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大姐你不如做衣裳卖,肯定有很多人喜欢的。”
闻言,曾大姐表情却是一变,道:“这怎么行?这可是投机倒把,是不符合党的思想的!”
沈绯:“……”
她倒是忘记了,现在这个年代,是一个很特殊的年代,很多东西都是投机倒把,是要被□□的。
叹了口气,沈绯不再说这个话题,去了厨房拿了肉出来处理,她准备做一个简易版的红烧肉,今天下了死劲干活,自然得好好犒劳自己,不然光是苞谷饭,稀粥什么的,人干活都没力气。
肉是她昨天她去镇上卖的,卖肉的还送了她两根筒子骨,等下拿刀砍了,用来炖汤最好了,再放点萝卜块进去一起炖,香儿不腻。
她顺便也给沈家父母寄了信回去,将他们给的那些布票什么的分了一大半出来寄了回去。
她现在就一个人,又年轻,倒是沈家父母有两个人,她也不知道沈家父母的情况,想来也不会太好,他们比她更需要这些东西。
除此之外,她拿着沈家父母给的自行车购买票买了一辆自行车,这辆自行车花了她一百六十块钱。
沈绯万万没想到有一天她竟然会因为花钱而心疼,这一百六十块钱,在现在已经是一大笔数字了。
不过考虑到以后方便,她也只能咬咬牙买了。有了自行车,以后进出镇上也方便得多。
这年头,自行车还是个紧俏货,沈绯骑着车回来的时候,招眼得很,村里的人都跑来围观,倒是把她吓了一跳。
许鸿煊在一边帮忙,他没有那种男人不下厨的想法,虽然沈绯说了以后她做饭,但是他每次都会在一旁打下手。
“我听曾大姐说,前两年你们村还是一起吃饭了。也就去年才开始,大家分开一起吃,这样不会分饭不均吗?”
许鸿煊正在揉面,闻言道:“大家都是拿工分吃饭,各个都是盯着的,谁偷懒了,做得慢了,就扣工分。没了工分,也就吃不了饭,没吃饭就会没力气,干活更不可能好了。”
说到这,他顿了顿,半晌才道:“饿急了,就喝水,灌了一肚子的水下去,也算水饱了。”
闻言,沈绯忍不住看了他一眼,表情有些复杂。
许家没人,老太太年纪又大了,也就是说只有许鸿煊一个劳动力,他一个人便要做两个人的份,也不知道以前是怎么过来的。
“不过现在好了,大家自个儿吃自个儿,想吃什么也能变着花样来……”
粮食不聚在一起,而是按照人头来分,人多的人家自然分得多些,不过吃得也多。
面醒好了,沈绯剁了猪肉,打算做点灌汤包。灌汤包面皮要薄,馅要多,咬一口,灌汤流油,滋味鲜香。
不过这东西,吃的时候得注意点,小心被里边的热汤给烫到了。
既然揉了面,她便做了番茄鸡蛋面来吃,番茄自然是她自己做的,鸡蛋在曾大姐家拿的两个,打开来蛋黄黄黄的,做出来的面条喷香喷香的。
沈绯琢磨着,道:“一家可以养两只鸡,那我们可以养四只了,到时候也不会缺鸡蛋吃了。”
这年头,啥都缺,能自给自足就自给自足,免得去供销社买,还得要票。
许鸿煊点头,他往常也没心思养鸡,家里空得很。
沈绯将做好的面条端到桌上,又想起一事来,道:“对了,我地里的活都是你给我做的,等下我把答应给你的苞谷给你。”
许鸿煊手上没有的动作顿了顿,看了她一眼。
沈绯没有注意他的目光,道:“我听笑笑说这两天村里在种土豆,明天我自己去就行了,你不用帮我做了。”
“不是说好了,你那份,我帮你做吗?”
沈绯笑了一下,道:“我知道你是想帮我,只是我迟早得适应这里的环境的,你能帮我一辈子吗?”
我当然可以帮你一辈子!
许鸿煊张口,这句话差点脱口而出,回过神来,他看着沈绯的表情有些奇怪——他怎么会说这样的话?
沈绯却没看见他的表情,继续道:“……我大概还要在你们这里待上好几年才能回去,所以啊,我得自己适应这里的环境。当然,我不会卯着劲去做,这还是得需要一个过程,所以我还是需要你帮助我的。”
沈绯想得很清楚,现在是1969年,而知青们差不多要1979才能回城,这期间差不多还有十年的时间,她必须强迫自己适应这里,然后慢慢筹划以后的生活。
说起来汗颜,她这么大的人了,还要人家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帮忙,简直丢脸啊!
而许鸿煊则是怔怔的看着她,脑海里只剩下一句话。
“……我大概还要在你们这里待上好几年才能回去……”
这句话的意思是,这个人,会离开百香村,离开他吗? 弄来的泥土沈绯必须处理了一下才能用,处理过的泥土被她装在了特定的木盘里。
育苗的泥土要保持一定的湿润性,育苗用的种子自然也是选的最好的,颗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