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新星之秀(1 / 2)

原书里写的是, 范婧安的舅舅以她妈妈的资产创立了公司,公司法人写的是范婧安。

范婧安的舅舅们不是什么好人,也没有才能管理大公司,所以不幸的的是, 在范思雨长大后,公司倒闭, 债务全压在范婧安一个人身上。

范婧安得知那个噩耗后,吓出病来, 直接住院。

身为范婧安女儿的范思雨不能不管她妈妈,就顶起巨大的压力,说要为她还债。

想要还清那笔钱,对她而言,除了进娱乐圈, 似乎没有更好的选择。

恰巧当时有个选秀的娱乐节目,她咬咬呀, 放弃了继续读书的机会, 到s市去参加比赛。

这辈子范婧安虽然死了,但范思雨似乎依然没能逃过背债的命运, 只不过这次背的不是她妈妈的,而是她外婆的。

尽管范婧安死之前无数次警告夏琪欣不要把钱给她兄弟,夏琪欣还是没听, 范婧安一死, 夏琪欣耐不住几个兄弟在她耳边磨来磨去、死缠烂打, 还是把钱借给他们。

他们再创办公司, 企业法人写的是夏琪欣,最后背债的也是夏琪欣。

夏琪欣把范思雨养大,范思雨更没法对那么大岁数的外婆坐视不理,当s市举办选秀节目时,她再一次义无反顾的报名参加。

只希望可以借此出道,赚够足够的钱,还了公司欠下的烂账,让她外婆再也不用提心吊胆。

菀菀出国后,白宁越不想再留下来浪费时间,也申请到国外就学,两年修完本科和硕士学位,一年前回国。

之前他和苏酥、顾劭约定过不结婚不进他爸爸的集团,虽然苏酥没同意那个约定,但白宁越还是自动遵守了。

回来之后白盺岩给了他一笔资金让他运作,他自己去做投资或成立公司。

现在比较赚钱的行业都在文娱,娱乐、电竞、直播行业,是大型企业都要掺一脚,又因为菀菀早早就进入娱乐行业的缘故,白宁越也难免将目光对准于此。

他想要为她创办娱乐公司,等她回来时,将她完全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这个想法在白宁越脑中由来已久,一旦有机会,他肯定要去做。

大资本的运作很快就收到成效,他又为此投资设计了一档节目,只那档节目就能为他的公司招揽到不少人才。

那也是令苏酥惊讶的地方。

那个节目的名字叫新星之秀,是一档选秀节目,目的是发现并签约新演员。

这是和书中有变化的地方,书中白宁越是在和范思雨有了感情后,才参与到娱乐行业中来的,所以根本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开办什么选秀节目。

巧的是书中范思雨参加的选秀节目是群星璀璨,而现在,参与的却是白宁越举办的新星之秀。

书中的群星璀璨和现在新星之秀,只两点不同,一是名字不同,而是发起人不同,可其他却是一样的,包括主持人、评委之类,都没有变化,这两个节目的实质也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这辈子白宁越过早的涉足娱乐行业了,误打误撞找人设计出一个新节目取代了原有的群星璀璨。

当然,由于发起人不同,背后的目的也不同,群星璀璨背后由多家支持,哪家看中了哪个参赛者,就可以和她签约,而新星之秀是白宁越发起并资金支持的,所以出来的人也会签在他的公司。

这个节目去年开始筹备,今年已经播出,到现在已经快进入尾声,造势巨大,比原书中描写大多了。

原书中范思雨一举拿下冠军,被某一经纪人公司签下,但可能节目的影响力不够,她被签下之后也没接到几个重要角色。

苏酥想这辈子她或许会走运一些,参与新星之秀后,如果再拿下冠军,她会有一个很高的平台。

再以冠军的身份被白宁越的公司签下,而此刻正是白宁越为他的公司培养人才的时候,肯定会给她高质量的资源,那她的路绝对比书中顺的多。

菀菀在国外也有听闻新星之秀。

她到家之后和苏酥谈起这个,口中满是遗憾,“妈妈,我要早回来一段时间就好了,那我就能参与到新星之秀中了。”

感觉超级好玩。

苏酥有些诧异,“你想参加这个节目”

菀菀点了好几下头,“当然了,那可是我擅长的啊。”

苏酥有点不解,书中菀菀没有参与群星璀璨,苏酥以为她对这种节目不感兴趣的,可能是离开演艺圈三年,她技痒了吧。

也有可能是,书里从童星出道开始,她就一直混在娱乐圈里,没有离开过,所以根本不屑参加群星璀璨那种档位的节目,群星璀璨的参赛者几乎都是零基础的。

而新星之夜却不是,已经出道的明星,科班就读的表演专业在校生,小有名气的网红等等,都可以前来参加这个节目,所以晋级的难度也大一些,再者菀菀离开了那么久,也想重新出现在舞台上。

苏酥“你知道这个节目是谁推出的吗”

菀菀摇了摇头,“开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