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最基本的幸福(1 / 2)

ヽ′3`“这个”

丁小乙“买”

“这个“

丁小乙“买”

c还有这个

丁小乙“买买买”

繁华的街头上,就见大头的触手上,抱着各种美食佳肴放,一口一只烤乳猪,大快朵颐的样子,憨厚的脸上写满了幸福。

丁小乙则坐在大头的脑袋上,手中抱着一团巨大的棉花糖,不紧不慢的喂给肉球。

对于大头看到什么好吃的都想要的模样。

丁小乙眼神中充满了宠爱,随手就把手上的黑牌丢给一旁的商人。

还生怕大头吃不够,专门嘱咐道“你要是喜欢,就多吃点也没关系”

手握十二面黑牌,自然格外富裕。

但真正让他舍得这样随意花销的原因,还是大头和肉球的这两个铁憨憨欢快的笑声。

比起吃的,大头更喜欢的,是这里繁华景秀的街道,以及人山人海的热闹劲。

街道上的奇形怪状的行人,非但不会对它投来惊恐的眼神,反而往往看着自己触手的食物,向它投来羡慕的目光

这可让大头瞬间高兴坏了。

虽然,周围这些奇形怪状的路人,看上去也不咋地好看,但融入进这样一片人群中,是大头从未体验到的快乐。

就连肉球都忍不住幻化成小孩的模样,坐在丁小乙身旁,吃着送到嘴边的棉花糖,同时将好奇的眼神投向四周。

他们不懂,但丁小乙却很清楚这种感受。

就和经常自己一个人逛街是一样的。

自始至终他都坚信一个道理,能够如一个普通人一样自由行走在阳光下,那是做人最基本的幸福。

这里虽然没有阳光,但街边无处不在的灯光,以及能够令大头和肉球,自由自在的行人,已经足够了。

试想一下,如果把大头放在外面的城市里,恐怕就是另外一番画面了。

除了能收获到尖叫与恐惧外,恐怕更多的,只是子弹和工会的疯狂攻击。

哪里能够如此时这样的逍遥。

除了吃,街道上能享受的东西还有很多。

例如美甲、修面、掏耳朵

这些自己当然不能让大头错过,一一给大头全部安排上。

大头十多根触手上的指甲,被涂抹上各种奇怪的色彩。

十几个看上去,不过只有短短一尺高的小怪物,一本正经,爬上大头的脸颊上。

用柔软的毛刷,和棉线,扫去脸上的角质后,涂抹上冰凉凉的秘制面膜。

还有两个像是蠕虫一样的老家伙,头上带着一盏头灯。

手上拿着镊子、鸡毛棒、马尾、云夹等工具。

一左一右,爬在大头肥大的耳朵旁。

叮叮声的金属撞击声下,大头只觉得耳朵里酥酥麻麻的,说不出来的舒服。

只是一旁,光是耳屎就掏出来了三斤重。

搞得丁小乙直翻白眼,眸光一瞧,突然看到不远的洗浴中心。

与其说是洗浴中心。

不如说是一家巨大的酒店。

庞大的店门,足以容乃几个大头并排行走。

密密麻麻的灯笼下,门外站着两个,长得像向日葵一样的迎宾,高高大大的个头,看的格外喜庆。

见状,丁小乙眼睛顿时一亮,等大头掏完了耳朵,就拍拍大头的脑袋“走,咱们泡澡去”

说着,就带着大头和肉球一头钻进洗浴中心的大门。

相比丁小乙一家三口,吃喝玩乐。

另一边,蝠爷的脸都快拉拢到了地上。

血珠被抢,这让本是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蝠爷额头枯皱起来的横纹上,就差写上一个“惨”字。

面前,蝎汉跪在地上,哭的眼睛都肿了“我当时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过来一瞧,血珠呜呜呜就不见了”

这个杀人都不眨眼的汉子,此时却是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跪在地上,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蟑螂女听的眼神中满是杀意,恨不得现在就把这个蠢货脑袋切下来。

恨铁不成钢道“我们只剩下两个黑牌了,今天吃完,明天就没的吃,你还把血珠给丢了”

“我不吃,我饿着”

蝎汉说完,抬起头向蝠爷道“蝠爷,都是我的错,你要打我也好,要杀我也好,实在不行,明天我去偷,去抢,大不了我永远待在这”

蝠爷本来阴沉着脸皮,听到蝎汉的话后,一时又缓和下来。

拍拍蝎汉的肩膀“起来吧,这件事不怪你,我们也没想到,在这里居然有人敢抢劫”

“可是”

不等蝎汉再说什么,蝠爷就伸手制止他继续说下去。

伸手蝎汉从地上提起来,冷声说道“我生气,不是因为你丢了血珠,大丈夫脑袋掉了不过碗口大的疤,最看不得你哭哭啼啼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