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也有人这样听他说过话,而后付出了性命的代价。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原随云和林仙儿的本质是一样的。正是如此,他才会在人群之中挑中了她。
他从腰上解下了一个荷包,递到了林仙儿的面前,“收下吧。”
“多谢公子。”林仙儿垂下了眼眸伸手接过了荷包,而后离开了这条巷子。
原随云站在原地片刻,转身回了客栈的房间。
此时原老庄主坐在房中,笑着说道“我刚才远远地看到你和一个女子说话,还以为你是遇见了认识的人。”
原随云弯着唇,仿佛在笑着,“那是一个可怜的姑娘,我给了她一点银钱。”
“嗯,很好。”原老庄主看着自己这个文武双全且人品出众的儿子,眼底满是欣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出来行走江湖,能够帮人一把就帮一把。”
原随云笑着听原老庄主的教诲,时不时说一句父亲说的极是,极大地满足了原老庄主的那颗教导爱子的心。
屋中,老父亲的念叨之中带着无尽的爱子之心,盆中的炭火燃烧,温暖如春。而有人却被人从自己的父母身边夺走,来到了一个暗无边际的地方,成为黑暗之地的主人用来招待客人的工具。
藏污纳垢从来就没有少过,只是在于会不会隐藏而已。当一个人看见了被暴露出来的污秽之时,就说明暗处的污秽已经太多了,多到藏不住了。
回到了神侯府的无情,转过回廊就看见了披着一身火红色斗篷的人正朝着自己小跑而来。她的笑靥就像是冬日中的暖阳,驱散了周身的寒冷。
“小余哥”沈叶小跑到了无情的面前,手很自然地挎上了他的手臂,另一手也跟着缠了上去,“我想着你差不多应该回来了,就出来看看,结果你果真回来了。嘻嘻嘻,我觉得我们这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阿暖说的是。”无情的另一手搭上了沈叶的手背,没有摸到冰凉,心中很是满意。看来她没有跑到外面玩耍太久,也没有在外面等自己等太久,很好。“这斗篷是哪里来的”
对于沈叶的衣服,无情是知道的最清楚的人了,包括他们初见的时候的那一身奇怪的衣裳。
“是世叔送我的,说是宫中赏赐的。”沈叶放开了无情的手臂,双手拽着斗篷的边沿,在他的面前转了一圈,“好看吗”
被白雪覆盖的回廊外是一片冰冷,而在回廊之中,一个身着红色裙衫和披着火红斗篷的女子笑靥如花,叫看得人仿佛回到了盛夏一般。
无情的眼中只能够看到沈叶,只能够看到她的笑容。他点点头,说道“好看,阿暖自然是好看的。”
“世叔也说我穿一定好看,”沈叶满意极了,“我也这样觉得。”
无情的笑意温柔,上前,一手拉住了沈叶的手,一手将她微乱的鬓发整理了一番。他问道“阿暖怎么也喊世叔了”
沈叶回道“我是觉得喊诸葛先生很好听的,但世叔说我们都是一家人,将来的关系也会更亲密,所以还很是喊世叔更为亲近些。世叔还说了,现在叫习惯了,将来就不用改了。”
无情哭笑不得,说道“阿暖不必陪着世叔胡闹的。”
“不是胡闹。”沈叶的神情无比认真,“我觉得世叔说的有道理,反正将来也要改口的,现在叫顺口了也一样啊。”
无情的眼神柔情似水,仿佛要将眼前的人包裹起来一般。他说道“你现在叫了世叔,那么日后怕是就收不到改口费了。”这个日后,自然是成婚以后。
“什么”沈叶瞪圆了那双大眼睛,眼底满是震惊,“还有改口费这种东西”
无情微微点头,“是的。”
沈叶突然心痛,啊,她错失了一笔应该属于她的财富。不过像是想到了什么,开口问道“小余哥,我的斗篷很贵重的,对吧”
无情说道“的确是。”这斗篷一看就是为女子做的,但也的确是宫中的手艺。所以,是世叔将自己的赏赐换成了这件斗篷吧。
沈叶马上就笑开了,“这样也不亏了。”虽然没有金子,但是漂亮的斗篷啊。
无情嗯,这很阿暖,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