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
到最后了,我认罪。没什么可怕的,最惨不过死。可有一点必须要说明,逼杀汪晴没有韩志的点头和配合,我一个人绝对不可能做到。他说他没有想要汪晴死,但也绝对不会想让她好好的活。像汪晴这样的情况,送去精神病院,活着比死了更痛苦”
下午三点,经合议庭合议,审判长宣读了判决书。
第一被告韩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12年有期徒刑;第一被告孟婷故意杀人罪成立,因其行为恶劣完全没有悔改之心,判处有期徒刑19年。第二被告金玟量其积极配合警方的态度和真心悔过,判处2年6个月;韩邦聚集团伙故意伤人致他人重残,判处有期徒刑9年,,,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