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2 / 3)

她没唱多久,仅仅是一小段唱词便戛然而止,颇有心计的让人觉得回味无穷,下台时,方红玉看向平之的目光多了几分挑衅,史密斯先生连忙讨好的迎上去,夸赞道“亲爱的方,你真是太棒了,我为你着迷。”

“不知楼小姐觉得如何”

“尚可。”

方红玉不屑地勾起一抹笑容。

“那我就拭目以待咯,希望楼小姐的表现,也不要让我失望。”

“那当然,我们小姐,可不是你能比的。”阿五赶紧帮腔。

然而却只换来了一声嗤笑,史密斯先生压根连余光都没分给即将上台的平之。

穿着黑色斗篷的女子已经起身准备上台,那史密斯先生却还在低头和方红玉窃窃私语。

“亲爱的史密斯先生,我们华国有一句古话,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您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平之突然开口。

金发碧眼的中年人下意识摇头,疑惑地看向她。

“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你觉得自己所看到的事物已经是最好的时候,那不过是错觉。”

优美的英文词句自平之的嘴里吐出,她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好像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惊世骇俗的事情。

就连阿五也瞪大了眼睛,小姐竟然会说英文

就在所有人惊讶之际,平之已经在用英文和史密斯先生顺利地聊起了天,而原本倍受喜爱的方红玉此刻已经被晾到了一边。

现在已经变成了平之和史密斯先生聊的火热,之前的情形现在瞬间反转。

而他们说的话,方红玉不仅插不上,甚至听不懂。

等到平之重新往台上走的时候,史密斯先生已经正襟危坐,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站在台上的女子。

“阿五。”

平之唤了一声,阿五连忙上来帮忙解斗篷。

女子曼妙的身姿逐渐展露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一身青色旗袍,如水的料子,将她由颈至小腿,裹了个严严实实。

同样是旗袍,穿在方红玉身上,便是风骚入骨,但穿在她的身上,却变成了秀丽雅致。

不媚俗,不下流。

和她的名头相呼应,与方红玉形成了截然的对比。

楼峥的目光贪婪地从平之身上划过。

颈、胸、腰、臀、小腿甚至脚踝。

明知自己的做法是有违伦常的,可男人的心里就像是有一把火在烧,就连心脏处的血液都开始沸腾起来。

场上的另外两个男人,关玉白和方中珏同样移不开自己的视线。

方红玉瞥见身边的史密斯先生眼里的惊艳,面上飞快闪过一丝不悦。

就在此时,平之开腔了。

和方红玉一样,她选择的,也是自己最拿手的曲目――牡丹亭。

女子声音响起的刹那,整个屋子都安静了下来,原本这是清唱,会因为没有伴奏而显得单调。

但是这条规律放在平之身上却似乎是不适用的。

她的声音婉转柔媚,每个字吐出来,似乎都带着一把勾子,可是却不下流。

水磨调简直被她诠释得完美。

台上的一束灯光打在她的身上,仿佛从白色变成了昏黄,因为只有这般,才能显现出女子独特的气质。

凡是名贵的古画,边角都该是泛黄的。

“我见青山多妩媚”,关玉白以前总是疑惑,青山怎么能够用妩媚来形容。

今天他知道了。

原来真的有人的眉眼流转之间,能够流淌出大好河山的秀丽。

轮廓清而艳。

嗓音脆而柔。

宛若玉碎。

越听到后面,方红玉的脸色就越发灰败。

唱戏之人最懂戏。

她输了。

输在了意境二字上。

那台上的楼家小姐,一举一动,都在诠释着若诗若戏的美感。

她做不到。

平之没有像方红玉那样,唱到高 潮便戛然而止,她唱完了一小段整,方才从台上走了下来。

不过众人的意犹未尽之意却更盛。

阿五怕她着凉,顶着几双如狼似虎的目光,送上了长披风。

景致被迅速遮掩,有人轻叹了一声。

这轻叹之人被楼峥捕捉察觉,立马收到了狠狠的一剜。

是方中珏。

他唇角勾起,眼里闪过兴味。

这哥哥妹妹,还是哥哥妹妹么不过也正常,日日和这样的女子相对,谁能把持得住呢。

平之下台后,史密斯先生脸上的惊叹很快便转化成了狂热。

“亲爱的楼,你唱的太美了,我宣布,这次的比赛你赢了”

西方人便是如此,说话直白至极,完全没有要给方红玉留面子的打算。

如此,关玉白顺利赢回了史密斯先生的重要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