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与汝孰美(十四)(1 / 2)

谭昭的开口,不仅打断了龙啸云的示好, 也成功化解了林诗音的尴尬。

林诗音出身武林世家, 却是被母亲以大家闺秀教养长大的, 她长到如今武功半点不会,诗词歌赋女工妇容却极为擅长, 她又自小与表哥定亲,当然不知道如何与江湖外男相处。

可是她又极为替表哥着想,眼前此人说是表哥的朋友, 她自然不好太过无理, 故而才不得不留下来攀谈两句。

李寻欢听到谭昭的声音出来, 林诗音也正好瞧过来,两人四目相对, 谭昭谭昭觉得自己就应该变成一棵桃树随风而去。

他一想也是, 普天之下的姑娘谁会弃李寻欢而选择毫无名气的龙啸云呢看来好友头上的帽子颜色是保住了。

“咳咳咳, 李兄”

都说这英雄难过美人关,他现在倒是真的信了, 李寻欢这才低下掩饰了一下自己的笑容“谭兄,你来了, 来我给你介绍。”

表哥来了,林诗音就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一样, 她走路的模样煞是好看,便是冬日里着装也不显得臃肿, 反而似扶风弱柳,一翦秋水能将世上最美好的东西看穿, 武林第一美人,传闻所言非虚。

林诗音过来了,龙啸云自然也不情不愿地过来了,他不喜欢谭昭,可人身份在那摆着,他也不好太过刻意针对。但他显然还太年轻,只他刚刚走进,就听着人开口“哟这不是龙大侠嘛,你也在呢”

这语气,妥妥的就是嫌弃加嘲讽。

龙啸云倒是想发作,可美人当前,他只能尴尬着开口“谭大人好。”

打过招呼,林诗音就带着侍女离开了,谭昭看着龙啸云这眼睛都要跟着人姑娘走了就觉得有些伤眼,他推了推李寻欢,示意他看。

李寻欢自然也是看到了,只是昨日有些晚他也考虑到龙啸云是本案有关人员才慷慨带着人回来,没想到哼

若是早知此人为人这般轻浮,他就是对着好友调侃的笑容,李寻欢这般的佳公子也有些绷不住,最后讨饶“谭兄,有没有人说过你很欠揍”

谭昭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哦,没有呢”

这脸皮也是没谁了。

等到龙啸云回过头,这园中哪里还有谭昭和李寻欢的身影,他转头四望,最后气的提着枪离开。

这倒不是谭昭看不过眼拉着人离开,而是李寻欢听到后院有动静才拉着他走,刚到后院,果然看到了王怜花,他又换成了公子装扮,后面还跟着个兢兢业业拿着贴片的小尾巴。

李寻欢还是第一次见到阿飞,几乎是一眼就喜欢上小孩这双倔强的眼神,这样一双眼睛长在小孩身上就更加讨喜了。

“你叫什么名字”

“阿飞。”

像是某种历史性的会晤一样,谭昭饶有兴趣地看着李探花收回一枚小迷弟,三人这才讲起了“真凶大缉拿”的计划。

谈起这个,李寻欢的表情又肃了起来,李探花之名虽然响彻天下,但他却并非风流喜好女色之人,一颗心全系在表妹身上,哪里还分拨得出半毫给旁的女子。可就像英雄难过美人关一样,这美人爱才子也是一般。

这最后,自然便成为了求不得。谭昭以前耳闻过月满楼里有位姑娘对李探花痴心绝对,原以为是坊间传闻,如今看来这人太优秀也是一种负担。

“哦对了,说起这个,前辈你还没解释那日的追踪虫呢”

王怜花闲闲地靠在廊柱下面,乍看当真是位一表人才的公子,只不过这人一开口,气质就迅速往纨绔的方向而去“你那日不是见到那短小刀客了。”

“所以,你那虫子出错了”

“不不不,我那天说他帮了一个大忙,自然是真的。”王怜花凉凉地开口“他身上有药粉,却从未去过那位林姓编修的家,这就意味着他同袭击的凶手接触过。一个喜好钻人闺房的小贼,你说他是不是个好帮手”

他边说边乐,这胆子大到去偷看杀人凶手的,这命丢得也是当真不亏。

谭昭不由有些无语,他算是看出来了,这王怜花根本没有在好好查案,所谓的帮忙都是兴致来了去戳一下,否则以这位的江湖人脉绝对不会就这点消息。

那边厢,林诗音带着侍女碧依回到房间,脸上带着一丝愁容。碧依是从小侍奉她的丫鬟,很是知道自家小姐的心情,知道自家小姐人善却很容易想过,便开导着说“小姐,别怕,一切都有表少爷呢”

显然这位碧依姑娘也是李探花的小迷妹。

林诗音听到李寻欢的名头,脸上自然地荡起笑容,随即也觉得这话并没有任何毛病,她如今已经出了孝期,只要表哥有时间,他们就她脸一红,啐道“你浑说什么呢”

碧依立刻随着杆子说“小姐,奴婢说的可都是实话,那姓龙的公子一看就居心不良,要奴婢说还是后来的谭大人人品好,人长得俊秀不说还是状元郎”

“你再说”

碧依就知道不能再提了,自家小姐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过柔弱了些,不过她转念又想