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上梁不正(1 / 3)

凌凤箫稍稍勒马, 照夜速度略慢下来。

“你不舒服”

林疏确实有些紧张,右手抓紧了照夜漂亮的马鬃。

照夜蹭他。

林疏道“手。”

大小姐先是“嗯”了一声, 而后轻轻收回手臂“一时疏忽,是我失礼。”

林疏心道, 其实根本不能算是失礼, 仅仅是普通的碰触而已, 原因还是凌凤箫怕他摔下来。古代世界讲究礼法,大小姐又是个姑娘, 这样在背后半搂着自己,这样说来,还是自己占了人家姑娘的便宜。

但凌凤箫若不把手拿开, 再走一段路, 他恐怕要背过气去了。

这毛病到底是什么时候得的,他也说不清楚。

只记得长到十几岁的时候, 略开了些窍,知道这世上的人大多群居,自己却无论如何不敢开口向旁人搭话。

那时候, 他想了想从前,很小, 还在上小学的时候, 一个人上学, 放学, 而身边的同学全部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嬉闹谈笑的情形, 觉得一个人的一生, 其实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定型。

也不是没有与别人打交道的时候,走过过道,前面的地面忽然滚下来一支铅笔。

过道旁边位子上坐着一个趾高气昂的小胖子,笑嘻嘻道“小哑巴,把笔捡起来。”

捡了,或没捡,记不得了,类似的情形发生过太多。

而这个时候,教室里的其他人,往往引颈围观。

他捡了,便被说“哎,小哑巴还能听懂话”

没捡,便有人说“他不会说话,是不是耳朵也听不见”

旁边围观的人便哄笑起来。

回忆往往模糊,不记得具体的细节,只记得那些双眼睛里闪烁着恶意的光芒,笑声里全是不善,整座教室浮动着人体的热气,那热气像某个丑陋巨大的怪物的吐息,混杂腥臭的气味。

他想离开,离开这些东西,逃得越远越好。

逃到一个除了自己再无他人的地方,呼吸才能顺畅起来。

似乎是久而久之,就成了现在的样子,严重过敏症,过敏原,活人。

凌凤箫身上那缕似有似无的冷香将他从回忆中拉出来。

这香很好闻。

大小姐脾气很坏,但毕竟坏的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每次生气都事出有因,生过气后也不记仇,既不仗势欺人,又不颐指气使,即使是小时候,想必也与那个跋扈的小胖子不同。

若非这反应已经深入骨髓,与大小姐和平共处,其实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林疏就这样默默胡思乱想了许久,忽然察觉他这是在为凌凤箫开脱吗

为了维持与富婆的友好关系,居然试图战胜十几年来的心理阴影。

林疏都要唾弃自己了。

大小姐虽然将手臂从林疏腰上移开,但毕竟还要驭马,因此两人的姿势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仍是林疏被半搂在大小姐身前。

他努力深呼吸几下,终于有些好转。

照夜速度这才渐渐快起来,半刻钟过后,再次风驰电掣般在山路上疾驰。

凌凤箫道“现在好了么”

林疏“嗯。”

凌凤箫的声音里便有微微的笑意“照夜有个双生的兄弟,叫照雪,在凤凰山庄养着,与照夜一样是江湖有名的神骏,长得也漂亮,我为你留了许多年,你不许惧马。”

大小姐的东西,从丹药到宝物到马,无一不是珍奇的宝贝,且送起人来毫不手软,林疏都要麻木了。

但这次不同,他发现了一个盲点。

林疏“许多年”

“四年,”凌凤箫道,“我那时想,来日从学宫结业,游历河山,若无良驹,毕竟不够快活。你要陪我,自然要用同等的坐骑,恰好照夜照雪双生,便都养了。”

林疏大概明白了大小姐的逻辑。

原来大小姐养仓鼠并不是一时起意,而是早有谋划。

笼子、滚轮、鼠粮先都备好,然后再去物色一只顺眼的,带回去。

大小姐,你这么做,你未婚夫知道么

哦,还有一种可能是,照雪原本便是给大小姐那位素未谋面的未婚夫准备的,但天不遂人愿,死了未婚夫,大小姐开始自暴自弃,包养仓鼠,原来的那些准备,自然也都归仓鼠享用。

他不再说话,凌凤箫也专心驭马,照夜在一路疾奔,它是灵马,这样的速度,比起修仙人的轻身法术也不遑多让,只过一个多时辰,就已经过数座城池,来到一处云雾环绕的仙山。

山下有路石,写着“凡人止步。”

原因无他,仙家门派多有护山大阵,亦饲养许多灵兽灵禽,不少都有凶性,若是毫无修为的凡人无意踏入,难保不会出事。

所以,一旦有这样的路石,就意味着前面是仙家地界了。

如梦堂,越若鹤与越若云出身的门派。

照夜减缓了速度,进入山间,走过一段崎岖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