狗奴”
张琪喝问道“他去了哪里”
“说是去了北边。”
薛仁贵刚到,不知道局势,但却下意识的觉得不对劲,“小贾才将去了北边的吐忠部,比势噜为何去北边另外,他此次可经过你的点头”
若是经过张琪的同意,问题不大。若是没经过
张琪摇头,面色惨白。
“归降前,比势噜一直想收复了吐忠部。”
薛仁贵心中一紧,“小贾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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