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吾女,甚好。”...)(1 / 2)

得了徒弟的孝敬, 驳轮得意洋洋,喜得一连几日都在老友面前炫耀,那个白玉瓶子被他时常拿在手上晃来晃去。

嘴里念叨着小徒儿的种种好处, 不料好友忽然出声道“确实不错。”

驳轮愣了下,“那还用说这可是老夫最喜爱的宝贝徒儿”

他看着好友淡定饮茶的模样, 那张漠然的俊脸与往日似乎没什么差别,但是驳轮注意到戈雁是用嘴巴说话的,不是用腹语

上次他用嘴巴说话的时候, 是什么时候来着仿佛是杀了东川五邪, 顺带把人家老窝端了个干净时,冷冷哼了声“垃圾”

驳轮惊恐捂胸, 将白玉瓶护在怀里,问“你想干嘛”

紫袍男子淡定喝茶, 只道“尔徒甚好。”

夸小徒儿就是夸自己, 驳轮一得意起来, 人就飘了,忽略了好友的诡异的之处。

直至次日, 好友裹挟着小徒儿来到自己跟前, 道“吾女, 甚好。”

瞿英b与师父大眼瞪小眼,四眼茫然“”

驳轮“”

他足足过了半刻钟才反应过来, 老头子当场就炸成了嗷嗷叫的公鸡,跟戈雁打了一架, 打得昏天暗地, 过了三日两人才回来。

瞿英b“”

此时驳轮一头白发活似鸡窝, 鼻青脸肿,衣裳凌乱, 好不凄惨。

明知修为比不过人家,打不过人家,可是一想到这个大尾巴狼在天元宗住了好几个月就为了拐走自己的小徒儿,他就气啊

气疯了

戈雁这个人驳轮是打从十几岁时踏入仙门就认识的,彼时双方都是天之骄子,不管是外出历练也好,还是大小比斗也罢,基本都是同进同出,如今数千年过去,他自认为世上最了解戈雁之人莫过于自己。

以往印象中,戈雁实力虽强,却自闭冷漠,不爱理人,说话惜字如金,是个一般人都受不住的狗性子,他孤家寡人惯了,早年因为一些外因脱离玄门后,便一直独自一人,神出鬼没,有时不知道躲哪儿自闭去了,若不是他自己乐意出现,驳轮也找不到。

便是因为如此,驳轮便认为好友是个讨厌麻烦,讨厌束缚之人,更不会愿意与任何人扯上关系,性子是狗了点,但还是很单纯的一老头儿。

谁能想到呢这厮无缘无故留在天元宗这么久,竟是为了抢他徒儿

最惨的是他这个师尊还打不过这狗东西

接收到老头子委屈巴巴的眼神,瞿英b嘴角抽搐,目光在老头子和戈雁天尊来回扫了下,人戈雁天尊俊美如天神,衣裳整洁,形容俊逸,气场强大一身大佬气质,老头子一身狼狈,活似被十只公鸡给啄了似的,很难想象,这样两个人是相识几千年的好友。

她眨眨眼,看向天尊。

戈雁与女孩对视一眼,道“前日,算数,认你,闺女。”

瞿英b“”

半晌后,戈雁又冒出一句“喊爹。”

瞿英b“”

系统快乐疯了,它没想到宿主这么受大佬欢迎,这都还没认爹呢,大佬就主动送上门

瞿英b是真的傻了,那日她正在和胖子商量着商行的事情,戈雁天尊直接飞过来将她掳走,到师父面前来一句认闺女,完了之后被师父带出去打了一架。

回来便是这般样子。

从头到尾瞿英b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佬怎会好端端的想当她爹,还是在她没有认爹的情况下

戈雁似乎知道女孩在疑惑什么,他言简意赅道“有感。”

他这么一说,瞿英b兴许还没反应过来,但驳轮却明白了什么,到他这么修为有时都会心血来潮感应到些什么,更不用说戈雁渡劫的修为。

以他的修为感应到以后的一些事也是正常。

但,小徒儿怎么会在日后变成戈雁的闺女

这说不过去啊戈雁如今快三千岁了,小丫头才十几岁,不可能是戈雁亲生的。

突然,驳轮愣住了。

他想起那日,他跟戈雁说起破一剑尊认自家小徒儿为女儿,给她当干爹的事,那时候戈雁是什么反应来着

大乘的修为使他记忆力非常好,稍微一回想,那日的事情就宛如重放一样,他不放过戈雁若有所思的表情,和隐隐放光的眼神。

他在夸小徒儿的时候,戈雁说了俩字,确实。

他在说起破一剑尊时,戈雁又说了俩字,干爹

这语气不同,表情不同,让驳轮明悟了什么。

感情是他娘的是他点醒了戈雁或许之前戈雁感应到和小徒儿日后会有些瓜葛,却闹不清楚是什么关系,因而留在了天元宗。

可他干了啥他亲自点醒了这狗东西叫他想明白了是个什么关系才来跟他抢徒儿,要拐他宝贝徒儿当闺女

驳轮想明白这些关系,险些白眼一翻让气晕过去。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看到戈雁那狗东西嘴角翘了翘,再凝神看过去的时候,那厮一本正经,一如既往冷漠着一张俊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