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第七十八章(3 / 5)

七零养家记 北佚 11629 字 11个月前

坏的大喊起来,

“我对结果抱有质疑,我怀疑你们泄露了文章的作者身份,给本国的作家予以便利”

其余两个白人作家显然也都是这么想的,叫嚣着要求华方给个说法。

贾平仄从翻译处听来,确实十分镇定。贾平仄询问两位白人评审,

“二位也觉着结果有问题么”

白人评审毫不犹豫,

“当然,我要求重新比过。”

他们来自伟大的不列颠,怎么会输给一群未开化的黄皮猴子

史仁冷笑,

“当年有四票,而评审团只有四位,也就是说,其中票数二位也都有贡献,如若我们泄露作者身份,我倒觉着当年会第一个出局。”

这话是不是夸大其词,温知秋的威胁有没有这么大,看了当年的白人评审想必是深有体会。

“我――”

白人评审哑然,相视一眼,只能隐秘的甩给哈更斯一个眼神,愤而离席。

哈更斯却很是不相信自己会输给这个矮小的、胆敢同情自己的黄皮猴子。他的桃花姬写的是貌如桃花的公主被爱人背叛,最终化成桃花散落漫天。灵感取自玫瑰公主和冰雪女王这等世界名著。有限的文字,却创造了无限的意境。让读者自己想象,点到为止。其中意境连哈更斯自己都沉迷了几分。

而这方面的实力,哈更斯有自信碾压在场一众华国人,孰知居然惨遭滑铁卢连己方的评审都偏于那个猴子

“我认为评审不够专业,我保留对这次比赛结果的质疑。”

哈更斯无视了同伴的眼神,一脸不屈。

温知秋失笑,朗声道,

“我请求将我和哈更斯先生的作品当众朗读出来,汉语英语各一遍。”

然后又以纯正的大不列颠腔向还留在场内的三个白人复述一遍。

三人相视一眼,矜傲的颔首。

贾平仄自然无不应的,亲自捧起了温知秋的手稿一字一句,缓声念到。贾平仄念一句,就有翻译对照着译本念一句。

一百四十个字不多,饶是贾平仄再如何以饱满而缓慢的语速,还有译本在其中穿插,也不曾念了两分钟。

当年是六份作品中,唯一一部题目中不含关键词的作品。倘若放在长篇文章中并不是问题,在这样一篇短小的小中却足见作者功力深厚和自信,毕竟每一个字都极为珍贵,不敢轻易浪费。

当年讲的是将军在得胜回朝前,打发了自己的妾室桃花,许其另择夫婿,重享人生。桃花心恋将军不肯离去,将军却只当其是可舍的物品,毫不留恋的策马回朝,与老封君和妻儿享受天伦之乐。命如蒲柳、身份卑贱的桃花冒雨奔至二人常去的一处桃花坡,却只见将军策马离去的背影。

桃花心死之下,卖掉了房屋珠宝,带着钱财,朝着与京都南辕北辙的方向而去。

多年后,将军携家眷虽帝南巡,其妻见一家首饰店精美夺巧,遂与将军进店。却不想,店铺的老板娘,赫然是当然被将军舍在边关的桃花。

如今的桃花已同数年前大不一样,满身富贵,显然日子过的极好,又多了岁月人情沉淀的韵味。面对旧人,将军难得支吾,桃花却淡笑依旧。在将军被其妻携手离去时,怅然若失,忍不住回头一望,却见斯人有夫,为其披衣,桃花满面嫣然,恰似当年初遇时少女的满面绯红。

一百四十字远远写不下这么多的故事,实际上,温知秋只写了二人多年后意外重逢的场面。然而温知秋将整个短篇塑造的意蕴十足,寥寥几笔细节,哪怕桃花袖口的一枝桃花,都叫人忍不住就浮想联翩,去探测揣摩当年真相究竟是如何。

以上不过是贾平仄自己的揣摩,就是史仁,已经跟他想的颇不一样,更遑论在场成百上千之人。

但殊途同归,众人对温知秋操控文字的能力都纷纷心中一敬。仅一小时二十分钟,就能做到如此地步,场中只怕除了贾史查三人,再无其他能匹及。思及此,众人除了叹服,还是叹服。

读完,贾平仄直视哈更斯,面上带着和蔼的笑,

“接下来要读的,是哈更斯先生的作品,桃花姬。”

语罢,就要拿起哈更斯的译本开嗓。

哈更斯的面色早就青青红红,僵硬的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

“不必”

便愤而离场,只是僵硬的身子和气势汹汹的背影怎么看十分违和。

在场之人虽然听不懂,但眼睛却健全的很,见此也就知道哈更斯自行惭秽,纷纷笑了起来。

外人离去,剩下的便都是自己人。场内人人面带喜色,哪怕出了这个门,又都是彼此争抢饭碗的对手,此时也都将其抛之脑后。

今天不但为华国人挣了面子,赢了这群鼻孔朝天的白人,更是赢得及其漂亮。温知秋顿时成为了场内的焦点,许多人向其涌去,夸赞也好,探讨也好,总归是想和温知秋说句话。哪怕眼下已经午夜,都未能阻止众人的热情和激动。

最后,还是贾平仄和查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