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暑将逝,天气越发炎热,连晨起的风,都不再那么清爽。
“阿曼,别睡了,赶紧起床,今儿我们要进山。”孟九重温润的嗓音从院外传入房内,紧接着,哗啦一道水声响起。
“已经起床了,这就来。”已起床一会儿的况曼,拢了拢衣服,步到窗户边,将半掩的竹窗撑上。
“九哥,今天要进山啊”
况曼悠悠趴到竹窗上,笑盈盈地看着,院中某个肩宽腰窄正在往石缸里倒水的人。
嘴巴微嘟,就差没吹个口哨,以示欣赏了。
呵,有秘密的百变郎君啊
真想撕开他的伪装,看看他隐于人后的另一副面孔,又是哪般姿态。
眨眼,时间便去半月。
半月过去,况曼也熟悉了自己到底穿越到了哪里。
这是一个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朝代,人文习俗与华夏旧时相同,但偏就没有一个朝代对得上,况曼怀疑,她这是穿越到异时空了。
不过,穿越到哪里,都不影响况曼对待生活的态度。
没有丧尸的安稳生活,让况曼很满意。
这半个月,况曼别的没学会,倒是把农民伯伯看家本事学会了,因为,她天天跟着孟九重下地,而孟九重也在极认真的教导她如何伺弄田地。
但抱歉,学会了种田,却学不会做菜
受天赋影响,况曼厨艺和上辈子一样,还是处于能把食物煮熟的阶段。
孟九重的嘴,似乎比况曼要挑的多。
况曼能将自己煮出来的东西,一点不落的全吃进肚子里,可孟九重却在吃了两顿后,就不让她拿锅铲了,只让她干蒸饭或是做面条这不需要技术含量的活。
而这段时间,况曼最大的发现,便是自家这便宜夫君很有问题
况曼发现,便宜夫君每隔两三天,就半夜失踪一次,每次一去就是大半夜,第二天,又仿佛无事般,该干活干活,该煮饭煮饭。
况曼现在都习惯。
等他一走,就从床上爬起来练功。还别说,这各有各的秘密,又各干各事的相处模式,况曼觉得还不错。
便宜夫君昨儿晚上又消失了一晚,要不是他回来时,身上的味道干干净净,还夹杂着一丝青草芬芳,况曼都要怀疑她是不是偷摸着半夜去会小情人了。
这可是她圈定的人,她可不希望自己到嘴的肉,被野猫叼走。
没错,况曼在和孟九重相处半个月后,毅然做下决定,她要把这个人弄成自己的。哪怕这个人有秘密,也打退不了她蠢蠢欲动的心,毕竟在古代,能煮饭投喂她的男人不多。
在末世生活的十来年的况曼,对两性关系可没多大羞耻心。
看对眼了就处上一处,腻了在找个合眼缘的就行。末世十年,她一共处过两个男朋友,但都没陪她走到最后。第一个成了丧尸的晚餐,第二个,则成了异兽的点心
第三个顺眼的,还没来得及处呢,她就穿越了。
“嗯,地里的活已经做完,山里蘑菇差不多发出来了,得进山弄一些东西,储备下来,过冬的时候用。”孟九重搁下水桶,抬脸,往况曼看去。
晨光将少女伸出窗户的脸,映得如细瓷,仿佛仕图倚窗嬉戏的俏皮少女,妍姿俏丽。
孟九重眸光微顿,随即侧过视线。
“那你等我一会儿。”况曼从窗户缩回脑袋,嘴角噙起缕意味深长的笑,抬步出了房。
看着姗姗走出房间的少女,孟九一双清眸浮起丝复杂。
想起昨儿离开时,师父与他说过的话
师父说,他既娶她,那无论他心里是如何看待她,在别人的眼中,她就是他的妻子,所以,要将她安顿好。
妻子
娶她,是因为义父放心不下她,还有如今她神智已复,又未有以前的记忆,所有娶她的理由,都不成立了。
罢了,还有时间,观她恢复神智后的性子,似也不是好欺负的。倘若能自立,那他便是离开,也不必为她担心。
若是撑不起
如果真撑不起来,就送她去师父那里。
只是师父隐于深山,那里时有财狼出没,送她过去,没一丝自保能力的她,怕是比生活在村里更艰难,且师父还
“不急,等我把水缸挑满水,咱们再上山。”孟九重收起心底思绪,担起水桶,又准备去挑水。
况曼扇了扇睫毛,眸中闪过促狭之意。
她两步踱到孟九重身边,赫然问“九哥,你昨晚去哪儿了”
孟九重脚步一顿,随即波澜不惊的回答“睡不着,出去走了走。”
“是吗”况曼语调轻慢,道“我还以为九哥半夜入山了呢”
说罢,葱嫩的小手覆上他握在吊钩扁担上的手掌,娇娇道“我昨晚半夜醒来,发现你不在,吓得我都不敢往窗外看,蒙着脑袋,等了你好久,你都没回来,然后,怕着怕着就睡过去了。”
感受着掌下男子微凉的手背,柔软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