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感谢了老父亲的关怀,赶紧找了理由回了自己的帐篷。
生崽是不可能生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生的。
在角离开部落一个多月之后,陆迩每天照常去小菜园里劳作,去溪边挑水的是活,忽然一道庞大的身影从溪流那边跃过来,稳稳地停在了陆迩的面前。
一别月余,纯白的大狮子全身的毛发还是那么光鲜亮丽,碧色的狮眸也一如既往的霸气冷傲。
威风的大狮子的气场只持续了不过一秒,就迅速变成兽人,大跨步上前,一把把陆迩搂进了怀里。
一个多月没能见到他的亚兽,紧赶慢赶终于赶了回来,面对魂牵梦萦的伴侣,角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
陆迩感受到这个兽人收紧的臂膀、耳畔厮磨呼出的热气,还有那一声声饱含着思念的“绿耳”,下意识反手也抱住了角的后背。
感受到光裸的皮肤下紧实的肌肉,陆迩忽然觉得自己手似乎有点烫,脸上的欣喜之情慢慢消散。
如果说之前还只是猜测,那现在陆迩可以确定,角确实对自己怀着喜爱之情,还是兽人和亚兽之间的那种。
令他有些诧异的是,在自己的内心中,除了纠结、无措、排斥之外,竟然还隐约松了一口气。
抱了一会儿,角心中热血稍霁,猛然意识到自己这样亲密地抱着陆迩,已经超出了“同居室友”的界限,连忙松开手,咳嗽一声试图亡羊补牢“刚回来看到咱们部落的人,碰巧是你有点激动。”
陆迩看着角脸上还未完全收起的兴奋和喜悦,心里微微叹口气。
角离去时的方向和自己这个小菜园所在的位置并不一致,这只狮子特意绕到他这边来,根本就不是碰巧吧
没有揭穿角的把戏,陆迩稍微理了一下自己被角抱皱的毛衣,伸手指了指部落的方向“回去吧。”
“对了,这个给你看。”
角忽然想起了什么,神色又变得兴奋了不少,把包袱从脖子上摘了下来,递给陆迩。
临行之前陆迩给角装的东西不是很多,包裹原本是瘪瘪的,但现在鼓鼓囊囊,看起来不知装满了什么。
陆迩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簇簇纯白柔软的长毛。
愣了一下,陆迩反应过来,低头看了一眼角身上的兽皮裙,果然发现角的兽皮裙已经换了暖季专属的短毛。
这些都是大狮子换下来的毛毛
角有些得意“这些毛毛可以织一条毛裤给你。”
随后他脸上流露出一丝不好意思,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过我不太会,你能教我吗”
陆迩寒季的时候用普通的兽毛搓成毛线给自己织了毛裤。
在角的眼里,那条灰不拉几的毛裤跟纯白的毛衣根本不搭,最好还是再用自己的毛毛给他的亚兽织一条
这次出去寻找新家的路上,角开始了换毛,便小心地把自己换下来的所有毛毛一根不落地收集起来,满怀期待地抱回来,打算亲手给他的亚兽织一条毛裤。
想象着属于自己身体一部分的毛毛织成的毛裤紧紧地裹着他的亚兽那漂亮的双腿
角恨不得一个晚上就把毛裤织出来。
本来打算给陆迩一个惊喜,但角思忖良久之后,决定以自己“不擅长织毛裤”为名向陆迩请教。
这样织毛裤的全部过程,都可以跟他的亚兽黏在一起
时至今日,陆迩已经对眼前这个有点心眼儿的兽人有了清晰的认识,一眼就看透了角的“狼子野心”。
陆迩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最后才委婉拒绝“天气热了,我穿不着毛裤了。”
角微微有些失望,还是想挣扎一下“下一个寒季可以穿。”
“那就寒季再说吧。”陆迩摆摆手,把包袱重新包起来,神色认真了些,“现在迁徙才是最重要的事。”
角出去这一个多月,足迹踏遍了各处平原山谷,探查了许多没有部落占据的地点,牢牢地记在了脑袋里,回来之后在地上画出了大约三个地形图“这三个地方是我看着感觉最合适的。”
陆迩有些惊讶地看着地上大致的路线图,抬眸扫了角一眼。
这只大狮子对于地理位置成图的天分不错啊这已经有地图的雏形了。
听角大约讲述了一遍三个地点的特点,陆迩最中意的是靠着一座大湖的平原。
按照角的描述,那个湖泊是活水湖,有河流穿过,稍远处还有一片树林,平原地上的植被也比较密集,显然土质不错。
老实说,以陆迩的角度看,红木部落如今所在的地方,土地质量其实很差,是最难适应农耕文明的类型。
如果这次能迁徙到腐殖质丰富的沃土上,那短期的阵痛之后红木部落的农业发展说不定会迎来一个飞速的跃升期。
新的这几个地点,显然角在调查的时候认真考虑过农耕的重要性,依山傍水自然条件都不错。
虽然陆迩没有去看过,但从角描述的周围水源和植被看,这几个地点都很适合部落将来驻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