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名叫林乐洋,曾是季冕的生活助理,入职刚满两个月就转正为季冕的男朋友,如今在传媒大学播音系念大四,性格十分开朗乐观。但现在,他像一只喷火的龙,正恶狠狠地瞪着季冕。他打死也没想到,自己不过是出门玩几天,男友竟然出了这么大的事,要不是司机小刘说漏嘴,他可能到现在还不知道实情。
他从小到大没过过几天好日子,所以比任何人都明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的道理,如果季冕真的出了意外,而自己却一无所知,回来以后会不会崩溃一路上他都在设想种种有可能发生的情况,结果心里越来越后怕,越来越不安,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家,好好看看这个人还在不在。然而见到真人,他心里的怒火却又瞬间爆发,真想狠狠骂他一顿,让他以后再也不敢赶夜路。
他扔掉行李箱,正准备开口,季冕却先一步走过来,用力将他抱住,拿柔软的嘴唇堵住他所有的话。他一下就哑火了,情不自禁地回应对方,满腔恐惧和担忧也在这个春风化雨一般的吻里慢慢消散。
“你出了事为什么不告诉我啊”一吻结束,林乐洋的语气已变得十分绵软。
“怕你担心。”季冕轻轻抹掉他嘴角的水渍,反省道,“但我现在发现,不告诉你反而会让你更担心。我错了,以后改正。你是知道了这件事才提前结束行程”
林乐洋彻底发不出火了,嘟囔道,“是啊,我提前回来了,想尽早看见你。知道错了就好,你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告诉我,别让我成为世界上最后一个知情者,那很悲惨。还有,以后再不能赶夜路了,尤其是在偏僻的地方拍戏的时候。”
“好,我一定吸取教训。”季冕把小男友搂进怀里,轻笑道,“快去洗个澡,等会儿我带你去吃大餐。”
林乐洋做出开心的样子,心里却有些不情愿。季冕从小在国外长大,习惯了吃西餐,又由于身份特殊,去的都是一般人不能进的高档场所,一定得正装出席,进食中必须严格遵守礼仪,旁边还有侍者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感觉真是一言难尽。
每次与季冕吃西餐,林乐洋就没吃饱过,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下,更闹得胃疼。如果可以,他很想大声告诉对方吃什么西餐啊咱们随便找一家火锅店都比这些米其林餐厅吃得痛快
然而两人关系建立之初,他不但不好意思表露出对西餐的反感,还得假装喜欢以博得季冕的认同,等两人感情渐深,他又怕说出来惹季冕难过,于是就这样忍耐了下来。
他笑嘻嘻地亲了季冕一口,走进浴室后立刻垮脸。他想起了俄国作家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创作的一篇,名叫装在套子里的人。用完美的礼仪吃西餐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就是那个装在套子里的人,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窒息。
季冕站在浴室外,盯着水雾氤氲的推拉门,眼底的笑意慢慢收敛,改为沉思。良久之后,他忽然摇头叹息,脸上透着既无奈又庆幸的表情。
一个小时后,洗去一身尘埃的林乐洋和乔装改扮的季冕坐在一家火锅店的包厢里,面前摆放着许多小碗碟,有牛肚、鸭肠、粉丝、土豆也有麻酱、辣酱、蘑菇酱红艳艳的汤底在锅中翻滚,散发出霸道的香气。
林乐洋用力闻了闻这香气,表情有些恍惚,“季哥,你怎么忽然想吃火锅你能吃辣吗”
“我点的是微辣,应该没问题。”季冕揉乱小男友的头发,笑道,“以后你喜欢吃什么一定要说出来,别将就我。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靠的不是互相将就,而是互相沟通、互相理解,还有互相包容。”
林乐洋脸颊慢慢涨红,嗫嚅道,“季哥,你看出来我不喜欢吃西餐啦”他羞臊得很,却也满心感动。季哥果然很温柔,一如当初开始交往那般。他从来没变过,是自己不够勇敢。
季冕无奈摇头,“你的演技很好,我都被你瞒过去了。以后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一定要说出来,别闷在心里。当然,我也会对你坦诚以待。”
林乐洋连连点头,“好,我以后一定不会骗你。季哥你真好,我上辈子一定积了很多德,这辈子才能找到你这样的男朋友。”简直比抽中亿万彩票还幸运
“说什么傻话呢,你也很好。”季冕再次揉乱他的头发,笑道,“快吃,我听见你的肚子在咕咕叫。”
林乐洋捂了捂脸,然后拿起筷子开吃,想吃什么煮什么,不够再叫,两片嘴唇辣得红艳艳的。季冕吃得不多,绝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照顾小男友,一会儿帮他递纸巾,一会儿帮他夹菜,眼里盛满温柔。
吃到半饱以后,林乐洋舒爽地叹了口气,感觉今天的约会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开心。他擦掉嘴角的油渍,忍不住亲了季冕一口,换来对方一声朗笑。
“再过几个月你就毕业了,打算去哪里上班我有朋友在京市台,可以帮你疏通一下。”季冕替小男友倒了一杯茶水。
“到时候再看,我先把毕业论文写好。”林乐洋习惯性地低下头,掩饰自己的表情。他其实并不想当主播,反倒更喜欢演戏,却又怕季冕误会自己借他上位,所以一直不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