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11章(2 / 3)

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国家,阿凤村许是太偏僻,朝堂风云,江湖腥雨,杨家村的人通通不知道。

穿越过来大半个月,况曼一直以为,自己是穿进了农家,虽然她的便宜夫君,身上秘密不少,但应也不会对她有太大影响,可是现在嘛

她怕是要重新思考这个问题了。

次日。

天还未明,孟九重做好早饭,叫醒况曼,说今儿要去一趟镇上,把昨天弄到的猎物拿去卖掉。

昨日捡到只熊,短时间内,他们是不缺吃的了,所以,多出来的猎物就只能卖掉。那几只没受伤的野鸡倒是可以先养着,等过冬的时候再吃,但受伤的兔子,却得快些出手。

况曼从被窝里伸出脑袋,睡眼忪惺,瞋了眼穿着褐色长衫的孟九重,如闹起床气般,抓住他的手腕,借力从床上蹭了起来。

纤细手指,在接触到孟九重有力的手腕刹那,食指似不经意的,落在他脉门处,且还停留了一会儿。

一切看似都很正常。

然而一刹那的接触,况曼却探出他那比普通人跳动更有力的脉搏。

孟九重还不知道自己马甲已经被况曼扒了下来,完全没往那方面想,他只觉得,她的手指软若无骨,残留着些许余温的指尖,与他肌肤相触,心底某处,泛起一丝说不出的异样。

况曼稍稍一探,就缩回了手,然后转身去梳洗。转身刹那,眸中带起疑色。

孟九重看着松开的手腕,平静眸子里似乎掉落了一颗小石子,激起清浅涟漪。。

吃过早饭,天已朦胧发亮,孟九重带着况曼去了镇上。

阿凤村太偏僻,距离最近的合石镇,都有一个多时辰的路,两人过了一条河,翻了一座山,才抵达合石镇。

今天是赶集日,镇上人来人往,还有不少小摊贩在叫卖。到了镇上,孟九重熟门熟路的进了镇子中央最大的富安酒楼,并将昨日打到的兔子全部卖给了这家酒楼。

在卖兔子时,孟九重还疑惑了一下不,其实他这疑惑,从昨日下山后,就一直徘徊心底。

他明明记得他只打到九只兔子,怎么回家后却多了三只,难道是他记错了

今早将兔子装进笼里时,他仔细看过,没错,这些兔子都是他打到的。

他打兔子时,只随手捡了根木棍当武器,因为不想让兔子死掉,都是指着兔子的腿打的。

十二只兔子的腿都有受伤,所以,真是他记错了

卖完兔子,孟九重将三只熊掌放到桌上“掌柜的,你们酒楼要熊掌吗”

“熊掌哟呵,好东西啊”

掌柜的听到有熊掌,赶忙放下手上的活,笑呵呵的翻起熊掌看了看。

看完后,掌柜转身,夸赞地朝孟九重坚起了一个大指姆“小孟不错啊,这种大家伙都能猎到,这熊的熊胆在吗,卖给我怎么样”

孟九重和这掌柜似乎是熟人,他笑一笑,面不改色道“段掌柜抱歉,熊胆已经有人要了。”

段掌柜有些惋惜“那可惜了,哎,我岳父最近生病了,大夫说要熊胆入药。这东西是稀缺货,每次我大舅哥都要去府城那边才买得到。对了,下次你们村要是有人猎到熊,记得熊胆留给我。”

“行,回头我给大家伙说一下。”孟九重随口应了句。

段掌柜招来店里伙计,让他把熊掌拎进厨房,然后拨弄算盘,结了六两银子,外加三百铜钱给孟九重。

到了这会儿,况曼大至也看出了这个朝代的物价。

这掌柜的嘴里喊着熊掌是好东西,可一只熊掌也只能卖二两银钱,兔子则二十五文钱一只。

她刚穿越过来那会儿,孟九重曾向村民买过鸡蛋,那时,他是以一文钱两个鸡蛋买回来的,所以,一只兔子能换五十个鸡蛋。

卖了兔子和熊掌,孟九重带着况曼出了富安酒楼。

“阿曼,我去把熊皮卖掉,你去逛逛,看到什么喜欢的,自己买。买好东西,在镇口等我,那边有一家很不错的馄饨店,等中午了午饭,咱们再回去。”

站在洒楼外,孟九重随手将掌柜结给他的钱,递给了况曼,并叮嘱道。

以前她神智不清,他从不带她来镇上,且她所有东西,都是他置办的,也不知道她喜不喜欢,现在清醒了,那再置东西,就得置她喜欢的东西了。

况曼从早上摸到孟九重的脉象后,心里就一直装着事,哪怕到了集上,兴致也不高。

从出门到现在,她一直在思考,孟九重隐藏在农家子身份下的另一层身份,会不会为她带来麻烦。

孟九重会功夫,那就极有可能是江湖人,或是另一种她不知道的什么人。

但甭管那种人,况曼都很肯定,孟九重有麻烦。

因为一个本领不弱的人,避世隐在偏僻山村,那必然是他所避之人或是事,对他来说极具麻烦。

且,他还隔三差五便会消失一趟,这一样一样的,况曼想不怀疑都难。

不安定的日子,她过够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