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曼如对此的态度很冷淡,到了她这个地位,如果当真要结婚,只会是因为真心喜欢。
而真心,是需要时间去看的。
好几年后,曼如的护肤品公司和服装公司彻底在沪市站住了脚,她也从忙碌中脱身赶回老家。她一到家,父母和兄长嫂子都在用非常热烈的方式欢迎她,尤其是之前很嫌弃她被休弃的嫂子,更是笑脸相迎。
曼如抿唇笑了下,没对嫂子前后的态度变化发表什么看法。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坐在自家的汽车里赶去商量一笔很大的生意,碰巧遇到衣着不整有些狼狈、不复昔日温雅的常梦。
这几年里,常梦的父亲出了事被夺了官职,常家上面没了人,家产也守不住了。养尊处优的公子哥自然也变得落魄。
似乎是心有所感,喝得醉醺醺的常梦抬起头来,与曼如隔着车窗相对。他看着车里的曼如,眼里满是呆愣。
曼如收回目光,心底所有的不忿都就此放下当她变得优秀起来,回首看去时,这个男人就变得普通起来,她已经不必为了昔日耿耿于怀。
她是个小脚女人又怎么样,照样做到了一切常梦做不到的事情。
错的人不是她,她也是缠足的受害者。错的是过去腐朽的制度,错的是一直以一种旧有眼光、从不愿意多理解多体谅她几分的常梦
光华就此告一段落。
等看完内容后,主编焦弘还有些意犹未尽。
这篇明明还能继续写下去,但想了想后续要写什么呢,要写已经变得自强自立的曼如接受了一个优秀男士的追求,重新回归相夫教子的生活还是写她孤独终老,继续做自己的生意
好像都不好,还是就这样落幕,给人一些留白遐想的余地。
宏飞拍案赞道“好,曼如实在太好了。这时候文坛都在呼吁要解放女性,呼吁女性自强自立起来,这篇出现的时机实在是恰到好处,也不知道是不是哪位文豪换了个笔名写的。”
主编焦弘摇头失笑,怎么说呢,这篇立意深远,文笔上倒是稚嫩了些,作者应该的确是个新人。
不过描写得很是细腻,几番情感的变化都到位了,一个作者刚开始写文章就能写出这样的水平,以后只会变得越来越优秀。
“主编,这篇要什么时候开始连载”宏飞不免多问了一句。
焦弘点头,“现在送去校对,等后天琳琅完结后立马把这篇安排上。这篇稿子多,你先安排一天四五千字连载。稿费的话先定千字一元,等后续看看反响再考虑要不要提高稿费。”
宏飞立马应声,抱着稿件就要走,结果刚走两步就被其他同事拦了下来,“宏飞你等等,先让我们把看完再拿去校对啊。”
“是啊是啊,我们都还没看完呢,你别这么激动啊。”
他们在旁边都等了那么久了,好歹让他们先一饱眼福吧。
宏飞一拍脑袋,“成成成,我这不就是一时给忘了吗”
焦急等待了两天,季曼玉终于收到日报的来信。
在信上,日报的编辑说了报纸正好有一部要连载完,她这部就接着连载,三号那天就能在报纸上看到光华。每天连载五千字,稿费暂定为千字一元,如果后续成绩好,报社那边会酌情增加稿费。
她这篇有十万字,随着信一同寄来的,还有一张一百元的汇款单。
这还是季曼玉生平第一次自己赚到钱,她看着汇款单一个激动,忍不住回身抱住衡玉,激动道“玉儿玉儿,这是大姐第一次赚到钱太好了太好了”说着说着,眼泪就要下来了。
在郁家的两年生活,终究对季曼玉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
以前的她虽然性情柔顺,不擅言辞,但心中安定,情绪从来都是平稳的。现在却很容易就掉眼泪。
衡玉轻轻拍了拍她的背,温声安抚她。
等到季曼玉的情绪平静下来,她才用纸巾擦了擦眼泪,“我们明天出去逛街吧,大姐用自己赚到的钱给你买新衣服和新首饰,这天气也越来越炎热了。”
衡玉笑了下,“好,那就要让大姐破费了。”
第二天季复礼没有课,他跟在身后帮忙提东西给建议,季曼玉充当掏钱的人,衡玉顺势沦为工具人,任由他们摆弄,他们觉得什么好什么适合她,就推了推她让她快些试衣服。
简单挑了两套衣服后,三人上车,季复礼让司机把车开到百货大楼,“爹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带两位美人去百货大楼买洋裙穿。这年头一些时髦的女人都是穿洋装的,你们也去挑一两套,多试试不同风格的衣服。”
衡玉不挑衣服穿,不过她觉得给季曼玉选两三套洋裙也不错。
于是到了百货大楼,就变成了衡玉和季复礼帮季曼玉挑衣服。季曼玉看着那些小皮鞋和礼裙,也不再像之前那样抗拒,而是任由衡玉帮忙挑选。
衡玉的眼光极高,她打量几眼,就能准确挑出哪些衣服适合季曼玉。半小时后,三人买完东西,拎着满手的东西回家。
很快就到了光华在报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